請勿以「加強挺同反同雙方溝通」作為自身冷血無能的藉口
by 江妙瑩
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即是歧視同性戀人士?反對同志教育進校園的家長團體,即是歧視同性戀家長?這是近年來挺同團體與反同團體始終無法對焦的命題。到底什麼是歧視?我們查了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歧視(discrimination)是指 「the practice of treating somebody or a particular group in society less fairly than others(針對特定個人或族群的成員,給予不同且較差的社會對待)」。簡單來說,就是不公平的對待。因此,我們可以堅定地說,反對同性伴侶享有與異性伴侶一樣的婚姻權利,是歧視;在校園中,主張只能教導一種異性情感教育,排除同性或其他跨性戀情感,是歧視。
「我們沒有反對同性戀,也沒有歧視同性戀,可是要讓同性結婚,就違背了傳統家庭價值」這是我們最常聽到反同人士或家長團體表達反對同性婚姻與多元性別的想法,也因為反同團體高舉「違背傳統家庭價值」、「政府內部只有挺同聲音」等理由,使得行政院竟在日前釋出「請教育部與衛福部,在推廣性別平等與多元家庭上,納入多元聲音,包括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未來也將邀請反同團體擔任委員」的消息(見 反同團體要加入性平教委會 政院點頭),令人錯愕,再度激發性別平等教育工作者抗議的聲浪。
把意見完全相左的雙方人馬聚在一起,任其捉對廝殺、暢所欲言,就是尊重多元、落實民主?雖然行政院祕書長室事後澄清表示「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簡稱性平委員會)委員遴選,係屬教育部權責(見 政院:性平教委會委員遴選為教育部權責)」,卻有前教育部性平委員憂心可能發生行政院下指導棋的情形(見 前性平委員:讓反同加入性平會 不等於多元)。
根據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教授楊巧玲2014年的投書指出,也是基於性平委員會不能只有挺同聲音,教育部遴選第6屆性平委員時,也曾聘任發表過歧視同志言論的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曾品傑,以及新竹教育大學(現已併入清華大學)幼教系副教授丁雪茵等人,因此,這次行政院點頭讓反同人士及團體進入政府相關性平委員會消息一出,同為第6屆委員的王儷靜立即投書表示,教育部當時的妥協與退讓的結果,「讓性別平等教育停滯不前,甚至出現後退的情形。當時的部長不僅經常缺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整個委員會更是充滿無法對焦、權力拉鋸、資源緊縮的現象」,呼籲行政院應該記取前車之鑑,引以為戒!
面對人權普世的價值,公共政策絕不是靠著安撫或搓湯圓而喬出來;歧視同志的聲音存在社會一天,便多威脅同志生命一天。同志生命不能作為政治籌碼,任何理解LGBTIQ族群社會處境的官員,絕不會以「加強挺同反同雙方溝通」作為自身冷血無能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