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從女性主義觀點談生殖科技
by 陳逸玲
隨著衛生署對於代理孕母制度開放與否的政策反覆,不孕者的心情也彷彿洗了一場三溫暖。我們能夠理解不孕者對於代理孕母制度合法化的期盼,但代理孕母所觸及的層面既深且廣,實應有更廣泛深入的社會討論以及社會共識的形成。本文試就台灣的代理孕母議題所引發關於生殖科技的討論,做一簡單的回顧。
無法生育或許是許多不孕婦女心中永遠的痛。除了要承受來自公婆丈夫的壓力,有時還要遭受社會上的異樣眼光。人工生殖方法的出現,彷彿是為她們帶來了一線曙光,使得自己終能有後,終能對家人有所交代。但就是這「有後」的觀念,綑綁了妳我數千年。「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傳宗接代乃是必須奉行不悖的真理。然而當父系社會在強調傳宗接代觀念之時,它強調的乃是血緣的一脈相承,以使父權家庭中的價值觀念得以傳遞。女性因著生理上的特殊性,被強迫演出生育天職的角色,使夫家有後成了不可磨滅的重責大任。
古時丈夫可因妻子無法生育而休妻或娶妾;幾年前一部韓國片「替身」,作為代理孕母的女主角,最後在生下一個女孩後帶著孩子黯然離去。而時至廿一世紀的今天,女性的景況有何不同呢?伊朗片「生命的圓圈」,婦女因為生了女孩被趕到街頭;在台灣現在雖少有男人因太太無法生育而休妻另娶,但取而代之的是女性在交往階段即因此被背棄,或是像為了尋求夢中的青鳥般,將希望寄託於生殖科技,而不過問女性在使用生殖科技過程中重重繁雜的用藥手術下的身心感受。
生殖科技的發展與運用,看似幫我們解決了不孕的問題,但不孕問題的背後,是層層父權體制的壓迫。這樣的壓迫不解除,即使生殖科技發展得再極致,也僅僅更鞏固父權體制的結構,女性仍須終其一生去尋求後代,壓迫的最終來源始終巍然矗立。
再者,當社會仍沈浸在讚揚生殖科技解決不孕問題的同時,女性的身體經驗卻未被重視。為了要使自己的身體「合適」於取卵或接受精子、受精卵,女性須要度過一連串漫長的用藥或手術過程。而且還不是一試即成,往往經過好多次的試驗,也都不見得能受孕成功。這是在人工生殖科技的使用中,女性身體必然歷經的過程。相較於男性在取精子時花費幾分鐘時間射精即完事兒的簡易程序,女性所體驗的經歷必定大不相同。然而,我們在多處獲得的資訊中,卻少有人告訴我們那究竟是個什麼樣的經過?這些女性的身心感受又是什麼?果真獲子的喜悅大過一切?還是這些珍貴的心情寫真刻意地不被彰顯?
另外,懷孕及生產過程原是女人極寶貴貼心的生命歷程,在生殖科技的支解下,它被片面化約為卵子提供者、子宮提供者、甚至是養育提供者。一旦代理孕母的大門敞開,又無有效的規範,則子宮工具化或是商品化的情形將益顯嚴重。同時,擔任代理孕母也極易淪為社經地位不高的女性維生的方式之一,在身體及經濟上被雙重剝削,而這是我們最不樂見的。
生殖科技的使用者是誰?這是我們必須面臨的另一個問題。貧窮的家庭無法負擔,具有遺傳疾病及先天障礙的不孕者則不得使用。國外雖有同志透過代理孕母的方式生下孩子,但在連同志的公民身份都尚未獲得肯定的台灣,此舉必不可行。貧窮、身心障礙或同志等弱勢族群,直接的被排除人工生殖科技的使用權,間接的則在社會上先驗地被歧視。
生殖科技固然滿足了部分婦女的生育需求,但當我們談論它時,還是應當把所有的事實與問題提出討論。生殖科技牽涉到的不僅僅是技術,尚包括更多社會、法律、倫理及文化上的衝擊,而這些問題都不在生殖科技的範疇內,也不是生殖科技有能力解決的。因此在看這整個生殖科技的發展時,必須跳脫科技的角度,以更大的視野來重新思考。
我們欣見也需要社會上對於此議題愈來愈多的關注及多面向的討論,也唯有透過這樣的方式,我們的選擇才會更清晰。
(本文作者為台北市女權會執行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