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後,婦女參政的隱憂

by 黃長玲

隨著選舉日的逼近,近日媒體報導的政治新聞多半是選舉新聞。如果今年八月份在立法院通過的修憲案未來完成修憲程序,那麼本屆立委選舉將會是最後一次使用現制,自下屆 (2007年) 開始﹐立法委員的選舉將採用新通過的單一選區兩票制。

八月份修憲案在立法院通過時,對於此一修憲案所具備的性別意義,媒體的報導焦點著重於不分區席次中女性佔二分之一這個部份,然而,從婦女參政的角度而言,此一修憲案其實讓婦女團體有很大的憂慮,因為這個修憲案對婦女參政空間的保障缺乏前瞻性,而且在新的選舉制度下,未來國會中女性議員的比例可能會出現不增反降的情形。

八月份通過的修憲案,不但將未來的立委席次從225席降到113席,也就是所謂的席次減半,還將選舉制度從現行的選制,改成單一選區兩票制。單一選區兩票制是單一選區制與政黨比例代表制的混合。未來每個選民在選舉立法委員時可以投兩票,一票在區域選舉的部份投給自己支持的候選人,另一票則在不分區的部份投給自己支持的政黨名單。

政治學界對選舉制度和婦女參政的相關研究很清楚的顯示單一選區制是最不利婦女參政的選舉制度。在單一選區制下,政黨在各選區的提名會朝向最符合主流社會價值的候選人,而這樣的人很少是女性。相反的,政黨比例代表制是被認為對婦女和弱勢團體參政最有利的制度,因為在選民是針對政黨名單投票的情形下,各個政黨都會希望讓提名名單的代表性增加,以吸引更多的選票。這時候政黨提名女性或弱勢團體成員的意願也就隨著吸引選票的考量而增加。

實證的資料也證明確實如此:以工業民主國家中女性國會議員的比例而言,實施單一選區制的國家如英國和美國,女性在國會中所佔的比例都沒有超過20%,比我國目前的22%還低。然而,實行政黨比例代表制的國家如北歐國家,女性國會議員的比例都在40%左右,其中瑞典的45%更是長期居於全球領先地位。

由於這次修憲案中的席次分配在113席中有73席是由單一選區產生,因此未來的選舉制度是一個向單一選區制傾斜的選舉制度。在這樣的情形下,由於單一選區制不利婦女參政,因此形成婦女參政空間被壓縮的隱憂。雖然修憲案中同時通過在不分區的34席中,各政黨的女性提名比例須達二分之一,但是只佔總席次的15%。以目前女性國會議員已經超過20%而言,修憲案中所保障的15%,是完全缺乏前瞻性,無法達到持續提昇婦女參政的效果。

在八月份修憲案通過之前,今年五月由社運團體所組成的「改造國會行動聯盟」曾經針對國會席次提出過具體建議,希望不分區的席次能從34席提高到73席,也就是符合區域席次與不分區席次等比例的原則。如果是這樣的修正,那麼婦女參政空間的保障就會立刻從總席次的15%提昇到25%,和目前的情況相比雖然只是微幅成長,但是多少還有擴展的意義。

今年總統大選時,朝野政黨都提出了促進婦女參政的的政策及願景。國親的婦女政策白皮書宣示女性公職人員的提名比例要達到三分之一,而民進黨則提出婦女參政要突破三成向四成邁進。然而,以各政黨本次立委選舉中女性的提名比例而言,我們可以看到的是朝野政黨都有政策跳票的現象。國親的女性提名比例並未達到三分之一,而民進黨的女性提名比例只達20%,與「突破三成向四成邁進」的距離仍遠。親民黨的不分區名單尤其離譜,在前9位候選人中只有1位女性,與提昇婦女參政的理想完全背道而馳。

在目前選舉制度因為是複數選區,女性參政還有一定空間的情形下,各政黨的女性提名比例都未達30%,未來在新的選舉制度下,各政黨要如何實踐他們一再宣稱的政策及願景,非常值得關注。

兩性平權毫無疑問的是當代民主品質的重要指標,1990年代以來,不僅在國際場域中性別議題得到更多的重視,許多國家在國內政策上也紛紛採取促進兩性平權的相關政策。兩性平權的價值在台灣當然也有成長,然而,只有當台灣社會對女性掌握權力,特別是政治權力,也能習以為常時,政治領域中的兩性平權才算真的落實。

(本文作者為台灣大學政治系副教授、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

觀看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