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專法護身 反反與毛小P女女婚姻挑戰多
by 江妙瑩專訪
離預訂約訪時間晚了10分鐘,長髮披肩的反反在咖啡店角落甫坐下、聽到婚後有什麼不同時,不禁說:「結婚後,面對異性戀社會,變得自信又自在!」
聽到反反這番話,令我頗為驚訝,稍稍了解婚姻平權運動脈絡的人,對反反和毛小P這對妻妻檔可能不陌生,她們多次現身婚姻平權倡議運動現場,並接受媒體採訪,在同志社群鼓舞了許許多多脆弱心靈。頂著西裝頭、拎著一盒燙滷味晃進來的毛小P適時補上一句:「不再低人一等了。」兩人一搭一唱,展現十足的默契,反反也立即回饋:「對,有更大的勇氣讓外界知道,我和女生在一起。」
「不諱言,我是雙性戀」反反接著說,「因為實在無法與男性這種社會性動物相處」曾經交過男朋友的她後來選擇女女戀,「但是,即便公開在一起還是有顧慮」,這種不自在感終於在今年(2019)5月24日《748施行法》通過的當下獲得釋放,二人竟然不約而同地在Line上相互求婚(反反出示和毛小P的Line截圖,證實所言不假)。
大聲說出「這是我太太」
2018年九合一大選,通過第10、12號公投案,限定民法不得納入同性婚姻條款,在社會普遍存在「恐同」氛圍時,反反和毛小P說,儘管已經到戶政事務所完成同性註記,她們仍互稱是「室友」,而不是女朋友或太太,「現在會直接說是我太太」說這句話時,毛小P直視著反反,眼神滿滿的愛意。
不必再年年更新遺囑
婚後還有什麼改變嗎?「那張遺囑可以撕掉了」毛小P先開口說。原來反反、毛小P二人攜手至今已12年,在一起第3年她們便一起購屋,因為毛小P公務員身分有優惠貸款,遂登記在她名下,但房款還是二人共同承擔。「萬一有一天我出意外 怎麼辦?」毛小P說,確實她們二人曾為此問題傷腦筋,在同運健將、現任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常務理事許秀雯律師的建議下,寫了兩人共有的契約到法院公證,結果卻被打了回票,公證不成,兩人只得到地政事務所登記「最高限額抵押權」,房子若賣掉,「反反的權益還可以有保障」毛小P未雨綢繆的說著。
另一方面,毛小P每2、3年一定更新遺囑,對於不必每年寫遺囑、二人自然享有異性戀家庭同等權利似乎鬆了一口氣。想生小孩嗎?「不喜歡小孩」毛小P冷冷的說。「胡說!妳明明是會膩愛小孩到死的人」反反嗆聲的說,隨後又補充一句「我們養貓就好」,連旁觀者都看得出來,二人知之甚深的情感。
長輩們找到自己的社會位置
5月24日同婚專法三讀通過當天,二人相互求婚成功後,接下來就是籌辦婚禮,由於二人工作忙碌,於是決定10月26日到戶政事務所公證,隔天27日舉行婚宴。反反說,由於在一起多年,雙方家長早已接納她們,毛小P媽媽視反反為「乾女兒」,「可是一旦說要結婚了,反而不知怎麼面對我們的婚姻」,特別是毛小P的爸媽完全無意識到自己是主婚人這件事,直到看到反反媽媽穿著華麗的晚禮服照片,「媽媽才慌了,立即激起競爭心態,哈哈哈……」毛小P敘說著,即便家人認同自己的伴侶,同性婚姻仍然面臨諸多挑戰。
說到觀察女女婚姻的性別差異,反反說,多數媽媽或女性長輩比爸爸更為焦慮,「人家問起怎麼辦、怎麼向人家交代」是最常聽到的二句話,反反說,今年她開始站在長輩們的立場思考,於是她向毛小P媽媽說:「我仍然是妳的乾女兒。」讓毛小P媽媽放下心來。與媽媽親密如姊妹的反反,則是透過嬸嬸迂迴地向姑姑及其他長輩傳達:「如果有人問起,就說我還未婚,這樣就好。」反反和毛小P異口同聲的說:「忽然間,家族親人似乎都找到了自己的社會位置,不再聽到雜音了。」
生活即是社運
這種在生活裡繼續從事社會運動,不僅在雙方的大家庭實踐,反反說,就連她們去祕魯度蜜月,外表頗為中性模樣的毛小P在旅行團裡,總被誤認為男性,即便反反已告知「伊是查某ㄟ」,當毛小P走進女廁,還是引起一陣騷動,逼得毛小P得等到人少時才走進女廁, 「我是習慣了啦,在台灣,會選擇去男廁,省得麻煩,走出台北市區所呈現的城鄉差距更是明顯」毛小P不以為意的說。我想,多數人應該很難想像,單純只是想做自己的毛小P,在男女二分的性別刻板印象環境裡,處處充滿敵意。
二人於是決定旅行的第二天與同桌團員說明一切,「沒多久,兩個約莫50、60歲的大姊跑來和我們致意,表達肯定我們的態度,在遊覽車上,也有大哥想知道同性婚姻和一般婚姻有何差別」,例如,戶口名簿上的稱謂,反反指出,異性配偶就是夫與妻明確稱呼,可是夫夫或妻妻寫的是「配偶」,若是與戶長的關係稱謂,一般會寫「媳」或「婿」,同性配偶則是以「家屬」稱呼 ,這是最大不同。「結婚後還是持續要做社會運動,讓社會多多了解同性婚姻」反反對生活即是社運感觸深刻。
訪談尾聲,請反反和毛小P以一句或二句話說說個人婚後的改變,較為沉默的毛小P這次率先說:「法律真的很重要。」也想說這句話的反反強調:「同婚專法給了我在社會上有勇氣站得更穩。」
在小黨、第三勢力與國、民兩大黨競逐的立委選戰,部分支持同婚專法的現任立委成了反同陣營攻擊的對象,在反同陣營炮火不曾間斷的時刻,感謝反反和毛小P持續現身說法,開啟社會大眾對同性婚姻生活的學習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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