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真相之後

by 方麗群

開版詞:不管婚與不婚,法律知能都是女人不可或缺的,即日起婦女新知基金會將推出「民法QA」單元,透過一則則小故事,帶領你我一起遨遊法律天地裡,讓女人在婚姻家庭中更具能量,敬請期待。

文雄最近與人合資開餐廳,股東之一是位女性曉虹。秋雲起初不以為意,但卻由員工口中陸續聽到一些流言,向文雄查證,他先是矢口否認,而後終究吐實,原來早在婚前,文雄與曉虹二人就是男女朋友,而曉虹也接受文雄和秋雲結婚的事實,但關係卻一直維繫著,甚至,曉虹與文雄還陸續生下二名子女,而文雄也一直有撫育的事實。秋雲得知真相後,感覺人生頓失方向,為什麼自己是最後一個知道事實真相的人?自己和三個小孩以後要怎麼辦?沒想到結婚才7年,婚姻就變調了……

現在秋雲只想給文雄和曉虹一次教訓,要告他們通姦及妨害家庭,讓他們受到懲罰並斷絕來往。但她沒想到的是,法律只懲罰犯罪的行為,無法懲罰人的感情,更何況通姦罪的刑責多數能易科罰金,之後也無法約束當事人的往來互動,這與秋雲的期待將會有些出入。

目前較急迫的,可能秋雲必須先考慮如何保障自己及三個孩子的合法權利。因為就法律上來說,文雄對他和曉虹所生的兩個孩子「已有撫育的事實」即「視同認領」,也就有和婚生子女相同的權利,文雄有扶養監護的責任,將來他們也有繼承的權利。在事情剛浮現時,秋雲能做的,可能還是先在經濟上爭取較多的保障,掌握較多談判籌碼再作協議,或者採取其他法律的行動,以免在經濟困窘時進退失據。

法律層面的問題容易解決,但心理上的創傷,卻需要借助更多外力的支援,建議秋雲重新檢視自己的生活,可以加入一些團體,吸收新知,拓展人際關係,在經濟、人格及情感上培養獨立自主的能力。在婚姻方面則可以洽詢專業的諮商機構助妳一臂之力。

若有婚姻相關法律問題,請電洽婦女新知基金會民法諮詢專線:(02)2502-8934。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早上10:00至13:00,下午13:30至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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