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COVID-19疫情下,用過即丟的外國勞動者處境

by 周于萱

前言:2020年12月1日下午,日本北海道大學公共政策學院(公共政策大学院)舉辦了一場線上論壇「新冠肺炎時代的勞動、福利、社會共聲:非典型勞動者、外國人勞動者、性少數(コロナ時代の労働・福祉・社会共生:非正規労働者、外国人労働者、性的マイノリティ)」,邀請大學老師及非營利組織工作者來分享日本在 COVID-19 的衝擊之下,勞動條件以及社會福利所遇到的困難及現況。

首先由日本北海道大學公共政策學院的老師 Hyunjoo Naomi Chi(池 直美 ヒョン周)開場,介紹參與論壇的3名講者,分別是現為北海道大學講師及 HOTPLUS 非營利組織理事的藤田孝典、POSSE 非營利組織的代表今野晴貴、POSSE 外國人勞動支援中心的岩橋誠。3人曾經在 2019 年來台,參加由台灣勞動者協會舉辦的「勞動彈性化下的工人運動:東亞經驗交流」國際研討會,分享日本非典型勞動者的處境並且與台灣、韓國、香港的勞工團體交流。

關心日本COVID-19疫情下,用過即丟的外國勞動者處境。Photo by t_watanabe on pixabay

本文主要為論壇活動紀錄,筆者亦分享在台灣的觀察。

外國人狀況更嚴峻,扣留證件強迫勞動

POSSE外國人勞動支援中心的岩橋誠說明,近幾年來,日本的外國人勞動者人數持續上升。從2008年的48.6萬人到2019年的165.9萬人,在日本也衍生了許多問題,因此POSSE在2019年4月成立外國人勞動支援中心,協助外國人處理在日本遇到的問題。目前在日本的外國人中,最大宗是中國人418,237人,占整體的25.2%,其次是越南人、菲律賓人,但以國籍人數成長來看,人數成長最多的是越南,其次分別是印尼、尼泊爾。日本因為政策的關係,無法直接進口勞動者,也無法接受外國人移民,因此這些外國人勞動者主要的身分都是「留學生」或「技能實習生」包裝進入日本工作。

日本厚生勞動省在網站上公開表示「技能實習生」的制度規劃是「為了使日本發揮先進國家的作用,並與國際社會和諧發展,日本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技能、技術和知識。 發展人與人之間的合作」。但實際上這些技能實習生工作的產業都是日本嚴重缺工的地方,而且只提供低於最低薪資的薪水、沒有加班費。例如在岐阜縣的紡織廠生產日系品牌的CECIL McBEE 成衣,卻以時薪400日圓(日本最低工資視區域而有所不同,大約792-1013日圓不等)雇用一名中國籍的技能實習生,還積欠630萬日圓的薪資加班費。即使在這樣的狀況下,他也無法合法地離開這個職場,這個事件曾經被聯合國批評是違法的強迫勞動。

高額離職違約金,想回國也回不了

其他比較常見的爭議是重要文件的扣留以及離職違約金。例如一位30歲的菲律賓籍女性A小姐,2017年開始在日本的語言學校上課,2019年開始在橫濱的行政事務所做翻譯等行政工作,卻被拿走了大學畢業證書、護照、成績證明等重要文件,藉著外國人不熟悉日本職場文化、不熟悉語言及法律的劣勢,使得沒有護照等重要文件的勞工無法離職或自行回國。雖然POSSE介入協商,但公司仍然堅持不返還護照等文件,因此他們向社會大眾募資聘請律師為了返還護照而提起訴訟[1]。這位菲律賓籍員工在到職時簽署了「護照管理契約書」,其內容[2]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竟然連退休後的護照管理都由公司來決定。除此之外,在另一份契約當中規定,A小姐不能未經公司允許自請退休,完全就成為強迫勞動的人口販運受害者。

另一位20-30歲左右的中國女性B小姐,則是支付50萬日幣的仲介費,透過仲介來到日本工作,月薪17萬日圓、沒有加班費、沒有社會保險,甚至還訂定了3年內離職的話,必須支付離職違約金90萬日圓的規定,拿走了B小姐的大學畢業證書,意圖以此為理由刁難不讓她離開。像這樣的狀況,在疫情尚未嚴重影響日常生活時,就已經經常發生。受到疫情影響,許多在日的外國人希望能夠返回母國與家人團聚,因此希望提前終止契約卻被雇主的違法行為強迫繼續勞動。雇主主張契約內容合法、勞方既然簽署契約就應該要遵守,卻完全無視外籍勞工的人權跟利益,甚至控告當事人、協助當事人的組織、記者等妨害名譽,讓人直呼不可思議。

疫情下,用過即丟的外國人勞動者

自2020年3月以來,電話諮詢問題的人越來越多,特別是原本薪資收入就不太多的人,因為疫情而工作受到影響,直接陷入貧窮狀態。例如,留學生在日本依照規定可以每周合法工作至多28小時,而留學生常見的打工就是外語補習班、零售業、餐飲業、觀光旅宿業等,這些正是疫情下受到嚴重影響的產業,即使政府提供休業津貼,許多外國人勞動者仍因此被強迫放無薪假、優先不續約,或甚至直接被開除。面對高昂的學費及租金,這些頓失收入的留學生也陷入貧困。

例如2017年來自歐洲的C小姐開始在標榜符合SDGs的零售業工作,以銷售助理的身分協助店鋪營運,雖然簽署的是6個月一期的契約,也持續工作到2020年。因為疫情的關係,從2020年4月開始配合政府政策休業,雖然有拿到60-80%左右的休業補償,卻在6月的時候接到公司告知「因為受到COVID-19的影響,我們不再續約」而中止了繼續僱用,也有企業是露骨的直接要求「請你自行請辭」。也有人是完成學業之後,獲得公司的「內定」(ないてい,意指公司預先錄取,但尚未報到),卻因為疫情的影響而被臨時通知取消內定。

勞動法不分本國外籍,外國人卻總是不利

雖然日本跟台灣一樣,不論本國籍外國籍都適用相關勞動法,然而疫情卻使得外國人特別不利。如同前面岩橋所提到的,外國人特別容易被解雇、要求自行離職、不續約、取消內定等等,而失去工作代表的是三個月內如果沒有找到新工作,就失去居留資格。此外,「管理護照」這件事情一定程度上來說在日本是合法的。這是因為法律並沒有規定企業不得「管理」外國人護照,只有2017年日本政府曾經修法規定企業不得收取技能實習生的護照,除此以外的外國人勞動者並沒有相關規定。就連國會議員也表示,雇主扣留外國人護照是為了避免逃跑。因此,POSSE在協助在日外國人會遇到的一大困難,便是警察無法介入外國人護照遭到扣留一事,要求返還也沒有法律的依據。

更甚者,有一些不良企業直接欺騙或誘拐外國人到日本去當留學生或技能實習生,以不實的廣告文字「可以超過留學生規定的一周28小時工時,賺更多」、「學校會提供高額獎學金」等誘騙外國人到日本工作。實際上人到了日本,卻發現跟想像中不同,當這些外國人想要主張自己的權利時,很可能被押到車上直接載到機場強制遣返。誘拐、監禁、強制勞動這些都正在日本發生,即使勞動法不分本國外籍,仍然因為語言問題、對日本法律知識的不足,外國人更容易受到剝削。

在台移工也不好過

雖然台灣相較於世界其他各國受疫情影響較小,仍然可以從統計數據看出一些變化。例如從勞動部的產業及社福移工人數統計可以看到,2019年1月產業移工有445,131人,到了10月有455,037人,今年(2020)1月450,855人,到了10月卻只剩下447,955人。2019年1月社福移工有259,308人,到了10月有261,088人,今年(2020)1月262,877人,到了10月卻只剩下253,285人。

目前全台有20多萬名外籍家庭看護工,不適用台灣的勞動基準法,沒有工時、工資、休假的勞動法令保障,以血汗的勞動條件撐起台灣仍在快速成長的長照需求。這些外籍家庭看護工的薪資是遠低於台灣最低工資的17,280元(2007年7月起台灣最低工資),工時可能長達24小時,也可能來台期間一天都沒有休假。面對高額仲介費、違法超收的服務費、被雇主扣護照、被仲介苛扣薪資,都是至今仍然頻繁發生的情形。即使多次受到國際公約審查委員會的指導及建議,至今在台移工勞動權益的改善仍然緩慢。

隨著在台移工的工會陸續成立,包含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Yilan Migrant Fishermen Union, YMFU)、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Domestic Caretaker Union, DCU)、越南移工工會[3],加上台灣關心移工權益的協會組織如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桃園群眾服務協會、天主教海星國際移工服務中心、1095等持續推進,希望不久的將來能夠看見台灣移工獲得合理的待遇。

[1]朝日新聞:外国人労働者のパスポート取り上げ禁止すべき 弁護士ら主張

[2]A小姐所簽署的「護照管理契約書」:

第一條 (護照管理)乙方(員工)在簽署本契約書時,應交出護照予以公司保管。乙方需要使用護照時,應向公司使用,使用完畢即應立即返還予以甲方(公司)。

第二條 (管理方式)所有護照管理方法由甲方(公司)決定。

第三條 (儲藏時間)甲方(公司)得決定所有護照的儲藏時間。

第五條 (退休後的護照管理)護照應由甲方(公司)管理,即使乙方(員工)退休後亦然。

第六條 (返還護照)護照不須歸還,除非甲方(公司)同意歸還。護照歸還的時間地點及方式應由甲方(公司)決定。

[3]從為數甚少的報導資料來看,該工會與財團法人臺灣省天主教會新竹教區越南移工移民辦公室(Vietnamese Migrant Workers And Immigrants Office)密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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