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法立法停滯不前!我們還要等幾個婦女節?

by 曾靜渝

自2014年起,婦女團體即開展跟蹤騷擾防制法的倡議與起草,以彌補性別暴力防治法案最後一塊拼圖與接軌本土及國際趨勢;歷經立院多次會期,行政院版草案也於2018年提出後,經過二讀黨政協商後,最後仍未於上屆(第九屆)立法院會期三讀通過。

2020連續16天對抗性別暴力的國際性串連行動。取自聯合國網站

本屆跨黨派立委至今提出至少14個版本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但去年(2020)10月,內政部警政署提出新版「糾纏犯罪防治法」草案,大開倒車,該草案將「跟蹤騷擾」等同於「性騷擾」,行為人須先經過《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以下簡稱性平三法)調查才能成立,對於跟騷行為的定義不僅過於限縮,也無法囊括所有行為樣態,難有效制止跟騷行為,實讓倡議及等待此法多年的婦女團體大失所望。

跟蹤騷擾防制法及早預防憾事發生

歐盟針對28國的調查資料顯示,15歲以上的婦女一生遭跟蹤騷擾的比率是18%(European Union Agency For Fundamental Rights, 2014);跟蹤騷擾可說是婦女遭受的主要暴力類型之一。依警方粗估,台灣1年發生大約8,000多件的跟蹤騷擾案件[1],而現代婦女基金會的調查顯示,遭到跟蹤最久的案例長達35年[2]。

跟蹤騷擾對被害人及相關人的傷害,包括生命安全的威脅、驚弓之鳥的恐懼與驚慌、嚴重耗損的身心健康、被破壞的工作與經濟、社會支持網絡的疏離等等;婦團的多年實務工作經驗也觀察到,許多重大刑案的犯罪歷程,在初期都是有跟蹤騷擾行為發生,因此為防止跟騷行為演變成無可挽回的悲劇,應該及早以公權力遏止跟蹤騷擾行為人的作為。

世界各國的跟蹤騷擾防制法立法有三大核心要素:

  1. 預防性干預重於事後懲罰,
  2. 治安單位能即時介入嚇阻,
  3. 要有完整防制令內容。

美國、日本等國家早已有相關法案規範此類犯罪行為,但台灣在這方面的法制作為卻落後世界潮流30年!

台灣婦團與朝野立委於38婦女節當天共同召開記者會推動《跟蹤騷擾防制法》等三大立/修法案。取自范雲 FAN, Yun粉絲頁

漫漫長路,何時才能看見立法的曙光?

為補足性別暴力防治的缺角,台灣防暴聯盟不斷與勵馨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數位女力聯盟及多位專家學者,共同研擬民間團體共識版「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特別參考國外法制案例,設置「警告命令」及「防制令」制度, 以補救並預防被害人再次遭跟蹤騷擾,其中有三大訴求:

  1. 立定跟蹤騷擾防制專法,提供被害人周延保障!
  2. 擴大跟蹤騷擾防制法之保護對象,保障全體國民人身安全!
  3. 設立警告命令制度,警察公權力早期介入防止憾事發生!

不放棄走入街頭 開啟為期16天的對抗性別暴力行動

而在去年11月的「The 16 Days of Activism Against Gender-Based Violence」(連續16天對抗性別暴力行動)國際性年度運動,台灣防暴聯盟也藉此集結婦團倡議台灣「跟蹤騷擾防制法」立即立法、實施,期望台灣能將婦幼安全的最後一個缺角補起來,讓全體人民都能夠更安心、更安全。

其中,我們更深入街頭進行街頭訪問,發現有許多民眾有曾被跟蹤騷擾的經歷,透過現行的法律困境,與民眾面對面對話「跟蹤騷擾防制法」的必要性,過程中,許多民眾支持婦團的理念,也在活動過程中,留下了許多對於台灣婦幼安全的期盼與鼓勵。

2021年我們要繼續前行! 請問,行政院何時要提?

在2021年的台灣,婦團仍不停歇地倡議第十屆第三期立法院盡快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這將是朝野跨黨派共同努力奠定社會安全網的里程碑。台灣防暴聯盟從過去推動防暴三法,到此次結合婦團所提出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共識版,皆是婦團依據本土需求與國際趨勢的努力:

  1. 基於人權的架構;
  2. 以被害人需求為中心;
  3. 強化保障人身安全、隱私、名譽;
  4. 維護人格與人性尊嚴的全面機制。

立法院第十屆第三會期於今年3月2日開議,婦團肯定第十屆已有多位跨黨派立委提出跟騷法版本,在3月8日國際婦女節前,婦團共同提出聲明,與其繼續讓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停滯不前,嚴正呼籲行政院在最短時間內完成草案,更加貼近被害人的需求,才能符合社會期待期盼;藉立法院新會期加速推動草案審查進度,為求周延,盼能不斷地廣納各方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的意見,即時將初步研擬出來的草案加以修正,希冀本會期立委優先關注,盡速三讀通過本法,讓現在處於被跟蹤騷擾的被害人得到完整的保護,預防後續演變成不可挽回的犯罪事件。

2021年我們要繼續前行!請問,行政院準備好了嗎?

[1]新聞:警政署:糾纏行為案件量大 懇請暫不推動立法
[2]每8位年輕女性就有1位曾遭遇跟蹤騷擾,現代婦女於農曆七月發起「跟騷拜拜月」新聞稿

(作者為台灣防暴聯盟社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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