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育嬰假制度如何加速改革,跟上國際腳步?

by 黃喬鈴

「妳/你聽過彈性育嬰假嗎?」台灣的育嬰假制度如何加速改革,跟上國際腳步?

妳/你對育嬰假的想像是什麼?「多半是媽媽請」、「一請不是半年(6個月),就是一年」。那妳/你有沒有想過,育嬰假以「小時」請領?

有沒有想過育嬰假可化整為零、以「小時」請領?Photo by Peter Oslanec on Unsplash

育兒媽媽一聽到「如果育嬰假可以小時請」迫不及待的許願:

「我要晚兩個小時上班,早兩個小時下班,現在我們每天最晚早上七點半,必須把小孩挖起來,餵奶、換尿布、換衣服、大人也要整理,但小孩常常睡超過八點,老公趕不及九點上班,所以超常請假一、兩個小時,小孩很可憐,睡眠時間對他們非常重要。傍晚我五點半下班,六點半可以接到小孩,托嬰中心收托到六點半其實已經很佛心,但很多家長都超過六點接送,以至於老師們也好辛苦。」

相信這樣的育兒日常,對許多家庭來說心有戚戚焉,有了二寶勢必更加慘烈,每天出門像打戰,下班只有慌亂。一旦育嬰假請假單位縮小,將可替家長撐出多一點餘裕與空間,選擇最適合自己與配偶的工作時間、孩子托育的時間及家庭生活需求的安排,這正是育嬰假彈性化的具體作法。育嬰假彈性化早已是國際趨勢,瑞典是世界上首先實施育嬰假的國家,更被聯合國報告點名,育嬰假時間最具彈性。對此,立法委員、民間團體也大力倡議,呼籲政府必須加快腳步,修法改革育嬰假,切實回應現代育兒家庭兼顧工作與照顧的需求。

縮小育嬰假請假單位,政府規劃與民眾期待有落差

過去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雖然勞動部已於今年(2021)6月4日發布修正「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改為可以「不低於30日」,2次為限。但,這樣就夠彈性了嗎?

我們發現,勞動部2020年度僱用管理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即新增問項,詢問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是否有需要縮短?」結果顯示,無論男女,皆有超過 5 成的人認為育嬰假期間需縮短,且男性比例高於女性,男性高達61.2%。無論性別,需要縮短的主因都是「才可以更彈性的運用,以利照顧孩子」。

育嬰假單縮小至小時為單位,將可替家長撐出多一點餘裕與空間,選擇最適合自己與配偶的工作時間、孩子托育的時間及家庭生活需求的安排。Photo by Shirota Yuri on Unsplash

可惜的是,勞動部的問項僅以「月」為單位,大大限縮民眾對育嬰假的想像。詳細問項為:「你認為,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應放寬為不少於幾個月?」、「你同不同意申請期間以,不少1個月為原則?」直接引導了民眾的回應。

實際上,今年 4 月今周刊的調查顯示,有更多民眾期待育嬰假效仿瑞典國家,允許家長選擇全職、半天、四分之一或八分之一工時,以利兼顧工作與育兒需求。其中需求較強烈的兩群人,第一是單身受訪者,顯示育嬰假做得好,真的可能讓年輕人「願意生」;第二群人是30-39歲的受訪者,他們正值婚育階段,更是未來職場高階主管的儲備人才。這些人因為生育,離開職場,或因為想維持工作,而選擇不生育,都是國家、社會、企業的損失。

以上顯見,勞動部的修法還不夠到位,廣大育兒家長要的是更彈性多元的育嬰假。

現行育嬰假塊狀請領,不友善勞資雙方,請假單位縮小,共創多贏局面

除此之外,台灣的育嬰假制度對勞資雙方都不夠友善,塊狀的請假單位,員工必須育兒工作二選一,選擇育兒,等於中斷就業在家全職育兒。雇主擔心工作崗位人力替代問題,員工擔心長期中斷工作後的復職問題,員工之間更容易對彼此感到抱歉。

我們都知道,現代社會的趨勢是,家庭要雙薪才養得起兩個孩子,女性需要、也想要維持就業,送托就學的孩子需要每天例行的接送與照顧。一旦育嬰假請假單位縮小,讓家長選擇以「小時」、「半日」、「日」或「月」為請假單位,對勞資雙方帶來的好處是,對勞工來說,育兒更彈性、更能兼顧工作與家庭。在性別平等的目標上,國際研究發現,性別間的休假方式不同,女性往往請連續假期,男性較常彈性使用、且休較短的時間,顯示化整為零的育嬰假可激勵男性請領,支持不分性別共同分擔育兒責任。對資方來說,更是穩定優質勞動力,尤其是女性勞動力,也將支持年輕家庭再生產下一代勞動力。

據勞動部2020年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復職關懷調查,問及「育嬰留職停薪期滿,未返回原單位的主要原因」?撇除因為家庭因素自願離職者,有14%的女性和13%的男性,未回原單位的原因是「期待從事工時較短或較彈性的工作」;同樣各有10%的男性及女性,未回原單位的原因是「期待轉換離家近的工作」。若今天育嬰假更彈性,前述加起來 4 成多的人,不必離開職場,只要透過育嬰假制度的調整,就可以緩衝上下班與接送托育的時間,企業將可留下更多珍貴且熟習原職場的勞動力。

化整為零的育嬰假已是國際趨勢。Photo by Ana Tablas on Unsplash

育兒需求零碎且多變,應完整照顧到子女滿 8 歲

育嬰假的名稱與概念也應再翻轉,因為育兒不只嬰幼兒時期,當孩子送托保母、就讀幼兒園、國小低年級上半天班的各階段,仍有照顧需求,對應實際需求,育嬰假也該改名為「育兒假」或是「親職假」。

此外,育兒需求零碎且多變,家長最苦惱的是幼兒生病發燒、學校因腸病毒停課,須以「天」為單位請假,每日例行性的工作與托育接送,則需以「小時」為單位。

在使用年限上,現行育嬰假可使用到子女滿 3 歲。但根據國際趨勢,2019年歐盟的工作與生活平衡指令,即要求會員國利用 3年時間,達到「讓家長能更彈性安排工作,以利照顧 8 歲之前的幼童」。瑞典不但已經達成,更走在最前端,將育嬰假的使用時間延長至子女滿12歲前。完整涵蓋子女有照顧需求的年紀,才能夠真正支持家長育兒。

彈性育嬰假,支持女性就業、支持男性共同育兒,提振台灣生育率

「育嬰假請假單位縮小至小時、申請年齡延長至子女滿八歲」對整體台灣社會的效益是增加女性勞動力也提升生育率!彈性育嬰假支持媽媽兼顧工作和育兒,也鼓勵爸爸共同育兒。

有位育兒爸爸就分享:「育嬰假請假單位化整為零,且是國家負擔,我就會比較敢請,一來,對老闆沒有虧欠;二來,以小時請也不會造成同事極大困擾。」

最後,根據已開發國家「生育率與女性就業率正相關」的現況[1],彈性育嬰假也將是提振生育率的有效政策作為!育嬰假改革刻不容緩,期待社會有更多討論與支持,看見育兒家庭的需求,以制度支持家庭生養子女。

[1]參考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低生育率對策」建言-搶救母親!搶救低生育率!搶救勞動力! 籲請政府、社會、企業起而行!

(作者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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