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作「重要他人」
2007/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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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通過已逾10年(1997年1月22日總統公布),由於政府機關與婦女團體極力推廣,10年來性侵害案件數明顯呈上升的趨勢,近5年來增加的幅度尤其驚人,民國91年首度突破3000件,95年超過6000件,達6602件,10年來性侵害案件數暴增了三倍之多!根據統計,未成年兒童、少女遭受性侵害為最大宗族群,達六、七成,其中12歲以下的兒童也有逐年增加的趨勢,占18歲以下受害者的27.82%;且八、九成為熟人所為,這樣的統計結果,值得你我關注生活週遭的小朋友,保護她們的人身安全。
多年來倡導「性侵害受害者重要他人」觀念的勵馨基金會,於兒童期前夕,發起「搶救受性侵孩子 缺你不行」活動,希望呼籲人人留意身邊的性侵害犯罪事件,每一個人都可以做個受害者生命中的重要他人。
本期網氏分別專訪了日前於花蓮吉安鄉搶救一名小女孩免於性侵而受重傷的張婌慧,分享她的心路歷程;還有分析10年來性侵害犯罪案件的特質,還有勵馨提出的行動公約,盼社會各界共同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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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我,救回了小女孩 ──專訪花蓮吉安鄉張婌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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