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性別平等和環境正義的災後重建委員會
by 曾昭媛(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阿布娪.亞伊細卡那(南方部落重建聯盟總召集人)
行政院9月3日公布了「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的委員名單,但令人傻眼的是,37名委員當中的8位災民和原住民代表,除了小林村自救會的會長外,其他都是鄉長、鄉代會主席、村長等公職人員。而災後民間力量快速集結而成的眾多組織,包括那瑪夏鄉自治會、南方部落重建聯盟等原住民團體,以及投入救災工作的各社會團體,政府竟然都不放在眼裡。
其餘的民間委員,僅有四名企業界人士、四名學者(以土木工程專業背景居多),與一位半官方基金會的代表;完全沒有環保、社福、社區營造等民間團體。而且《災後重建條例》又讓政府大開方便之門,不僅訂有粗暴的強制遷村條文,還排除「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之限制」,顯然打算以短視的便宜行事作法,來放棄環保生態及社群文化如何永續發展的長遠目標。重建委員會更乾脆完全不找「礙事」的環保和原住民團體,政府大概誤以為重建只關乎土木工程,立法院通過的《重建條例》第二條宣示「應尊重多元文化特色,保障社區參與,兼顧國土保安與環境資源保育」,但這些事項都缺乏實際執行的條文,顯然是在民間抗議聲浪後的裝飾虛文罷了。
民間委員中更連一位女性都沒有。我們看到重建委員會37名委員中,女性只有一位,還是官方的原民會主委,可說是重現男性菁英決策的傳統模式。但過去一連串的政策錯誤所造成的人禍,使眾多老弱婦孺流離失所,我們在電視不斷看到女性災民痛哭、而一旁有女性志工相擁安撫的畫面;在網路訊息中看到許多女性投入救災,從煮飯、運送物資、傳遞資訊、心理支持,甚至成為自救組織幹部,挺身而出收拾政府的爛攤子,但政府決策卻仍然沒有女人的份。這根本違反行政院自己在民國94年訂定的原則「行政院下各委員會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婦權會委員先前已於8月31日連署提出說帖,提醒過行政院應注意此一性別比例原則,但9月3日公布的新委員名單仍無女性,看來性別平等也成為政府無心落實的裝飾門面罷了。
不僅中央如此,據聞地方縣市的重建委員會,也漠視民間團體和女性的參與。我們從重建委員會的組成,以及哪些族群、哪些人的意見被排除,就可看出政府對於重建方向的偏差思維和驕傲心態。
聯合國、WTO、APEC都曾提出災難、氣候變遷與性別、貧富、城鄉差距等互相影響的統計分析和建議原則,呼籲各國重視及改善,包括防災、救災、心理與生活復健、環境及社區政策等,皆應具備性別敏感度和重視民眾參與。過去九二一震災,行政院成立的災後重建委員會中40位執行人員全為男性;而這次莫拉克颱風的災後重建委員會,看到女性委員只有一位官方代表,環保團體及原住民自救組織又被排除,我們只能嘆息,政府仍未學到教訓,重建大業難以期待,民眾當自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