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與分類

by Asian

之前提到自中學階段開始,我的世界「比較」開始被不斷放大。但我的目的並不是要叫大家不要「比較」,只是希望大家警覺「比較」,進而發現「比較」並積極面對自己的「角色」。

小學時因為上美術課,所以我遇到人生的第一個品牌(Brand)-「喜洋洋」,那時候它出了三款彩色筆組,分別是12色、24色、36色。上課時,老師為了教學方便,就自然而然的將班上同學分為三類分別是,「12色」、「24色」、「36色」, 很明顯的「36色」那一類人通常就是比較「貴」的。由於前一篇的自我介紹大家應該很容易猜到,我是屬於「24色」那類人,原因則完全來自於我老媽那句「比上不足 比下有餘」,做人中庸就好。

Photo by david.nikonvscan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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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畫課一開始, 老師基本上就是在黑板上出一個題目,然後叫大家開始自己畫,她再走下講台來逐一指導我們。畫畫題目通常都會跟作文的題目差不多,多半以家庭類(我的父親、母親、兄弟姊妹)、遊記類(植物園、動物園、博物館、天文館一日遊)兩類為主,第三類就是讀書心得報告;要寫出心得還要依據故事內容畫出圖畫。這時候「36色」多半是比較佔優勢的,因為小時候關於畫畫這檔子事,老師教的第一個觀念就是摹仿,簡單來說就是要求你要「像」,而要「像」的第一要件就是要會「觀察」,簡單的說(通常都會很難做到)如果小時候你能夠發現光影的變化,會造成同一色塊的深淺效果,那這樣你的觀察力就是屬於比及格還厲害一點。第二件事當然就是畫囉,「36色」佔便宜的地方就是儘管你只是具有觀察力,你也可以將同色系的筆先拿出來,像是如果要畫天空的藍色,就有深藍、寶藍、天空藍三種可以選擇,如果是畫的是晚上還有藍紫可以搭配運用。所以如果是以「顏色多寡」判斷成績的好壞,那「36色」的人自然就會得到比較高的分數。

但是,由於我們是民主社會,也就是說一件事往往不會只有一個判準,只是比較標準往往就是訂的人說的算。而在銷售我們美麗童年的小學裡,「只要你不爭取」老師就是決定標準的唯一權威,就是事情都是老師說了算。而老師一般的反應就是:

  1. 要求顏色比較多的人借給顏色比較少的人,理由是因為你顏色比較多,而且做人不要小氣,不然以後會沒朋友;雖然「36色」都會借,有些「36色」甚至會認為我買36色就是要來「借給人的」,但是老師的話大家還是會聽。
  2. 老師最終或為了制衡或改變某一種「力量」,改以顏色運用如何來決勝負 ,也就是說「24色」有24色的變化,「12色」當然也有12色的變化,誰變化的好誰就高分,雖然「12色」、「24色」、「36色」這三種分類並不會改變,所幸在老師的努力下,大家還可以相互為政但誠心交流。

以上所述是我能在三十歲寫出來,但卻不會在十三歲時就懂得的道理。雖然我是「24色」,但我仍在為了成為「36色」又願意借顏色給「12色」的那種人而努力,因為我堅信事情不是僅僅一個判斷標準,我誠摯的希望更多的人都能以開放的方式來思考,並認真去嘗試每一個能使自己也讓他人更好的機會,這個社會或許就會變得更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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