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防治系統的一點綠 ─高雄市阮綜合醫院家庭醫學科主治醫師黃志中
黃志中,51年次,高雄醫學院醫學系學士、醫學研究所碩士,被社工界戲稱醫學界中的「稀有動物」。為什麼呢?當然不僅是他身為家庭醫師的身分,更重要的 是,防治家庭暴力觀念未普遍被社會大眾重視及相關專業機構尚未覺醒前,黃志中早已默默的在南台灣地區以「全人的照顧觀點」,關注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身心發 展,同時提供實質醫療的專業服務。 三年多來,黃志中在阮綜合醫院執業生涯裡,黃志中目睹以生物醫學為導向的照顧理念,令許多受虐婦女求助無門,受虐者所呈現的身心症只能到處看診,卻又到處被踢皮球,不願開立驗傷單。
由於阮綜合醫院家庭醫科團隊在處理家庭暴力受害者的醫療流程已制度化,且相當完整,許多婦幼機構或其他醫療院所均將 受害個案轉介給該團隊,單是由黃志中所開立的驗傷單就有三、四百張,個別心理治療也有五十人次之多;讓身心受創的受虐者,在身心靈各方面均獲得妥善的診療 與復健照顧,使她們能夠重新站在人生舞台上,當自己的主人。
近年來,國內家庭暴力防治意識日益覺醒,黃志中卻又看到以社工界為主導的救援核心,服務品質參差不齊,相關專業機構又缺乏自省能力,且一再複製國外的經驗,未能建立本土化的制度,這也是黃志中未來所要努力的目標,為台灣建構一套完整的家暴防治醫療系統處遇流程。
以下是黃志中的自我介紹,我們一起聽聽他怎麼說:
我是誰?
男性。這一點使得我在各種婚姻暴力乃至家庭暴力防治的研討會、工作坊以及會議中,成了「萬紅叢中一點綠」。
家庭醫學科醫生。做一個「真正的」家庭醫師是我一直努力的目標。所謂「真正的」家庭醫師,當然不僅只看看感冒、拉肚子、頭痛、失眠,做好子宮頸抹片、或開開小刀,家庭醫師更要有全人觀點、全家人觀點的醫療照顧策略。所以,家庭暴力自然成了我所關注的重點。
婦保委員會主委。一任高雄市婦女保護聯合會報委員會副主委以及現任主委,使得三年多來有機會和很多的防治網絡單位和工作人員合作。
朋友們和我
我的同事。高雄阮綜合醫院家庭醫學科六位醫生的支持和合作,使得受虐婦女在大多數的時間都有家庭醫師提供醫療服務。阮綜合醫院的許多同仁一起建構了一個提供受虐婦女就醫驗傷的完整流程。
婦保工作伙伴。無論是工作的執行、設計、發展,個案的轉介服務,乃至挫折壓力中的互相支持,使得婦保工作業務能一步步地落實。
我做了什麼事?
提供受虐婦女驗傷診療超過三百人次。
提供受虐婦女個別心理治療超過五十人次。
主持受虐婦女團體治療三個梯次。
發表婦保相關論述八篇,主要重點有:受虐婦女的醫療經驗、醫療體系在婚姻暴力防治工作中的角色,以預防為導向的家庭醫學婚姻防治模式、受虐婦女的婚姻強暴問題等。
寫文章或論文的目的:少一點翻譯,多一些本土實證經驗;少一些讀了半天還是感到隔靴搔癢、不知在實務上如何著手的論述。
關於婦保醫療二、三事
她們要的不多。對大多數受虐婦女而言,醫療服務的重點是提供驗傷服務。
醫療可以提供更多服務。說起來,驗傷應是最簡單的工作了。其他像是身心創傷的治療、復健都是重要而更為艱難的工作。
醫療是防治服務的開始。醫療常是接觸到受虐婦女的第一線工作者。藉由醫療體系的轉介可使受虐婦女進一步接觸到資源網絡。
受虐婦女常被拒開診斷書,要不就是在診療過程中遭受醫療工作人員的二次傷害。上述情況嚴重,使得受虐婦女多數不滿意醫療服務(社工員亦有此想)。
驗傷迷思
要甲種診斷書才有效嗎?錯了,只要是診斷書都有效。診斷書上有「非訴訟用」就不能訴訟嗎?錯了,只要是診斷書都可以訴訟。
要離婚才需驗傷嗎?錯了,驗傷是維護權力的必要步驟,至於要不要離婚可以事後再去考慮。
要三張驗傷單嗎?當然不是。
要六個月內的驗傷單嗎?傷害罪要六個月內,其他則無此限制。
要有外傷才能驗傷?當然不是。
要公立醫院開的驗傷單才有效嗎?當然不是。
要法醫開的驗傷單才有效嗎?當然不是。
省思
醫療人員缺乏專業訓練,醫學院沒有教、專業養成過程沒有重視。婦保工作很難只是建立流程,參與簡短訓練就可以施行的。家庭暴力防治工作不僅是制度的建立,工作人員的專業態度養成更是不可或缺的條件。
服務對象太過侷限於危機個案。沒有預防的有效策略、亦無持續的復健工作,使得服務功能太狹隘而片段。服務資源太過集中於機構,在缺乏社區防治網絡的情況下,加大了受虐者進入服務的障礙。
社工體系挑大橋樑,其他專業體系一邊看!
期待
建立具體本土特色的服務內容,提供有效能的直接服務。
建立互動良好的防治網絡、強化專業訓練及社區化防治策略的建立和落實。
現任
一、高雄阮綜合醫院家庭醫學科主治醫師、社區服務中心主任
二、高雄市婦女保護聯合會報委員會主任委員
三、高雄基督教家庭協談中心專業發展委員、義工團顧問
四、高雄市晚晴協會顧問
五、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顧問
六、高雄醫學院護理學系兼任講師
七、高雄市港都社會福利聯盟籌備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