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托育」這回事並不只是把孩子交托給照顧者而已!

by 洪惠芬

我一直沒想過自己會當母親。

結婚很多年,因為生涯的考量一直刻意地選擇不生養孩子,因此當察覺到自己懷孕時,我並沒有像多數電視劇中的女主角那樣喜極而泣。當時的我才剛進大學教書,還在適應大學老師這個角色。我花很多時間準備授課。那時學校對助理教授設有限期升等的條款,我在備課之餘,也必須努力地累積自己的研究成果,確保自己能在限期內成功升等。面對如此大的工作壓力,當時的我在確認自己懷孕後,腦海浮現的第一個念頭是:孩子出生後的照顧安排該怎麼辦?

舉全村之力養大一個孩子。photo credit:flickr@Fanny CC BY-SA 2.0
舉全村之力養大一個孩子。photo credit:flickr@Fanny CC BY-SA 2.0

工作與育兒兩難,新世代媽媽依然承擔較多的托育決策責任

回想當時的心路歷程,我覺得,一個家對孩子照顧安排的選擇與決定是一連串「刪除法」的認知過程;而且整個過程中,母親往往被期待要承擔較多的決策責任。

這幾年我的研究焦點放在「母職」議題上,我訪談過許多母親,多數懷孕前有穩定工作的母親都跟我提到,她們從沒想過辭職回家當全時媽媽。因為新世代母親也開始將「工作者」這個身份放進自我認同中,因此她們相較於上個世代的母親更難接受要為孩子捨棄工作的決策結果。

這也是我當時的感受。因此攤在我眼前的照顧安排選項就只有兩個。一是請育嬰假,另一是托育。我懷孕時,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育嬰假政策已經實施五、六年,雖然育嬰留停津貼的6個月6成薪還未施行,但是身邊有不少在中小學當老師的女性朋友都申請過育嬰假。育嬰假雖然也是父母親自己投入對孩子的照顧,但是跟辭職不一樣,當孩子稍微大一點,可以進幼兒園,母親可以透過育嬰假政策的復職保障而順利地重返原先的工作組織。

公立小學與公立中學屬非競爭性就業部門,勞動成本甚至由政府吸收,加上有大量的代理與代課老師,因此(女性)中小學老師一直是育嬰假政策使用比例最高的一群人。大學老師申請育嬰假的風氣並不高,我所服務的學系先前也從未有人申請過育嬰假,但以我對當時學系氛圍的理解,我覺得學系是可以接受我做這樣的選擇。那時我甚至還和另一半討論,以我們家庭的支出狀況能否承受我或他放育嬰假後的收少損失。不過在家庭收入穩定、以及職涯發展的考量下,我排除了育嬰假這個選項。

唯一的出路就是「托育」。我曾經考慮將孩子交托給保母。但實際開始找尋保母後,我發現它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這中間要付出極高的「交易成本」,而且通常是母親付出。即便有社區保母系統的協助,但是我仍舊必須一個又一個地連繫與拜訪可能合乎我需求的保母人選。孩子是如此地脆弱,就算系統所介紹的保母都是合格保母,我在拜訪保母家時,我必須從拜訪情境中的蛛絲馬跡裡解讀與判斷她是否會善意地對待我的孩子,我甚至還得透過另外的管道去搜尋一些口碑訊息,來確認我的情境解讀是否正確。

阿嬤照顧的反思

另外接送時間的協調、以及照顧方式的共識,也是我在拜訪保母人選時必須花時間和她們協商。當時這些保母服務商品的「搜尋成本」與「協商成本」,令我疲累不堪。在密集母職的文化期待下,我發覺,我的另一半幾乎都將這些交易成本丟給我來承擔。更令我困擾的是,在找尋保母的過程中,身邊也不斷有親友質疑我的選擇。許多親友會拿著「保母虐童」的新聞來恐嚇我,要我更為慎重地為孩子篩選好的保母。

最後是我自己的媽媽跳出來解救我。

或許也是受到「保母虐童」這類刻板印象的影響,當時剛退休的母親突然同意幫我照顧孩子。於是我採取了「親屬托顧」的托育安排。由爺奶提供托育服務的代間照顧安排,一直是台灣社會最為普遍的托育安排,它的比例遠遠高於專業保母以及托嬰中心這類的家庭外托育安排。親屬托顧在台灣社會如此盛行,當然跟目前托育服務過度商品化,價格令多數家庭負擔不起有關。此外,從我的經驗,它顯然也跟人們對於保母托育服務的不信任有關。多數的台灣父母顯然以為,相較保母所受的專業訓練與證照,血緣更能確保托育服務的品質。

但親屬托顧真的如多數人所預設的,因為有阿公阿媽與孫子女之間的血緣連結作為基礎,就是比保母托育更為理想的照顧安排嗎?回溯自己的托育安排經驗,我曾不只一次地問自己:如果從頭來一次,還會委由自己的媽媽來照顧孩子嗎?坦白說,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我非常感激媽媽願意跳出來幫我照顧孩子。照顧年幼的孩子並不件容易的事。孩子出生時,母親已經60多歲。距離她上一次照顧孩子,中間已間隔30多年。我猜想她答應要幫忙我時,內心應該也是萬般恐懼。她其實是基於對女兒的愛才承擔下這個艱困的任務。然而一路跟她一起走過育兒之路,我發現,要一個60多歲、體力已經開始衰退、而且沒有太多照顧新生兒經驗的老人家,在家庭這樣如此孤立的環境,單獨面對需密集照料的小嬰兒,並不是一件合理的事。我的孩子是一個情緒需求非常高的小孩,媽媽照顧他期間往往為了應付他高張的情緒,身心俱疲。也因為這樣,委由母親照顧孩子的那段期間,我會盡量把課餘時間空下來,回娘家跟母親交接,讓母親能夠好好的喘口氣。但就算有我、我的另一半、以及我父親偶發的私人性喘息服務,我覺得母親仍舊是辛苦的。

舉全村之力建構完善公共托育體系

我和母親一起走過的育兒之路,讓我體會到,照顧孩子這件事,無論採取父母直接照顧的安排,或是採交托他人照顧的安排,不可能單靠一兩個人就足以成事。尤其在當代的台灣社會,人們對於兒童照顧的品質要求如此高,照顧孩子,更需要一群人的通力合作才能做好。

美國前國務卿希拉蕊在擔任第一夫人期間曾出版一本小書:“It Takes a Village: And Other Lessons Children Teach Us”(舉全村之力:以及其他孩子教我們的),書名引用自一句非洲的古諺:「養大一個孩子,要用到一整個村子的力量。」第一次讀到這句話時,我聯想到的是,過去小農社會,大家族靠著一群人的力量一起把孩子拉拔長大的「多人照顧模式」。這種「多人照顧模式」在家庭型態日益「核心化」的趨勢下已不復見。這裡頭矛盾的是,隨著我們社會對孩子照顧品質要求變得更高,但是分擔照顧任務的人卻變少了。如果我們社會能夠有更有公共化的托育體系,當初的我也許用不著採取那種犧牲自己媽媽利益的作法,而是透過托育體系的專業照顧者,用一群人共同協力的方式來拉拔孩子。

完善公共托育體系的建構,也許是非洲那句古諺「用一村子力量」的多人照顧模式的現代版本!

(作者為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東吳大學社會工作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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