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與改革相隨的「婦女新知婚姻家庭法律諮詢專線」

by 秦季芳

跟先生無法再相處下去該怎樣才能離婚?離婚後孩子可以留在身邊嗎?離婚時自己買的房子保不保得住?先生的欠債會不會要分擔?先生不付扶養費怎麼辦?林林總總家庭內出現的問題,深深困擾著許多人,尤其多半被期待、要求必須以家庭為生命重心的女人們更是煩惱不堪。

推家事審判專法,全面性解決紛爭。photo credit:unsplash@Jakub Sejkora CC BY 2.0
推家事審判專法,全面性解決紛爭。photo credit:unsplash@Jakub Sejkora CC BY 2.0

來自專線的個案收集,成為法律制度改革的助力

由於見到許多婦女面臨婚姻與家庭紛爭,有不知如何面對的無助,以及對法律及訴訟程序的所知不足,故婦女新知基金會(以下簡稱新知)在1994年成立了婚姻家庭法律諮詢的專線。20多年來,解決了數以萬計的來電所提的問題,也因為接線時,求助者對法律規定不合理的反應與投訴,這些個案的收集,為新知一向致力的婚家法律制度改革增添許多助力。

大家或許早已遺忘,過去法律要求妻子結婚要冠夫姓、妻子必須以夫之住所為婚姻住所、夫妻聯合財產制中夫獨享對妻子財產有管理及使用收益的權利、父母對子女的親權行使意見不同時要以父親的意思為優先、離婚後子女監護須歸先生… …這些現在看來荒謬的不平等法律,其實直到1985年才開始陸續獲得改革,造成眾多女性不但經歷婚姻家庭中情感的變故,還要承受法律上不公平待遇的痛苦。

來自社會真實案例,更能讓許多一時未能被察覺的問題被凸顯。舉例來說,在普遍認為法律規定已較趨向平等,卻在4、5年前,專線陸續接到詢問先生欠債為何影響到自己及小孩的生活狀況?原來許多銀行或討債公司,要求代位先生向妻子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導致夫債妻償,甚至妻子名下的房子被拍賣,用來支付代位剩餘財產的這些債權人的不合理狀況。故婦女新知與其他團體及立法委員合作共同推動修法,在2012年12月7日促成通過了法律修正,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請求權專屬於夫妻個人,銀行或其他債權人無法代位向另一方請求還債,讓剩餘財產分配不致再淪為債權人的討債工具,家庭生活不必遭受此一困擾。

婦女新知基金會法律服務專線服務時間和內容說明
婦女新知基金會法律服務專線服務時間和內容說明

推家事審判專法,全面性解決紛爭

婦女新知從來電的問題還發現,因為涉及婚姻與家庭爭議是散見於不同的法律規定。因此,民眾往往必須提起不同的訴訟才可能得到解決,導致時間、金錢與心力的耗費非常可觀。新知從1993年推動家事審判專法,1999年呼籲設立家事法院,都希望能特別考量家庭內爭端的特性,能有專門的法院進行審理,讓紛爭整體合面性地得到解決。2011年終於通過了家事事件法,並在2012年開始施行,許多的家內爭端可以先藉由調解嘗試達成協議,若無法調解,則進入實質的審理。程序中並引進許多心理、社工等專業協助。新知也倡議催生各地法院要普設家事服務中心,使民眾得以接觸協助解決家事爭端的資源。歷經4年,在各界的努力下,家事的紛爭解決機制雖然尚有不足,當初的理想已漸有實現的成績。

新知這支諮詢專線的存在,除了繼續提供民眾免費最新婚姻家庭相關法律諮詢服務外,讓許多人可以不受空間限制,以最少的成本,取得相關的法律資訊,並得與志工分享或討論面臨的困難或疑問。法律制度的改革,永遠有未竟之處,相信在群策群力的付出之下,未來會比今日更好,婚姻家庭內更落實性別平權的理想,可以更快地向前邁進。

(作者為婦女新知基金會法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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