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律專線22年的回顧與展望
by 陳逸、秦季芳
自1994年起,婦女新知基金會(以下簡稱新知)本著「女人幫助女人」的理念,創設了民法諮詢專線,透過電話第一時間直接提供有關婚姻家庭法律的諮詢服務,多年來專線累計提供近七萬通的諮詢服務,平均每月200通的來電。由18名受過專業法律培訓的資深志工接聽,並給予來電者適切的諮詢及資源轉介。本專線提供免費、不需預約的法律諮詢服務,希冀得以幫助弱勢群體,讓來電者理解切身相關的法律知識。另方面,也將來電者對於現有法令的不滿與期望匯集與分析,轉化成為近年來一波又一波推動民法改革的重要推力與依據!以下分享專線的接線報告以及22年來的修法成果與趨勢分析。
2015年接線報告與近年趨勢
統計2015年接線的基本資料,9成來電者為女性、1成為男性,比較以往男性來電量不到一成的情形,較往年有逐漸增加的趨勢。年齡分布的話,來電者以31-40歲來電者為大宗,近半數占43%。再來則是41-50歲居次,占25%。第三分別是21-30歲以及51-60歲,各占10%左右。來電者年齡分布影響詢問問題的比例,例如51-60歲詢問贈/遺產的比例較高,31-40歲則多詢問子女監護、離婚、夫妻財產等事項。
除此之外,來電者有37%為無業狀態、63%為有業。教育程度多集中於大專畢業,占40%。高中畢業占25%,國中、國小畢業相加比例占7%,高中畢業以下的比例相加有32%,凸顯專線服務相對弱勢群體的意義和可近性。
如何協議離婚及調解離婚的數量明顯增多
從開辦專線至今,來電者詢問的案件類型分布,離婚問題始終高居第一,子女監護與夫妻財產分列第二、三名,可見民眾關心的問題仍集中於特定方面。高居第一的離婚,平均每年都有近1500通的來電詢問(約每個月高達100多通)。有趣的是,觀察民眾離婚諮詢內容,詢問如何協議離婚及調解離婚的數量明顯增多,但想了解判決離婚及分居相關問題則呈現下降趨勢,這也和新知大力推動放寬離婚要件,一直以來倡議「好聚好散」、「破綻主義的無過失離婚」有關。
此外,家事事件法的重大民法改革措施也扮演重要角色,家事法於2012年施行後,採取調解前置主義,也就是所有離婚案件都需經過調解,調解不成,才由法官進行裁判,相形之下也讓詢問調解離婚的人數上升。這些重大改革均是影響民眾離婚諮詢方向,使判決離婚及分居詢問度下降、協議及調解離婚詢問上升的原因。
如何改善請求子女扶養費的程序機制,需要持續關注
再來,伴隨離婚問題,詢問度次之的是子女監護,其中監護/探視/撫養是詢問度最高的項目。在過去的民法中有「父權優先」的條款,是指兩造離婚後將監護權優先判決給父親,對於女方極不友善。經過新知、其他婦團與專家不斷的推動改革,父權優先條款在1996年廢除,修正為以「子女最佳利益」衡量雙親誰適合取得監護權。法律的修正成果也反映到司法上,提出離婚並請求附帶子女監護的訴訟結果,有六成上下的監護權是由女方取得。
但是,子女扶養費、探視權的履行,也是在該類別當中常出現的問題,許多離婚或是實質分居的夫妻,在遇到另一方不願支付子女扶養費時,雖然現行家事事件法規定有所簡化,可以不必提起訴訟經過漫長的程序,等到判決才執行,可以直接依非訟程序請求執行,但仍成為當事人的重要困擾,因此如何改善請求的程序機制,以增加主張權益的便利性,讓子女的權益可以得到確保,是接下來值得關注的重要課題。
最後,夫妻對於財產的管理、使用、歸屬也經常是紛爭的來源,一旦離婚,要如何清算彼此的財產也是民眾常會產生的疑問。過去關於夫妻財產關係諸多不合理、獨利於夫的不平等規定,在新知及多個團體的努力推動下,在2002年終於有較平等的新制,也讓婚姻中財力弱勢但有貢獻的一方,在婚姻關係結束時,可以獲得財產上的補償。而新知接到不少關於「夫債妻還」的問題,也在2012年12月7日法律修正通過,使剩餘財產分配的請求權利專屬於夫妻,不致再淪為債權人的討債工具。。這段季芳已詳細寫,可以簡化嗎?
雖然新知的專線部分致力於將來電者的意見轉化為修法的動力與依據,但現今我們所遭遇到瓶頸是,許多不合理的法條均已修改、父權獨大的條款早已不再,但並未切實鬆綁父權體制的束縛。以子女從姓的法條來看,2007年歷經劃時代的修正,是從「子女從父姓」的規定修改為讓父母雙方得以書面約定讓子女從父姓或從母姓。但從2010年至2015年,未成年子女約定從母姓人數比例從1.66%上升至1.85%,雖有些微進展,但從父姓卻依然維持平均95%以上(見下圖)。
看似形式平等、鬆動父姓傳統的法規,我們所見到現實是,人們仍以從父姓為大宗,全國約只有2%左右的人從母姓,增加的幅度仍極有限,可見距離性別平權還有一大段路要走。因此,透過諮詢專線的民眾反應,讓我們深刻知曉法條修改並非唯一途徑,而是須重複檢視現實中性別不平等的現況,並搭配社會倡議、與各團體分進合擊、結盟,才得以臻至性別平權。
(作者陳逸為婦女新知基金會培力部主任、秦季芳為法律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