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孩子長出能力,爸媽以身作則便能事半功倍
by 王瑞聰
「爸爸,你知道我接力賽的時候是第幾棒嗎?男生的第一棒。把棒子傳給我的女生,你猜是誰?又是XXX耶!」「老師禁止我們玩筆芯盒大作戰,她說我們該做的事沒做好。哪裡有,我有認真做事,我覺得她只是不喜歡我們玩這個遊戲,這樣太霸道了。」小學三年級兒子如此說。
「爸爸,我們班女生第一名喜歡的人,你猜是誰?是YYY,每個人都喜歡他,我也是,不過我還有喜歡別人。」「這個禮拜的英文課,我又驚險度過了,希望老師下星期繼續忘記點名要我回答。」小學二年級女兒如此說。
兩個孩子每天都有好多事情可以說,不管我在蹲馬桶、想偷瞇一下、嘴巴裡塞著食物、或是想工作的事繃著臉,只要他們想說,就要說。
我會在餐桌上問:「你/妳今天過得好不好啊?」大多時候,孩子自己會來報告,這樣我不用現身在學校(我偶爾會以義工家長的身分偵查他們的學習交友狀況啦),就可以大致知道他們在校的喜怒哀樂。畢竟在學校發生的事並不總是好的,如果不開心的事情,不知道怎麼解決,悶在心裡太可憐了,跟我聊聊以後,我們可以討論出解決方法,或者發發牢騷也是可以好過些。這是我覺得孩子在進小學前應該要有的最重要能力:當發生事情時,知道誰可以給他幫助與支持,可以把不愉快的事情說出來。
我當了八年的家庭主夫,小孩有心事當然要來找我啊,不然是當假的嗎?只是,兒子這次期中考數學考了89分,他迅速地去找不聞不問的媽媽簽名,然後告訴我:「我都檢討過了,有一天你就會看到(考卷)了。」換我要檢討了,他不拿考卷來找我簽名,除了自己覺得不好意思,是不是因為怕被我罵?作為他們目前最親近的心事接收與回應者,我應該要更溫柔的看待他們的錯誤,免得他們有苦難言。
前一陣子,我讀給孩子一本《我們叫它粉靈豆》的故事書,沒注音、一點點插圖,每天晚上讀一點,大概才讀三分之一,兒子就把剩下的看完了;讀到二分之一,女兒也把剩下的看完了。不過他們還是要求我繼續讀給他們聽(不是我自誇,聽我講才是精彩)。
接著一本《吹夢巨人》也被他們先看完,《晴空小侍郎》繼續如此。哈哈,本來擔心他們會不會不再想要聽我讀書?以及喜歡看繪本、漫畫的他們,會不會不想要看都是文字的書?白擔心了。爸爸讀書的聲音還是有吸引力,加上有趣的故事,就把小孩拉進書裡了。
喜歡看書的我們,家裡到處都看得到書:廁所、床上、餐桌上、地板上(這個不應該),孩子只會被罵「不寫功課偷看書」、「姿勢要坐正」、「燈光要夠」,我不用擔心孩子不看書,也不用擔心孩子愛看電視。正所謂上行下效,只要爸爸把電視當裝飾,孩子就不會把電視當一回事。這是我認為孩子進小學前應該要有的第二個重要能力:喜歡閱讀。經常閱讀的人有較好的文字理解能力,而小學的考試與其說是考數學、自然、社會,其實根本上都是在考對題目的理解力。讀得懂題目就先成功一半,讀不懂題目,再會加減乘除都沒用。由於愛閱讀的人比較能享受孤獨,所以啊,愛閱讀的小孩就比較不會來煩爸爸媽媽呀,是不是很讚!
後記:
雖然說這篇的主題是「孩子在進小學前應有的能力」,但是寫著寫著卻發現,要讓孩子有我們期待的能力,如果父母能以身作則,並有相應的能力就能事半功倍。例如願意聆聽孩子、越能包容孩子、讓孩子感覺溫暖的父母,他們的孩子就比較會、也比較願意報告一天大小事;喜歡看書的父母,他們的孩子也比較容易和書做朋友。所以期待孩子前,要先看看自己是塊什麼料、有沒有提供孩子培養出該能力的環境,才不會過分要求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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