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見女同志─從三立偷拍事件談起

by 吳蕙如(小波)

在2004年8月6日晚間三立新聞台特別報導所製作的女同志單元裡,全程以偷拍的型態,播出女同志情侶在公園的親密行為。報導過程中除了有「女同志公然出沒」等字眼外,還有「比較壯碩的是扮演兩人世界中的男性角色,叫做T、身材婀娜多姿就是扮演同志中女性角色的,叫做婆」……等刻板錯誤的印象。

類似這樣的偷拍手法已經不是第一次,1992年台視偷拍事件,導致女同志酒吧曝光、停業;1998年華視夜間新聞「女同性戀酒吧,另類樂園」的偷拍新聞等等……,在在顯露出最基本核心的問題─人們想知道女同志在哪裡?

其實女同志除了戀愛對象不同之外,跟一般人的生活無異,一樣吃飯睡覺交朋友、偶爾打打球、烤肉,在情人節或特別的紀念日裡製造一些小浪漫,與情人共度美好的一天。或許有部分人會剪短髮,打扮得很陽剛(不代表就是T也有很多的女生會這麼打扮)但光憑外貌仍然難以論斷。

因為女同志的生活比較符合社會的規範,與一般人沒有太大的不同,若帶著同志就是一個「特別族群」的偏見來搜尋,當然會看不見女同志。但是對「講求效果和收視率」的媒體,若要以女同志這樣的「特別族群」為題材,卻只拍出一群女同志打籃球或是同志戀人當街手拉手逛街等平凡的生活樣貌,根本無法滿足現在只想蒐奇煽情的媒體生態。

於是媒體怎麼做?不是想辦法去報導同志出現的社會事件,就是利用一些拍攝手法和訴諸群眾的刻板言論等技巧,來顯現女同志的確是一群特別的族群。想想之前女教練殺人事件,那整整一星期令人驚歎連連的肥皂劇,之後甚至新聞挖挖哇請來高大成法醫,運用他的「醫學專業」說明「女同志的陰唇較薄較黑是因為常自慰的關係,所以陰毛也較濃」等不可置信的話語。

之後崇光女中女學生相約自殺、小六女學生疑似同性戀等女同志情感的負面報導,又訪問了許多「專業的」輔導老師、家長,說了「他不算是同性戀,因為他還小不懂事」、「我女兒不可能是同性戀,因為他有認識的男生」云云……。或是用偷拍的手法、聳動的話語來詮釋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例如三立新聞的報導,不過就是一對兩小無猜的同志情侶親吻、或是女同志酒吧直擊,也不過是一群人去跳舞而已,但是媒體就會用另類樂園、竟然發現女同志公然出沒等詞,來特意分化同志與一般人的不同,甚而利用各樣專家以及刻板的分類表象來界定做為一個女同志的條件,這樣的手法的確可以塑造出「同志是特異族群」的觀點,但非同志真實的樣貌。

是的,女同志很難看見,如果我們總是由新聞媒體或是一般通俗性教育中對同志總總的限制和定義來認識(例如要滿25歲以上有性行為並達到性高朝者),不願相信愛情的滋長是人類這樣群聚動物的本能,甚至不願去想像自己小時候便很清楚所謂的戀愛就是這麼一回事,無論對男或對女或是不分男女只看人的個性而做選擇。那我們當然看不見女同志。

是的,如果我們真的認為同志是一群特別的族群、相信當個同志必須符合種種條件、相信媒體所塑造出的同志生活,這樣分化一般民眾與同志的隔閡、加深一般民眾對於同志的刻板印象,將使女同志「在真實生活中更看不見」。若真要看見女同志,唯有從身邊去認識、釋出善意,才會真正看見同性戀真實的生活樣貌和極待改變的處境。

女同志的生活真要說有所不同,在於性別角色的多元和模糊,有分T、婆也有不分,有不分偏T、T偏不分、婆偏不分、不分偏婆等等……,在外貌上也沒有全然的劃分,例如雖然自認為T,但卻擦口紅穿短裙,雖然是婆,卻剪短髮穿皮褲……,在生活分工上也沒有誰一定要做什麼,而是誰適合做什麼。其實同志的生活是進步的性別相處之道,沒有哪個性別一定要服從另一性別、沒有誰優於誰、沒有誰一定要做什麼,如果我們依然用異性戀二元角度和養成教育來認識同性戀,我們當然無法理解同志生活的複雜度。

因為同志真實生活不被看見,當然也就不須特別處理,所以同志永遠有一個擔心,可以與伴相愛相守,存錢度日,就算白頭到老,還是有一天要面臨死別,那時候另一方也是年紀大了身體弱了,可是伴侶所累積的東西,因為法律制度的關係,而給了可能並不是最了解我,甚至根本不認同我、不認識我的家人親戚,此時,與我緊密聯繫、相互扶持的另一半卻可能面臨無屋可居、無處可去的窘境。又倘若之前要面臨一段醫療歷程,即便是再親密的伴侶,卻在無法保障之下,手術同意無法以家屬身分簽名,緊急探視也沒有權利要求,想與伴侶度過最後日子卻沒有辦法,一段人生終究留下遺憾。

同志所面臨的處境還有哪些問題?除了在校園時因為是同性戀身分而被輔導或被恥笑、在家裡因為是同性戀的身分而被打、被關或是被抓去看心理醫生等種種傷害,甚至出門工作都還得擔心遇到恐同的上司和工作環境,就連回頭看待與伴侶的關係,翻翻手上的法條,同志沒有結婚權、領養權等組成家庭的權利,當然也就無法享有組成家庭所受到的種種保障。同志縱使繳一樣的?,乖乖的服從社會規範,但總有一天,我們還是看見了社會之牆,一如開始面對這個身分起那天的焦慮不安,這個牆也在我們生長過程以致老病弱的時候,次次堅實龐大的豎立在同志伴侶的面前,如果此時大家還是從新聞蒐奇和通俗的性教育來認識同志,那我們也是塗砌那道社會之牆的禍首。

「同志就是次等公民」,權利受到減損、在制度中被漠視,是社會福利的化外之民、公共空間的隱形人,所背負的歧視和污名甚至不需要理解的就在那裡,就在我們的生活週遭、就在台灣的社會制度裡。因此,我想呼籲的是--全盤轉換接收知識的態度,不要只是滿足於媒體和性教育專家學者所給予的訊息,盡量從真實生活來認識同志。情慾是流動的,不管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都應該是每個人需要被尊重的自主選擇,若僅僅因為選擇愛人的性別與自己相同就受到如此多差別待遇,這很明顯就是歧視,就是不公平。我們相信同性戀與一般人無異,並且建議大家由真實生活互動中釋出善意和了解,那我們才能體會身為「一般人」卻僅僅因為愛戀對象是同性而受到虧待與歧視,這樣的處境到底有多難堪。因此,我們需要討論的不會是女同志在哪裡?跨性別在哪裡?而是我們怎麼去處理「身為人」卻有不公平對待的問題。

當我們不再只是透過部份媒體飽含偏見與惡意的鏡頭與旁白來認識社會中的少數族群,而是以同理同感、從真實處境去體會,那麼我們將不僅是「看見」,還更可以提供理解與疼惜予諸如愛滋患者、性工作者、外籍配偶等等不同位置但同樣受到壓迫的主體。基於這樣的理解與疼惜弱勢,當有機會並肩同戰時,將不再默然噤聲,而是一同與惡法律惡觀念搏鬥的時候了。

(本文作者為玄奘大學性別文化研究社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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