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守?還是有路可走?

by 現代婦女基金會

在整個邱小妹妹案件中,社會焦點幾乎都在兒虐與兒童保護,我們真心疼惜邱小妹妹小小身軀承受著父親的暴力傷害,但是我們卻吝於給予同樣在婚姻暴力下求存的受暴媽媽一點關心與理解。

我們忘記受暴母親不僅是位母親,也是位婚姻暴力威脅下驚恐的女子,我們期待母親能以肉身保護自己的小孩,卻忘記了受暴母親同樣是在家暴陰影下的被害人。

您還記得否?民國87年嘉義蘭潭發生一起長期遭受婚暴的吳姓婦女,因走投無路選擇與子女自焚走向解脫一途,夫家踢打死者屍體的畫面歷歷在目(見一個絕望母親的告白);民國92年10月北縣新莊一位長期毆打妻兒的蘇姓父親,為求報復引爆瓦斯將子女燒成重傷等案件,我們對受暴母親總有無盡地責難與要求:「為什麼不離開、盡了什麼責任?」在邱小妹妹母親身上,我們看到相同無情的意識型態繼續責難這群受暴母親。然而面對一個暴力的加害人,社會要受暴母親拿什麼去因應?是自己的生命?全家人的生命?還是應該給予活命出路的可能?社會大眾小看了家庭暴力的發生,並非母親與孩子逃離後便從此無憂無慮,他們的活路在哪裡?受暴母親常常思考著,我不在家是否他就會比較盡點父親的義務而善待孩子?帶著孩子,我能養得起他嗎?對方持續的威脅恐嚇我和孩子該怎麼辦?娘家人生命安全如何兼顧?

現代婦女基金會17年來協助不同的受暴媽媽,多少次心痛地看著受暴婦女「飛蛾撲火」般地再回到施暴者身邊,就因為擔心孩子的安全,就因為無法承受社會的指責,「母親應該不離不棄地守著孩子」的聲音煎熬著受暴婦女。所有的母親都希望將世界上最好的給孩子,然而社會期待無助的受暴婦女「獨自」扮演起堅強、勇敢、不畏死的全能母親,只關注受暴媽媽的母職與責任,而未曾追訴施虐父親的暴力犯罪,如此責難受暴母親的社會文化,不就是對施暴父親暴力的縱容結構?

據此,基金會希望喚起社會各界對受暴母親的迷思有更多省思,究竟社會期待一個受暴媽媽死守家中,還是出來求助?離開暴力的路途如此漫長,除了經濟的需求以外,若要避免先生持續的恐嚇,便要從原有的生活圈中完全的消失。孩子秘密轉學、親友斷絕聯繫、原有工作辭去、搬到另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這一切談何容易?所以一個受暴母親若要不遭受社會責難,就只能選擇在家中繼續受暴或攜子自殺身亡嗎?社會大眾指責的同時,是否看到了受暴母親的努力與無助之處?社會能夠給予受暴母親何種協助?鄰居聽聞暴力的發生,便有通報的義務,而不是事後孔明地披露小道消息。

此外司法、警察、社工積極的介入,一線工作人員必須清楚警覺自己處在保護生命安全的第一線,因此需建立一套清楚危險評估判斷標準,不要讓疏忽造成家庭內生命的損傷。網絡間的密切聯繫,對被害者安全的保障與重建生活,也需要各界積極投入資源,讓受暴母親有路可走,而不是要求她們死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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