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攻女守是愛的真諦嗎?

by 曾昭媛

當我們看到許多愛情的過度追求,甚至演變成性騷擾、妨害自由、情殺案件時,我們不禁要問,這些精神折磨和肢體暴力,真的是愛嗎?又為何這些「以愛為名」的性暴力,幾乎都是由男性施加於女性身上?我們必須進一步思考如何減少這些惡夢,因此我們必須回頭看看(所謂的)愛情萌生的那一刻,到底是什麼樣的迷思,讓某些人聲稱的愛情變成可怕的犯罪?

我們可以發現,在這些可怕的案件中,以男性對女性的暴力為多數,包括:騷擾、跟蹤、監聽、拘禁、拉扯、毆打、強暴、虐待、殺害等各種類型。先看性騷擾案件,依據勞委會統計,民國94年所受理的職場性騷擾申訴案件中,38位在私人企業工作,以及8位在政府單位工作的騷擾者,全部都是男性。再看性侵害案例,內政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從民國88年1月到95年3月,累計共有11萬8205個性侵害案件,而加害人當中僅有17件是女性,其餘11萬8188件的加害人都是男性。

為什麼?男人天生是惡魔嗎?我們看到這些男性在被逮捕後,常常激動而純情的吶喊:「我是真心愛她的,我不能沒有她……」顯然這些人都看來不像通俗劇中的壞人類型,甚至看來不像暴力份子。但被他愛上的女性,可能被折磨的快發瘋了,或是成為一具血跡斑斑的屍體。那麼,到底是什麼環節出錯了?

在男孩和女孩的成長背景中,往往充斥一種對愛情的想像,以及延伸出來的愛情教戰手冊,也就是男攻女守的追逐遊戲規則。例如,男生應該要主動發動攻勢,即使女生一再拒絕、也可能只是羞怯的表現,因此男生要不屈不饒,切記「精誠所至、金石為開」,不斷邀約、站崗、接送,相信總有一天誠心感動佳人,必要時來個霸王硬上弓、才會有進展,反正女生說「不」就等於「是」……;女性則應該要被動衿持,要等男生邀約三次以上才可點頭,更不要主動倒追,以免被男生看輕、被女生恥笑,留下花癡之名、永世不得翻身。

這些奇怪的愛情遊戲規則,可能是來自長輩或朋友的鼓吹誤導,或是電視、報紙、雜誌和電影的複製催眠。但事實上,我們看到的是男女雙方不斷猜測和誤解,而發動攻勢的男方,尤其容易誤判女方的心意,甚至自欺欺人,到處宣揚女方已經成為其囊中之物,不准其他男性染指,借用眾人之力,一廂情願的壓迫女方接受自己的愛。

男生為何不能學著接受女生說「不」,就是指「不」呢?而女生為何不學著大聲說「不」或「是」,勇敢表現出真正的心意?愛情為何變成了戰爭?為何人們往往用攻城掠地、輸贏成敗去理解愛情?

因為性暴力不是真正的愛,而是權力的展現。暴力假借愛情的名義,行壓迫之實。這其實就是男女在性別權力關係上的不平等待遇,自父權社會建制以來延禍至今。現代社會則將性愛控制的迷思,演變成各種似是而非的男攻女守的遊戲規則,導致各類型的精神迫害和肢體暴力,上演一齣又一齣男歡女悲的劇碼。

我們看到有不少的男女朋友、甚至婚姻關係,竟然起源自強暴,就能明白「貞操情結」仍然影響一代又一代的女性,讓她們在孤立無援中,無奈的選擇放棄自我、放棄一生幸福;也讓一代又一代的男性誤以為強暴不過是情場上的有效武器,使他們無法意識到,性暴力就是犯罪,是對另一個人的身心傷害。

我們也可以看到,不僅是肢體的強暴,性暴力包含更多模式的權力施展,許多並不見血,而是看不到止境的精神迫害,像是連環電話騷擾、跟蹤、拍裸照、威脅等。最難辨認的是,上下從屬權力關係當中的性暴力,例如:上司下屬或師生關係,外界往往將其中的過度追求、甚至性騷擾,當作是職場或學校又一樁的愛情佳話。

在這些複雜的人際權力關係中,下屬和學生或許混雜著仰慕之情,或許擔心工作和學業不保,面對上司或老師的一再追求,甚至逾越權責份際,濫權要求陪伴應酬、陪伴聊天……權力的光環令人昏眩,在下位者,完全不知所措、不知如何應對,在驚嚇和無奈中順流漂浮,一步一步走進在上位者的佈局和圈套,任其擺佈。

權力是最好的春藥?這句俗語生動的透露出,對這些在上位者的獵人而言,愛情的快感,展現在權力遊戲的擺弄和操作;而性愛的追求過程和戰果,又反過來補充他們在權力場域上的最大快感。但對在下位者而言,外界是看不到她如何傻傻的被騙或被迫服下這春藥,一旦在權力關係上認輸,服下了這苦澀的春藥就無法回頭,她好像只能順應觀眾,繼續演著這一齣別人寫的權力和性愛的腳本。

有沒有比較好的愛情腳本?對於還不懂得愛情的少男少女、熟男熟女們,讓彼此更快樂、更尊重珍惜的愛情腳本,現實生活中要在哪兒去找?

我們有沒有可能要求在各校園推動情感教育?在各社區推動家庭和婚姻教育?我們有沒有可能要求媒體多呈現一些正面的情感素材?

如果大家認為這些理想是天方夜譚,是痴人說夢,那麼各種男對女的過度追求、性暴力、分手暴力的劇碼,將一代又一代不斷上演。

(作者為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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