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親欄位到底代表或象徵了什麼?
by 朱雅君
我是一位從小到大由媽媽與阿嬤、爺爺(俗稱的外公外婆,但我討厭使用「外」這個字眼,這讓她們從小要對我好的時候,都要去強調我是自家人,不是「外人」)帶大的單親家庭小孩,說是單親,其實有一個龐大的支持網絡社群照顧著我長大,我的阿嬤、爺爺、舅舅們、阿姨、媽媽的好朋友們,還有我求學過程中師長,她們給我好多陪伴、支持、鼓勵讓我一路快樂成長,讓我一路懂得擦乾眼淚、跌倒了再站起來繼續向前,用單親稱呼我的家庭與成長,我認為太過狹隘(但體諒這個主流社會的思考如此緩慢,現存的國民教育如此失敗,推個多元成家也會引起恐慌,殊不知多元家庭無處不在啊)。
20歲改母姓圓夢
從小到大,我都渴望改母姓,擺脫跟「生父」血親連結、「生父」家族的關係,我是如此殷殷盼盼到我20歲,終於民法修正了!終於成年子女可以自願更改母姓!於那年的大年初四衝去戶政事務所、鄉政區公所更換證件,當時,看到新的身分證上斗大的字樣「朱」雅君,三個字的時候,我真的感動到不行,但是身分證的背後,卻讓我有種被澆冷水的感覺,為何父親欄位是在母親欄位前面?為何「我」的身分證上要有生父的姓名?為何啊?我始終不解,抱著這個疑問與不爽到今天,已經5年了,感謝雅淳(編註:周雅淳)發起這個活動(編註:「我單親,我驕傲。政府不必為我宣告。單親身分證故事募集」活動),我才去重新思考:「為何身分證上要有雙親的欄位啊?」有誰可以告訴我為什麼嗎?
身分證到底原本是做什麼用的?為何需要雙親欄位?之所以像跳針一樣重複這個提問,是因為這個提問很重要!為何一個獨立個體的身分證需要雙親欄位?好證明這個獨立個體是人類所生?還是代表什麼?這是否跟華人文化有關?提醒著我們:「你在父母親面前永遠都是小孩」?所以也別想長大,別想長出自己獨立的翅膀!翅膀硬了再把你打斷,永遠永遠是父母親的小孩!只是孩子,終究是個附屬品的感覺,明明都是大人,要為自己生命負責了,為何身分證上還要出現雙親欄位,好像在提醒著我們出事了,還可以找爸媽?「家是永遠的避風港」?是嗎?
改母姓依然受父系傳承文化壓迫
就我的經驗,改從母姓之後的世界,並不是全然的美好,反而彰顯了一個過往沒想過的問題,我原本以為,改從母姓後,我可以全然的蛻變成「朱」家人,因為我從小到大是朱家人把我帶大的,但爺爺過世之後,一切風雲變色,喪禮的舉行與繁文縟節的討論中,我儼然是一個「外孫」、「外人」,從小到大在朱家長大的事實,瞬間好像被這樣的儀式狠狠打了一巴掌,二舅舅看到我摺蓮花,居然說我是外人,摺蓮花會給爺爺帶衰,這是我一輩子沒想過的對待,我不敢相信,在我考上大學那刻送我GUCCI手錶祝福我的二舅舅,會在爺爺喪禮的時候說出這樣的話,爺爺過世至今,我跟二舅舅已經沒互動與沒說話已經六年了,這就是「傳統」的力量,也是我無法抹滅的傷痕。
其實,改從母姓之前,還有一個故事,亦是我很大的創痛:
因著爺爺逝去而帶來朱家兄妹之間的情感撕裂影響到朱家年輕一代,像是我大表哥的認知,自認是朱家長孫的他,也把我劃分成外人,在我大二升大三的暑假回去阿嬤家時,大表哥看到我出現在阿嬤家,直接說:「妳這個外人,誰允許妳出現在這裡,給我滾,我要報警叫警察!」還把我跟阿嬤正在吃的麵往地上摔,並且逼問阿嬤:「阿嬤,誰才是妳的孫子?」阿嬤嚇得去拿掃具清理地面,並且顫抖的說:「都是我的孫子,我都愛。」
記得那時是民法剛剛修過的時候,我就是打算在那年尾聲處理改母姓一事,當下,我堅定地跟大表哥說;「我不是外人,我從小到大在朱家長大,爺爺跟阿嬤都說我是朱家的孩子!」,
大表哥回應我的是:「妳又不姓朱!妳姓陳!」
我很快速回覆:「我已經改母姓了!民法已經改了!」
表哥嚇到說:「是嗎?那我承認妳是朱家的子孫,但妳要跟我道歉!不該對妳哥哥說話這麼沒禮貌!」(這對話內容我永生難忘,因為太扯了,更是對我人生極大的羞辱,其實,我那時候非常害怕表哥要檢查我的證件,那時還沒改母姓,我好害怕自己的身分被質疑!)
改完母姓之後,媽媽寫了信給我,標題寫著:「恭喜妳真正成為我的女兒。」我其實很開心,同時卻很心酸,我一直想說:「媽,我一直都是妳的女兒啊!不管我的姓氏,而是我對妳的情感與我們的互動連結。」
接著歷經家庭革命,為了追求自己的獨立自主,惹得媽媽不高興,當我連媽媽的家(俗稱家的地方,其實每個還沒獨立有自己空間的成年人所說的回家都應該是回「養育妳 / 你長大的長輩的家」)都回不去的時候,我對於身分證上的雙親欄位與戶籍地址有了更深的質疑與困惑,我幾年沒回去戶籍地址了,甚至進不去,想要寄東西或聯絡我到戶籍地址是無效的!(雅淳註:雅君跟媽媽已經和解了,經過很棒的歷程,兩個人都非常勇敢面對彼此和自己。雅君的本文忘記講,怕大家誤會因此補充說明)
我已經是獨立的個體了,我還沒有能力買房子,但是我有自己的落腳處,就是我的租屋地點,從花蓮縣美崙鄉,到花蓮縣壽豐鄉再到現在的高雄市區,這些地點才能夠真正代表我現在人在哪裡,才可以真正聯絡到我的地方,而非戶籍地址。
這些種種,在我書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引發我很深很深的哀傷,身為台灣人,我們的國家身分無法確立;身為一個單親家庭的孩子,我的身分認同並不會因著改變姓氏就變得比較美好,依舊「裡外不是人」,因為整體主流社會對於這些事情的思考並沒有改變,我依舊被認為是「外孫」、「外人」,而我在原本應該是「內人」的家族當中,一直都是被排除的,我還是要自己尋找自己的容身之地,自己的身分認同,這時候,我的身分證為何還要有雙親的欄位呢?這欄位的意義到底代表什麼?我在哪裡?我並沒有任何歸屬啊!
身分證是監控個人工具,而非代表獨立個人
現存的身分證件無法呈現我是誰!我的雙親並不能代表我是誰!她/他們是她/他們,我是我,我是個獨立的個體、行動者,我就代表我自己,不用雙親為我背書。
這時候我就很好奇,被收養的孩子的雙親欄位是收養的父母親還是生理雙親?孤兒怎麼辦,可以寫孤兒院院長或是信任的大人嗎?又或者是隔代教養的家庭的孩子怎麼看待自己身分證上的雙親欄位?
誰可以告訴我身分證到底是要幹嘛用的?如果要證明我的身分是台灣國民(好吧,我們台灣人的身分認同也是很可憐要苦苦追尋的道路上),如果身分證是用來證明我是誰,我在哪裡生活?我是否是一個合理存在於這塊台灣島,那麼,身分證到底需要什麼內容?我認為這是很好的提問,必須要大家一起思考,甚至我參考了一下維基百科,很少出國與無知的我,居然就看到香港跟中國、澳門的身分證設計,對照台灣──中華民國的身分證件,好像有點滑稽,為何要填寫一些很沒必要的資訊,像是為何要有配偶、役別欄位啊?一切都讓我覺得是國家為了監控個人之下而設計的,並非站在使用者的角度去思考設計身分證!
因此,我主張,身分證不需要雙親、配偶、役別、甚至是戶籍地欄位!一點都不需要,我不需要這些來證明我是誰,我不需要這些來告訴大眾我的存在之合理!我就是我!一個好好生存並且努力生活的公民,自己在外租屋,努力念書打工的朱雅君!
(作者為高師大性別所二年級)
(原文刊載自2015.05.09「單親媽媽和她的小孩」臉書粉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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