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性暴力受害孩子轉化憤怒能量,維護自我尊嚴價值
by 諮商師
這天,小莉母親走進諮商室,談起17歲小莉遭受男同學性猥褻的事件。
小莉母親從警方筆錄得知,性猥褻事件已發生數次,這段期間小莉選擇忍耐,仍然與他保持朋友關係,直到這次對方想發生性關係,小莉終於受不了而逃跑,事後哭著告訴同學,事件才被揭發。小莉母親非常不解的是,從小教小莉要保護自己,若有發生事情要告訴父母,進入青春期後,也耳提面命小莉交友要慎選。為何小莉被欺負了,還是選擇隱忍這麼久,不會拒絕對方?
小莉母親不知道的是:小莉是一個不敢憤怒的少女,不知道該如何表達,更害怕自己的憤怒會傷人、導致失去關係,也害怕對方的憤怒會傷到自己,所以選擇忍耐,暫時當事情沒發生,如常生活。
很多時候,我們以為只要照教材,教孩子辨識、重視身體和心理的感覺、保護隱私處、學習尊重自己與他人、練習自我保護策略等,孩子就能逐步學會拒絕別人不當的對待。
然而,在孩子學習建立身體界線的過程,我們卻常否定或指責孩子的憤怒情緒,告訴他:「不可以生氣」、「生氣是不對的」、「生氣是對父母不敬,會傷害別人」,可能導致孩子在生活中壓抑憤怒,將憤怒視為負面或是自己不夠好,甚至排斥表達憤怒。
其實,憤怒是每個人都有的正常情緒,也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機制。試想,排隊時,突然有人插隊,我們會對插隊行為感到憤怒,進而想採取行動制止對方,捍衛自己的權益。所以,憤怒情緒可以使人產生力量,促進我們表達出自己的想法與感受,幫助自己免於遭受進一步的剝削與傷害。
人會生氣都是有原因,會傷人的並不是憤怒情緒,而是表達憤怒情緒的方式。允許孩子生氣、理解孩子生氣的原因,引導孩子用不傷人的方式適度表達,就能幫助孩子學會將這些憤怒能量,轉化為維護自我尊嚴價值與自我保護的界線能力。
(作者為勵馨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諮商師,本文轉載自勵馨會訊NO.155,p.16。原標題「教孩子保護自己,允許憤怒情緒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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