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女兒下跪的媽媽
by 張瀞文
週末下午美香的媽媽一個人從鄉下搭車上台北。不知情的美香一開大門,母親便對女兒下跪磕頭,嚎啕大哭。
前天晚上,弟弟打電話來要求美香帶頭蓋章,立下放棄繼承鄉下土地的切結書,美香委婉拒絕,弟弟凶惡地責罵她,說如果不蓋章,不會放過他們三姊妹。姊妹三人當夜聚首,無奈痛哭,他們為媽媽哭,也為死去的父親痛哭。
雖然那塊土地至少值上億新台幣,美香何嘗貪圖?三姊妹自從親近佛法,最擔憂的莫過於母親的晚年,弟弟好賭不成材,媽媽承襲重男輕女的觀念,對弟弟從溺愛,到目前充滿懼怕的依賴,典型的夫死從子的實踐,把兒子當作生命的頭家(老一輩女人叫先生是頭家)。
然而,從小也對弟弟疼愛有加的美香,知道弟弟是不懂得什麼是孝順,在男人為尊的模式之下,他從沒機會學習付出與體諒,怎知孝順為何物呢?三姊妹試著在父親過世後將母親接來同住,母親卻視為奇恥大辱斷然拒絕。
如果祖產按照法律分配,母親也可得一份,不願意簽字是讓母親晚年有所保障,也讓祖傳的土地不至於敗個精光。
今天卻落到母親對她下跪的光景,美香也跪在母親跟前痛哭,美香哭出從小到大身為女兒的委屈,家裡三個女兒自小勤勞乖巧,自己半工半讀唸完大學,對母親非常孝順,但是母親卻從未對女兒有半句誇讚,來言都是批評貶損,即使學業與事業卓然,她們對自己的女兒身依舊有著隱藏的自卑,更深深渴望母親對她們也流露與弟弟同等的疼愛。
母親說:「恁啊有友孝,就蓋印給妳小弟!不要跟我說那麼多,講是為我好,那是吳家的財產,不是你查某仔的!」這些話句句讓美香刺骨錐心。如果不願蓋章,必定與母親反目,如果蓋章,吳家祖產很快化為烏有,但是母親一句「那是吳家的財產」讓美香死了心。既然不被當作吳家的人,何必苦心維護吳家的未來呢?
弟弟賣掉部分土地,給姊姊們一人50萬台幣作為蓋章費,姊妹將這筆錢存起來,預期母親幾年後需要這筆錢養老。
接著買下豪宅與名車,母親充當豪宅老媽子,母子相偕去越南選聽話媳婦,母親穿金戴銀向女兒們炫耀:「誰說我的兒子不會孝順我!」因為態度炫耀又譏嘲,她們三人與母親、弟弟漸行漸遠。
正如預料的,土地在一年之內幾乎賣光變現了,什麼都有又無所事事的弟弟,開始以為自己是賭神,日夜豪賭,接著抵押車子、房子,以及越南妻子,之後便音訊全無。姊妹欲將母親接回奉養,母親卻躲著她們,斷絕了音訊。
幾年之後,有老鄰居看見電視上有個流浪的老人酷似母親,通知了美香。被女兒接回的母親已經幾近痴呆,在警局看到美香卻馬上跪下磕頭,嘴裡喃喃說著「歹勢!歹勢」!她抱著弱小的母親輕輕地說:「沒事了!我們要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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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身心靈整合治療團體領導人、自由作家,歡迎到四月女巫的赤道小築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