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自主,由誰所主?
by 徐蓓婕
2010年4月3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1059條修正案,成年人改姓不再需要父母同意;原條文中的「不利影響」條件,更改為「利益」,單親家庭申請改姓的條件因而大幅放寬。經過15年的努力,姓氏自主總算不再是夢想,從母姓也不再限制重重。
修法通過的這半年,我們接到了很多好消息,成年人Danny自主改姓後,領到新身分證的歡呼;單親媽媽C第三次上法院為三歲的小孩申請改姓,終於申請過了的顫抖聲音。面對傳統價值觀的龐大壓力和法律上的挑戰,這些渴望從母姓的朋友毫不畏懼的說出自己的需求,勇往直前和各方斡旋、溝通,在忙碌的工作和生活中,為了堅持信念和消除歧視,以能力所及的多樣方式努力,在社會的各個角落,都能看到他們堅定的身影,捍衛著姓氏的自主權。
但是,在傳統社會的框架下,姓氏真的能夠隨著法條放寬規定,而展現出彈性與多元,跳脫單一的父系傳承想像嗎?
新生兒父母可共同協商約定子女姓氏已施行三年,但能夠協商從母姓的家庭比例依舊無法突破5%(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出生登記子女從姓案件),雖然從母姓與從父姓應當是平等的選擇,也是時代變遷下家庭多元重組而應享有的權利,但是在根深蒂固的父權文化傳統箝制中,大部分的人只有在母方傳宗接代需要,或是夫妻離異、未婚生子等單親狀況下,才會「選擇」從母姓。正是這種慣習與傳統,讓從父姓仍然是理所當然的「正確」選擇,也是「重男輕女」文化不斷再製的原因。即便已經成功協商從母姓,仍然要面對四面八方而來的質疑,除了雙方家庭的懷疑和挑戰之外,還要擔心子女未來成長路上,是不是會面臨更多污名與標籤。另外,單親家庭在從母姓的路上,同樣也是困難重重,單親教養的污名加上改姓的困難,讓他們在雙重壓力下,對姓氏的認同蒙上一層陰影。
姓氏是一種對於自我的認同與記憶的傳承,是我們對於家庭情感的需求與想像,不應當也不能是單一的父系唯尊,從母姓的面貌不應該侷限在「次等選擇」、「無可奈何」,姓氏的選擇權應該要回歸到每個人手裡,不再受到傳統文化箝制。「驕傲從母姓」不只是為了與父系社會抗爭,而是讓每個人有多元選擇的機會,也讓女性對家庭的認同不只是附屬於夫家,讓姓氏的意義不再只有傳承家族香火,而是對自我認同的表徵。
也許民法1059條修法後,無法馬上撼動台灣龐大法律架構下的父權價值;也許法官判決可能還是充滿主觀意識,但只要不斷堅持下去,就能夠讓姓氏歧視消除一點點,慢慢的,就能讓姓氏多元的面貌多開展一點點。總有一天,不再是父系傳承為尊,總有一天,「驕傲從母姓」不再是口號,總有一天,姓氏自主權真的能夠回歸到每個人的手裡。
新聞連結:
(作者為婦女新知基金會開拓組主任)
2 Comments
alice
徐主任您好
不知是否可引用文章裡的話呢?會註明出處,再請回覆:)
感謝您
想使用在台中市婦女中心的宣導性別平等書籍的文章裡
“姓氏是一種對於自我的認同與記憶的傳承,是我們對於家庭情感的需求與想像,不應當也不能是單一的父系唯尊,從母姓的面貌不應該侷限在「次等選擇」、「無可奈何」,姓氏的選擇權應該要回歸到每個人手裡,不再受到傳統文化箝制。「驕傲從母姓」不只是為了與父系社會抗爭,而是讓每個人有多元選擇的機會,也讓女性對家庭的認同不只是附屬於夫家,讓姓氏的意義不再只有傳承家族香火,而是對自我認同的表徵。”
婦女新知 徐蓓婕
您好:
可以引用,請註明出處及作者,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