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母雞與漂亮公雞》—賢內助

by 陳月霞

1986年,我正享受於當一名閒逸的業餘攝影工作者,不想一次偶而的幻燈片秀,引來一名酷愛攝影的電信局局長「關愛的眼神」。在丈夫所任職的國家公園 視聽室觀賞過我的幻燈片之後,電信局長意猶未盡的隨我們到家裡來品茶,以及延續適才所觀賞的攝影作品話題。當他把所有讚美與激賞的語言都用盡之後,最後向 我提出一個極具建設性的建議:「陳太太妳所拍的植物攝影這麼棒,無論如何一定要舉辦攝影展。」

對於局長的肯定,我有些受寵若驚,除了含蓄的微笑以外,一時之間也不知如何應對。而局長其實並不只是說著玩,他是那麼篤定且殷切的要我重視他的意見。 我愉悅但羞赧的望著一邊於有榮焉的丈夫。然而出乎人意料之外,局長接下來說,這個展覽務必要以我丈夫的名義展出,這麼一來必定可以提高我丈夫名聲,幫助他 的事業,我也因此盡到「賢內助」的職能。

1996年,我是一名專業攝影工作者與文字工作者;我的丈夫也辭去公職進入學界,創設台灣生態研究中心;夫妻倆都投入保育運動、社會運動與自然教育多年,並有諸多著作。

一天,丈夫接受採訪,訪問最後對丈夫已佩服得五體投地的記者問丈夫,在他如此盤雜忙碌的工作中,背後的「賢內助」都是如何幫助他?

丈夫於是舉出「賢內助」的某一天。

「有一天,我從學校回來,一進門,看見餐桌上有一碗吃一半的泡麵,平底鍋裡一塊半熟的牛排。這景象著實令人擔憂,不知道家裡究竟發生了什麼突然的事 故?急急忙忙找到陳月霞,她正在二樓的書房寫文章。原來她在寫作,一整天都沒有吃東西,肚子餓了,就下來煎牛排,煎一半突然靈感來了,趕緊上樓繼續寫,寫 一半又覺得肚子餓,又下樓泡了一碗泡麵,吃一半又有靈感,丟下泡麵上樓繼續寫。」

1987年,如電信局長所願,我舉辦了生平首次堪稱成功的一場攝影個展;只是並沒有接受局長「英明」的建議,「賢慧」的隱姓埋名,以成就丈夫的功名利祿。

事實上,十幾年的婚姻生活,我非但不若世紀名人殊曼或愛因司坦的妻子一般「安於」隱姓埋名,相反的,處處與丈夫爭名。第一次是在婚後第三年,我為丈夫 所著的一本大書潤稿校對,最末發現他在謝誌中對我隻字不提,於是據理力爭,爭得了該有的「名」。當年電信局局長萬萬沒想到他的善意,其實輕蔑了我的基本人 權,同時也侮辱了我丈夫的實力既人格。

然而,吾豈是好名之徒,吾不得以也!試想身處到處無所不用其極打壓女性的男性沙文社會,女人越是不爭,越被「軟土深掘」,委曲求全的結果,經常是害了自己,也阻礙了人類社會的成長,這麼嚴重的「名」,是「大名」,不可不爭!

不過,如果因為如此,而判定我就不是一名「賢內助」,那可就錯了。在丈夫心目中,我絕對是一名「賢內助」,如同在我心目中,丈夫絕對是我的「賢內助」。我們有夫妻之情,也有君子之爭;彼此尊重,相互輔助,雙方皆樂於成為對方的「賢內助」。

【本文摘錄自《聰明母雞與漂亮公雞》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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