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權力關係看同志伴侶暴力

by 李姿佳

在伴侶關係中,很少一下子就進入暴力衝突的階段,大多暴力會發生往往是長久在關係中累積下來的議題,以至產生衝突,甚至進而引發暴力。因此,我們先從同志伴侶衝突原因開始瞭解。

一、從同志伴侶關係看伴侶衝突

伴侶衝突是正常的現象,伴侶衝突包括衝突議題、衝突處理方式、雙方權力關係等,都是伴侶衝突的內涵。西方及台灣的研究皆顯示,異性戀伴侶女性較男性傾向使用較多的爭執,企圖透過不同方式的引發衝突,嘗試謀求權力的重新分配,而男性多半不察覺有其改變的必要,其因應方式多以不理會的方式,暫時逃避和不和諧的家庭氣氛(謝文宜等,2009)。伴侶衝突的相關研究,大部分還是以婚姻中的伴侶為研究對象,而在同志伴侶衝突的研究中,目前僅有謝文宜的研究。

在衝突議題上,一般來說,伴侶衝突的原因大概不外乎價值觀、吃醋、情感表達方式、原生家庭、金錢使用、婆媳問題等等。而在同志伴侶中,衝突議題的大致相同,六成以上的男同志表示伴侶雙方會因為缺乏安感、吃醋、擔心對方離開自己而引發衝突,約有三分之一的女同志伴侶會因為情感表達的方式、金錢觀的不同而發生衝突(曾秀雲等,2008)。

在衝突處理方式上,西方及台灣的研究皆顯示,女性較男性傾向使用較多的爭執,企圖透過不同方式的引發衝突,嘗試謀求權力的重新分配,而男性多半不察覺有其改變的必要,其因應方式多以不理會的方式,暫時逃避和不和諧的家庭氣氛(謝文宜等,2009)。同志伴侶衝突以女同志較男同志常採取冷戰的方式,男同志伴侶在衝突處理的互動當中,挑戰了我們過去對於男/女、1/0、哥哥/弟弟、照顧者/被照顧者,二元對立、互相配對的想像。相較於異性戀容易選擇一種中性、無固定角色形象的相處方式,顯得更為彈性、且多元(曾秀雲等,2008)。

 

 

2010 LGBT PRIDE in Taipei. Photo by chiang

二、同志伴侶暴力的發生

同志伴侶發生暴力的原因,與伴侶衝突原因有些類似,對關係的不安全感、情感的衝突與忠誠議題、日常生活的情境導因衝突這些都是性少數參與者遭遇伴侶暴力相向常見原因(羅燦瑛等,2012),女同志關係受到圈內與圈外其他競爭者的威脅生變而產生暴力,大多數暴力是互毆,而辱罵、詆毀式語言暴力可能觸發肢體暴力反擊,進而變成互毆(潘淑滿等,2012)。

在過去研究中發現,雖然每對同志伴侶性別角色多元、權力多元,無一固定模式可依循,但男女同志皆很難擺脫社會建構、社會氛圍對同志伴侶影響,同志伴侶不但須面對兩人的關係,還得面對外在世界對同志的看法。如:婆對T的語言暴力,總是帶著貶抑,T內化了自我貶抑情緒,形成對自我的否定。面對T普遍缺乏安全感,T的不安,對婆形成壓迫面對T的質疑,婆同樣受到傷害,除此內在T/婆角色扮演壓力外,外在壓力社會父權壓迫及恐同氛圍(潘淑滿等,2012b)。

在實務經驗中,異性戀的伴侶暴力,從女性主義保護被害人為處遇方向開始發展,從被害人的庇護、法律、經濟、心理到就業服務建制。而隨著被害人服務開展多年後,相對人服務展開。在服務過程中,將男性定義為加害人,女性定義為被害人,背後中的男強女若性別政治觀點成為親密暴力的論述基礎(潘淑滿等,2012b)。

而同志伴侶暴力,因性別角色多元、權力流動多元,在分類上,很難像異性戀「男性定義為加害人,女性定義為被害人」,每對同志伴侶都有其獨特的互動方式及樣貌,也因此不定義誰為加害人、被害人,雙方皆提供服務為重要的服務方式。唯有雙方都提供服務,才能讓各自獲得所需要的服務,也才能真正讓兩人的需要能獲得協助,而不是以「審判」的方式定義誰為被害人與加害人,而又再陷入判斷及另一種權力的壓迫。

(作者為現代婦女基金會司法總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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