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至今…

by Lili

四十歲那年夏天,我帶著簡單的行李離開那個家,看起來像是要出門旅行幾天。其實,我已下定決心要離婚了。

回顧十五年的婚姻,千瘡百孔,心裡傷痕累累。早該離婚了,卻因為不忍兩個孩子受罪,所以熬到那年。那年,兩個孩子,一個剛上國中,一個剛上高中。其實,後來我才明白,不離婚對他們的傷害更大。

從結婚的第一年起,我就知道嫁錯了人。可是不認輸的心態,使我一錯再錯。兩個可愛的孩子相繼出世,為了親自照顧他們,我不惜辭去工作。當時真的一點都沒想到為自己打算,天真又愚蠢。

婚姻中能發生的壞事,我們全都經歷過。實在是不堪回首,不提也罷。沒錯,每次都是我主動提起離婚,不過,都不了了之。其實,男人比女人更不敢面對現實。即使婚姻只剩空殼子,能維持假象就維持。而女人總是恐懼,不敢想像一個人如何活下去。

依附著一個爛男人,令我看輕自己。十五年婚姻中,我是個無給職的家庭主婦,除了每週給三家報社副刊寫專欄外,別無收入。兩手空空地離開那個家,難怪前 夫會惡狠狠地丟下一句:「離開我,妳是死路一條!」可是我的想法是,再不離開,我可能會自殺,或殺夫,或人格異常;至少看得見自己下半輩子仍得這樣賴活 著。

離婚後的日子並不好過。李敖曾說過:「能力強的人才有資格離婚。」我完全同意這句話。尤其是想念孩子的煎熬,是最大的苦刑。幸好孩子都大了,他們可以自由主動地來和我相聚或小住。我仍是他們精神的支柱,當他們需要我的時候,我絕不缺席。

我努力工作,利用本身的專長,拓展工作範圍。我曾參與選舉文宣工作、投身各種社會運動、寫書、成立自己的出版工作室,忙得充實又有收穫,感情生活也多 彩多姿。第四年,我買了房子,兩個孩子也相繼搬來與我同住。目前,他們一個已出社會工作,一個仍在學。其實,孩子最後總會離我們而去,不論我是否獨居下 去,都得好好地經營自我。

我就是個中年出走,且走得很徹底的例子。我不敢自諭成功,但至少証明了前夫那句:「離開我,妳就死路一條!」是句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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