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認識生活消費合作社—瞭解合作消費 2001/04/02 ◎一般商業消費 生產者 → 大盤商 → 中盤商 → 小盤商 → 消費者 層層價差,利潤歸私有 ◎合作消費 全國性生活消費合作社 生產者 → 理貨勞動服務者 → 生活者 通通都入社我們都是社員 所有價差回歸生產者、服務者、生活者共享 ◎因此社員可分配價差之結餘與生活好處 1.出資——股息/年年結算 2.共購——利用回饋/年年結算 3.參與——終生學習/天天學習 4.福祉——需求滿足/必要即做 ※ 社員利用愈多,參與愈深,生活需求滿足,愈能合作實現。 有限責任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籌備會 洽詢電話 : 02-29995228轉組織部 Previous 以消費合作社為中心的生活改革 Newer 安全、健康、環境—談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的定位 You May Also Like 四季耕讀農園:有夢必有路 2016/11/21 【422地球日】友善地球,從永續生理期用品開始 2021/04/01 公民電廠,國際能源轉型的重要推手 2022/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