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權

by 施又熙

剛剛揮別2013進入2014,一月二日晚上就傳來一代音樂大師李泰祥先生離世的消息,受病痛折磨多年,如今永無病痛或許也不是一件壞事,只是對於廣大沈醉於李老師音樂的人來說,有太多的遺憾。

《告別》MV劇照

這一夜,我在臉書上選了《陳永龍。告別》的MV來送行一代大師。

《告別》,後來成為同志國歌,該MV也是這樣的故事風格,「在曾經同向的航行後,你的歸你,我的歸我」,訴說的是許多活生生的場景,這歌用在異性戀身上也非常適切,許多愛到後來卻不能在一起的,何止是只有同志,但是這歌卻被大量傳頌而為同志國歌,背後有太多的悲傷是來自於傳統社會的制約而不是愛的消逝。人世間被讚揚的許多文學、藝術與音樂都有著悲劇的愛情故事,像《羅密歐與茱麗葉》或是《梁祝》,甚至還有古典芭蕾中的《天鵝湖》,就是要這般愛到生死相隔才是大家念念不忘的,然而,那是文學、那是藝術,我們的生命真要如此悲切才有意義嗎?我們就不能簡單的,相愛相守,不管這個人是同性抑或異性嗎?

憶及同志獄友的故事

這種被傳統社會所拆散的愛情或是硬要同性戀者「變回」異性戀者的扭曲想法造就了無數的家庭問題,甚至也成為社會問題。最近常常想起2009年我在獄中認識的幾位同志獄友(請參閱《勇敢的背後》,其中有一位一直讓我很心疼,她的故事我也收錄在《勇敢》這本書裡面,當時我認識的她,是個同志,角色是T,長得俊俏,如果生就是男性也是一名美男子。她已經是數度入獄,之前是因為毒品,這回是搶劫,在我即將返家前一個月,這位同志同學被調來我的舍房,睡在我隔壁舖,她一直認為主管是有意讓我來開解他的暴躁性格,但我不確定。

她細細說著自己的故事,出身富裕家庭,結了婚生下孩子,卻因為自己不能忍受這異性的婚姻而離了婚,在這個難以見容的社會中開始迷失了自己,於是她沾染毒品,家人不肯供應金錢就只能竊盜、搶劫去換取毒品並且四處跟人打架,終至再度入獄,因著搶劫,這回刑期遠長於過往。我問她,這巨大的憤怒從何而來,她想過嗎?

她,沒想過,只覺得全世界都欠了她,只覺得怒火快要將她吞噬,她其實也是痛不欲生。

我請她回想,幾時,開始有了這種難以言喻的憤怒呢?隔天,她告訴我,發現自己是同志之後。

是的,因為發現自己是同志,可是又不能出櫃,甚至也不能不依循著家族的希望嫁給一名男性,這層層疊疊的糾結與不能自我認同或被他人認同開始變為一團怒氣,與其說是對這個世界憤怒,倒不如說是對她自己憤怒還要來得更貼近事實。為什麼不能被認同?為什麼不能追求自己的幸福呢?為什麼她不能勇敢說出來呢?這樣的怒火燒掉她的青春歲月,也燒得她滿身是傷。

她問我該怎麼辦?原來是因為自己是同志而不被接受,怎麼辦呢?

我請她要記住自己有個很棒的孩子正在等她回家,所以絕對不可以再在獄中打架影響刑期,請她好好面對自己的性取向,回家之後,如果準備好了也可以坦白告訴家人,也請好好面對自己,為自己爭取未來,絕對、絕對不可以再碰觸毒品。我離開之後,她捎信來,在獄中報讀了空大,也告訴我每回考試的好成績,一再向我保證,這回絕對要改變,因為她終於搞清楚自己過去的胡亂是怎麼一回事了。

一年後她返家了,截至目前也已經三年了,她認真工作,跟家人孩子相處的很好,也有心愛的同志伴侶,家人清楚感受到她的轉變。

不是所有的同志都會像我這位朋友如此極端,但是他們承受的都是同樣的悲傷與無奈,太多的不由自主、太多的無能為力。

專欄文章遭到惡意攻擊

上個月我在這個專欄寫了一篇我與女兒發生過的對話〈媽咪,萬一我變成同性戀〉,也轉貼分享在我自己的部落格,有一些我不認識的同志朋友來留言,告訴我他的歷程,相當感人。前些天,突然有一位匿名的陌生人也留言了,從頭到尾就只有三個字 –「X你娘」,連他的暱稱也是用這三個字,我沒有特別回應,只有直接公布此人的IP,其餘就不用同他廢話爭辯。

其實,這個人留的這三個字只充分顯示出同志的處境,以及在這個社會上對於不同的聲音/處境/身分/職業是多麼的不能包容,當然我想這個人應該就是屬於恐同症的其中一人,才會對於一篇平凡的支持同志的文章發出如此劇烈的批評,我們尊重你的言論自由,但是我們不能接受無禮/無理的謾罵,所以我選擇公布對方IP就好。

身為異性戀的我們,多麼光明正大地享受著我們進不進入婚姻的選擇權,卻絲毫不肯/不願/不敢給同性戀者一個同樣的選擇權,這才是我們眼前面對的一個問題,這理當是基本人權而不是任何宗教問題,如果同性婚姻會讓更多人成為同志,那這千百年來的專制異性婚姻下又怎會出現同性戀者呢?這根本是顯而易見的答案,可是我們卻在這裡不斷地耍賴甚至是扭曲這些事實。

最近也有網友不斷跟我說,多元成家方案通過了,就是會同意人獸交、就是同意我們跟孩子結婚、跟貓結婚、跟電腦結婚云云,我問她這等怪異想法從何而來,她說是反多元成家組織的宣傳本子寫的,我只能說,當前的政府的確無能至極,但是我想還沒無能到會同意一個真正會造成此等現象的法案通過,是不是請對方能多想一下反方刻意過度詮釋文字的可能性呢?

這段日子,再一次讓我體悟到人權的基本意義以及爭取人權竟然是如此之難,祈願大家再接再厲,繼續為人權奮戰下去。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臺灣向日葵全人關懷協會理事,個人部落格:看了.就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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