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盼提高目睹家暴兒少保護意識
by 甘軒軒
「信不信,你再敢回嘴,我就一巴掌打死你!」
「啊……不要啦!求求你不要再打了!」
客廳裡,傳來陣陣父親的怒吼聲,椅子被重重砸在地上的聲響,以及母親的哀號與啜泣聲,躲在房間裡的小美,儘管用雙手摀上耳朵,仍然不由自主的害怕到全身不停顫抖…..
這是一個13歲的小女孩,幾乎每天在家都會遇到的狀況,然而,不知道能夠找誰傾訴或求助的小美,只能自己守住這個秘密,卻因為常常做惡夢,情緒低落,導致在學校裡課業表現愈來愈不理想,也不太跟其他同學互動。直到有一天,小美承受不住壓力,偷偷躲在學校的樓梯間哭泣,碰巧被老師看到了。在老師耐心的詢問下,小美才撤下心防,將家中父母之間的家暴情況告訴老師。老師於是將小美的狀況告知學校輔導室,並在輔導室老師的協助下打113專線進行通報,家暴中心經過評估後,將小美的家所面臨的家暴個案轉介給成人保護社工、目睹兒少方案社工處理,透過社政系統的介入,小美終於能夠得到幫忙,家中長期以來的暴力狀況也終於出現改變的契機。
婦女救援基金會長期投入目睹家暴兒少的服務工作,輔導許多因為看到、聽到、或是間接接觸到家中暴力事件的兒童及少年,這些孩子或許不像受虐兒一樣有明顯的外傷,但長期處在家暴環境中對他們身心所造成的傷害,卻遠遠超過一般人的想像。然而,像上述的小美的個案,還算是幸運的,因為學校老師的細心與敏銳,發現到孩子的「不對勁」,並撥打113專線積極尋求協助,才讓小美及時得到幫忙,由專業的社工出面來「拉她一把」,但是,有更多的目睹兒少是「根本沒有被發現」,而只能繼續默默生活在家暴的陰影之下。
婦援會婦幼部督導鍾惠慈表示,過去社會大眾欠缺對目睹兒少正確的認識與關懷,因而長期忽略目睹兒少議題,而這次家暴法的修正案當中,正式擴大將目睹家暴兒少納入保護對象,「這是一種在法律觀念上的進步,等於是用法律的角度,去承認目睹兒少的存在」。2015年1月2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2月4日公布施行的家暴法修正案當中,明定未來家暴被害人在聲請保護令時,可同時為未成年的目睹家暴子女,聲請命令加害人「禁止施暴」、「禁止騷擾」、「遷出住居所」、「遠離特定場所」等保護款項,另外,目睹兒少也可獲得地方政府核發緊急生活扶助費,以及健保不給付的醫療、身心治療、諮商輔導等費用。
有關此次家暴法修正案當中增加與保護目睹兒少相關的內容,身為第一線的社工,鍾惠慈督導坦言,「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效果」,因為事實上,修正案當中所提及對目睹兒少保護措施和輔導資源,很多都早就已經在做了,只是現在透過法令來加以明文規定,儘管如此,「我們仍然對於此次的修法予以高度肯定」。鍾惠慈督導說,在輔導目睹兒少的過程中,社工們發現,家長們的態度是很重要的關鍵,有些家長儘管知道自己的孩子因家暴問題身心受創,卻不願主動讓孩子接受輔導;而協助發現目睹兒少另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學校的老師,也仍然對目睹家暴兒少議題關心度不足,抑或因為擔心捲入學生家庭的家暴糾紛引來加害人的威脅恐嚇、或是因為不熟悉協助管道而裹足不前,無法有效幫助目睹家暴的孩子脫離困境。
因此,此次的家暴法修正案明確將目睹兒少納入保護範圍,未來在與家長或學校老師溝通,以及宣導目睹兒少的議題時,就會有一個更強而有力的後盾。鍾惠慈督導指出,台灣的做法,其實已經比許多國家都要先進了,因為就連美國,也還有許多州根本沒有將目睹兒少納入法律保護範圍,婦援會期盼經由這次的修法,提高國人對目睹家暴兒少議題的重視與打擊家庭暴力的決心,後續的效應,婦援會仍會密切觀察並進行監督。
(作者為婦女救援基金會新聞連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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