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夫居是男性的保護傘

by 張靜文

成人所需面臨的任務之一就是離開家庭的保護。

男孩長大之後必定被鼓勵發展事業,不管工作加班或是創業資金,家中大多全力支持,讓他拼事業毫無後顧之 憂,需要的時候賣金子賣房子傾全力支持兒子在所不惜,表面上看起來男人似乎是離家勇敢闖江湖,事實上卻是一直在家庭的保護傘之下,反而是從夫居所衍生出的 「嫁出去」的邏輯中,讓女人才是真正赤裸裸被推離家庭保護的那個人。

在普遍的觀察中,台灣有一部分男人從沒有離開過原生家庭的保護,結婚後不是還跟父母同住,就是每天仍舊回父母家吃飯,生了孩子又交回去給老爸老媽養。表面上說是三代同堂孝順父母,事實上卻是在勞務與經濟上依舊強烈地依賴父母。

大部分女人的命運卻是相反的,在法律與傳統都傾向從夫居的社會裡,大部份女人必然要脫離原生家庭的保 護,遵循從夫居的社會法則,加入另一個陌生的家庭,這當然不單意指住所的從夫居,更核心的意義是整個生命歸屬的從夫居,從結婚後,就意味著這個女人從生到 死,都由男方祖先所管轄(據某些坊間術士所言,離婚女人死了就便成倩女幽魂!這讓過去很多女人寧願被打死,也不敢離婚),既然成為這家的媳婦,一生都要為 男方家族所用,所有的生命優先序列被要求應該是以男方之利益為主要考量。

更詭異的,當女人為了愛情或是其他因素,毅然脫離原生家庭時,迎向詭譎的夫家網絡,此時,一方面孤立地在新環境中努力學習新的事物與新的人際關係,在因應新環境的種種友善與敵意的過程中,逐漸體會到自己已經成為一個獨立自主成人的事實,並從中獲得新的自我認同。

然而,在這個當下,女人卻同時發現自己反而常常必須面對被貶為無能無知嬰兒的窘境。

這一方面是來自媳婦的功能被侷限在勞務上,因此媳婦的過去教育經驗與職場經驗在傳統女人的勞務功能中並 不被積極認可(頂多像個裝飾品,或是替夫家賺錢的工具),所以一併被婆婆等人所忽略(就算你唸到大學研究所又如何?煮飯、洗衣、生養孩子才是我娶媳婦的用 途);另一方面,媳婦又是男尊女卑的家族階級中最低階的角色,女人跟自己孩子是同階層的,譬如孩子稱呼爸爸的大哥叫「大伯」,媽媽也被規定這樣稱呼,而不 能跟著先生叫大哥,雖然現在的社會已經不怎麼講究如此的稱謂,其中的階級序位還是存在的。

在這種種性別化邏輯下,沒有性別意識的男女大多未曾懷疑女人本就應該是弱小的,是無知的,需要保護與教示;但是,在實際從夫居的制度下,到底是保護了誰?到底是誰,數千年來都躲在從夫居的保護傘下納涼呢?

在法律與文化對於從夫居之實尚未有鬆動之前,女人縱使有三頭六臂也難逃宜家宜室的緊箍咒。

此緊箍咒可以說是多數青壯年女性憂鬱症的主因之一,我們很難去認真指望上一輩的長者願意去覺察這樣的困 境;然而,身為丈夫的,能不能認真端詳太太所面臨的困境呢?願不願真正去在意太太的快樂?還是依舊高尚地遵循詩經時代的儀軌,閉著眼睛享受女人的伺候,摀 上耳朵聽不到女人的哭泣,以為這樣就可以成就幸福美滿的家庭?

(本文作者為非靜書房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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