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玥好/親人、輿論責備的傷害更甚於性侵本身~寫於勵馨30週年性侵防治工作的觀察
by 王玥好
3月21日(2018)勵馨基金會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共同召開「#MeToo還有哪些未爆彈?! 勵馨接住你 法扶扶助你」記者會,除了響應從2017年10月爆發的全球「#MeToo」運動之外,也是勵馨成立30週年來,繼救援雛妓運動後,再一次對社會的重大倡議,勵馨並於4月21日重回1993年舉辦「反雛妓華西街萬人慢跑」的中正紀念堂自由廣場,舉辦「多陪一里路 #MeToo大遊行 勵馨接住你」活動,呼籲社會應該創造讓性侵受害者敢於發聲的支持環境,並認識到「熟識者權勢性侵」的重要性。
社會的態度決定了性創傷的結果
社會的態度決定性創傷的結果,若社會對被害人是支持的,創傷可以減緩;相反地,質疑、不友善的態度會加重創傷程度,就如高雄體操教練性侵案件中,有些受害人看到輿論的反應後,原遲疑的腳步更是往後退了一大步,很遺憾的是,記者會後,雖有其他被害人尋求法律諮詢,卻是詢問可否拒絕作證傳喚的相關法律權利(資料來源:本會求助紀錄),也讓我們更深刻感受性侵害防治的工作,除了個案保護工作外,營造社會友善支持態度,才可能讓被害人有勇氣說出事實,不再孤立於性侵祕密中。
高雄體操教練性侵案件的一名受害者曾整理她所接觸到的幾位同案受害者的感受經驗向本會投書,希望各界傾聽受害者的心聲,理解受害者到底在怕什麼,其中因素包括性教育缺乏、證據難以取得、體操領域的升學與就業管道狹隘、沉默的共犯結構及當年學校「教訓輔機制」尚未健全等,最後受害者們,也提及在案件被揭露報導後,她們看到網路新聞報導下許多檢討被害人的留言,在傳統「女生失貞不夠自愛、不夠保護自己」的觀念下,這些檢討被害人的聲音,讓可能已經步入婚姻的被害人不敢出面,以免承受來自家人的壓力以及讓周圍輿論傷害到家人。而案發國小家長後援會成員「為何多年舊事被提出,願意支持教練」的發言,更讓被害人感到心寒。
她們受性侵為何不立即求助報案?
筆者在性侵害防治領域中工作約20年,早年還在實務現場服務時,接觸許多家內性侵的少女及童年期遭受性創傷婦女,她們多數未在受害當下就立即求助或得到所需服務,而一般人及司法人員辦案過程中,對於這類型受害人最常質疑的就是,為何受害後未立即求助、報案?我的工作常需要為這群被害人代言,說明解釋為什麼他們未立即求助,我的知識多來自研究報告或個案實務經驗,一直到我自己有「被害」經驗感受後,讓我對於被害人為何無法立刻求助有更深刻體會。
約在10多年前,我曾遭一認識(但不熟)朋友以買法拍屋由詐騙百萬,在那次經驗中,雖然我明確知道自己就是被害人,但事發後,長達半年,我不敢跟家人朋友說此事,當時的心境是,我早在心中不斷罵自己千百回,而我預測,家人朋友知道此事的反應,應該就會罵我笨,怎會輕易把大筆錢交給別人,因不想被罵(已經夠懊惱了),所以不想說,當時的我,陷入難過自責情緒中,之後找律師及房仲朋友諮詢後,採取一些救濟行動,有追回一部份錢,心情平復後,才陸續跟朋友、家人坦露此事。
現行性侵被害人服務流程以司法為核心,而非被害人
該次的經驗讓我對被害人為何未立即求助之可能心路歷程有些許體悟,從司法角度來看,被害人應當立即報案,提供最新鮮的事實證據,然從被害人內心世界來看,此時他們需要重建內外在安全感及自我評價等內在議題,當司法需求與被害人階段需求衝突時,如何兼顧二者?目前性侵害被害人的服務流程有以司法為核心的傾向,往往是被害人要配合司法需求,不配合者,尚可能被檢警威脅:若不願盡證人國民義務,依法可拘提到案說明,讓被害人陷入自己究竟是被害人或加害人的錯亂感受。
5年前,有一位年輕的女性支持者來參加勵馨25週年感恩禮拜,在聽了勵馨安排的倖存者見證分享後,掀起她的創傷記憶,禮拜結束後,她掩不住激動情緒想找勵馨工作人員談,她說:那時她約小學四,五年級,有一次吵著出去玩,媽媽不准,但她還是任性出去玩了,不料後來遇到問路之狼,她不幸遭遇性侵,但事發後,她沒有跟任何人說,因為認為是自己吵著出來玩,所以活該,而此事後來讓她自暴自棄,有段時期陷入混亂性關係中,也曾多次墮胎,看到勵馨的服務與自己的經歷很相關,因此後來固定捐助勵馨,希望可以幫助與她類似遭遇的人,記得當時聽到她的經歷後,我忍不住跟她說:「謝謝你長期捐助支持,但請你也要接受勵馨的服務,讓自己得到幫助。」很高興知道她後續勇敢到勵馨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面對處理自己童年期的創傷經驗。
像這樣遭遇性侵而未立即說出的案例,對我並不陌生,過去聽到類似案例時,我聽到的是,孩子不說的原因是害怕被責罵;而那年聆聽這段案例時,我正是新手媽媽,正在學習如何教養孩子,這帶來與以往不同的思考,我心想:日後若是我的女兒遇到危險時,她會跟我說嗎?那時我觀察到2歲多的女兒,若自己不小心跌倒摔落時,會忍住不哭,我原本認為她很勇敢,自己的失誤自己擔,但此刻,我突然有些擔心,孩子是不是因怕被罵而裝沒事、不敢說?
在那之後,我會特別留意,當孩子做錯事受傷時,會先處理她疼痛受傷部份,讓他先感受到我的關心與愛,再提醒教導,而不要在她犯錯受傷時,立刻責備式教導(大人往往焦慮情急下,會忍不住大聲喝斥責備,藉此提醒孩子,然而愈來愈發現,孩子在這種狀態下只經驗到責備,不是教導)。我知道我無法保證我的孩子一生不遭遇傷害,但希望在他受傷難過時,能尋求到她所需要的呵護與依靠,能從傷害中有所學習、獲得滋養。
親人、輿論架起保護系統有助性侵被害人創傷療癒
許多性侵害被害人在處理創傷經驗時,最先控訴的往往是,保護者為何沒有保護好他們,而不是控訴加害者對他們的傷害,這讓我學習到,保護系統是否有發揮作用比起一生能安全保證更為重要,人的一生不可能永遠平安不遭受傷害,但若受傷時,能得到所需保護與安慰,大部份的傷害是可痊癒,也可以維持他認為這世界是安全的感受;相反地,若遭遇小小的傷害,沒得到安慰與保護,甚或遭到責備,對於被害人而言, 對世界安全的需求被毀壞且沒被修復,這樣的傷害將遠大於受害事件。
期待我們的社會多一些了解與支持,尤其是司法人員、專業工作者需能理解被害人不同階段創傷反應及需求,再依各階段需求建立友善司法與服務流程,讓性侵被害人重拾對這世界安全的感受。
(作者為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