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低落的人口素質,只有退步的教育政策

by 王君琳

近日全國教育局長會議中,教育部常務次長提出外籍與大陸配偶不要生那麼多的呼籲,書面報告亦指出跨國及兩岸婚姻多以社經地位較差、年紀較大或身心障礙等弱勢者為對象。因此,在教育程度較低、經濟較不富裕,與語言、文化差異等因素下,第二代學習發展過程易有適應困難或受排擠情形,形成下一代弱勢循環、易造成少年犯罪率增加等潛在問題,各縣市應因地制宜,及早研議相關教育輔導措施。

乍看之下,完全符合我們對新移民之子的刻板印象:素質低、家庭環境差,需加強輔導。然而,事實的確如此嗎?

根據內政部於去年(2003)10月中進行、今年6月公佈的「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狀況調查報告」顯示:在與外籍或大陸配偶結婚的國人中,教育程度多為高中、高職,其比例高於全國15歲以上的教育程度,而台籍配偶具身心障礙身分或低收入戶者亦僅佔11%。在生育子女數方面,外籍配偶平均生育率為1.4人,大陸配偶平均生育率為0.73人,皆低於國內育齡有偶婦女平均生育子女數的1.21人,外籍與大陸配偶所生子女的發展遲緩比例為0.1%,亦低於國內6歲以下疑似發展遲緩兒比例。

這兩份報告的差異突顯出幾個在台灣社會裡一直明顯存在,卻極不合理的幾個事實:

第一,代表政府形象的公務人員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公共身分與責任,而輕率發言。如果內政部的調查數據沒有太大誤差,「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狀況調查報告」作為一個全面性的普查,是政府在與外籍與大陸配偶相關施政時最主要的依據,教育部理應依此結果進行相關政策的研擬,在多元文化教育與生活適應輔導上多多努力,然而教育部官員卻重複社會對外籍與大陸配偶及其家庭的既有偏見,強化教育工作者對新移民之子入學的焦慮與錯誤想像,使得沒有發展遲緩或行為偏差的移民二代因為老師的特別關照,反而遭受同學的排擠、嘲笑。

第二,教育不應該是消極的擇英才而教,而是讓所有孩子都有被重視、平等對待的教育。外籍與大陸配偶的孩子即使在學校出現適應不良的狀況,身為教育工作者的責任應該是檢討教學措施,積極地讓她/他們融入學校生活,而不是指責孩子的父母「生太多」或「生不好」。相關的教育輔導措施的確重要,但不應是將新移民之子視為問題製造者或必然落後者,強制的課後輔導對不需要的孩子來說,反而是另一種處罰而不是幫助。

日前,行政院方提出「積極的移民政策」,營造好的移民環境,鼓勵以移入人口補足人口總量的政策方向。然而,營造好的移民環境不應只是鼓勵新移民的融入,更應該推動從政府公務員到一般民眾對移民議題的認識與理解。沒有低落的人口素質,只有退步的教育政策。

饒了新移民女性,和她們的家庭吧!

(本文作者為婦女新知基金會研發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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