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紐約、台灣親密關係暴力服務經驗交流
by 李婉菁
第63 屆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Commission on the Status of Women,簡稱CSW63)這場談論性侵害與權力關係的平行論壇中,依序由來自「全日本婦女庇護安置網絡」的「草野由貴」Yuki Kusano、在美國紐約勵馨服務華人婦女的諮商心理師Crystal Chen,以及由我代表台灣勵馨,分享各自在當地權勢性侵現象的服務觀察與倡議工作。
全日本婦女庇護安置網絡在「性侵與親密暴力求助熱線」的經驗
首先,來自「全日本婦女庇護安置網絡」的「草野由貴」Yuki Kusano使用她在日本進行「性侵與親密暴力求助熱線」工作中蒐集的數據進行分析,指出在日本,女性的地位低落,且常身處經濟弱勢,因此當遭遇親密伴侶的性侵或家暴時,常無法脫離困境,進入安全的保護網。
在日本,男女的經濟收入呈現26.6%的極大落差!從Yuki提出的數據中,透過熱線求助的婦女,有62.2%沒有從事任何工作,而即使是有工作的婦女,45.9%從事的是兼職、打工等低階、低收入的工作,同時顯示受性侵、家暴的婦女大多身處經濟弱勢的窘境,而必須依賴施暴者,施暴者大多為其丈夫或親密伴侶。
另一方面,這些求助的婦女中,近半數罹患憂鬱症、超過1/5被診斷有壓力創傷症候群,還有如神經官能症、躁鬱症、思覺失調症、多重人格等等其他心理疾病。這些病症往往是在婦女受到性侵、家暴後發生,有時是受害者為讓自己活下去,心理自動產生的保護機制。但在受害者求助時,這些疾病卻變成對其不利的汙點!甚至被施暴者利用作為施暴或否認施暴的藉口。而這些女性也由於社會地位往往比其加害者低落,在面對警察、法律時,其證詞較不會受到採信。
種種原因,讓這些受侵害婦女在向醫院、警方等單位求助後,並沒有得到妥善的安置、脫離險境。令人驚訝的是,這些婦女平均受暴時間長達15.2年,而若在18歲以前即開始經歷性侵、暴力的倖存者,受暴平均時間更長達24.6年。
為解決這些問題,Yuki提出「數據會說話」這個論點。除持續從事直接服務外,「全日本婦女庇護安置網絡」也致力於蒐集這些珍貴的數據,交由學者進行研究,期待能做為對政府、民間倡議、改變婦女地位的有力證據。
紐約勵馨服務遭人口販運賣淫的華人婦女經驗
再者,在紐約勵馨服務華人婦女的Crystal Chen和大家談到在美國遭遇人口販運的婦女,大多為沒有身分及當地人脈支持、中年以上、缺乏英文能力的弱勢族群。36%的人口販運受助對象曾遭受性暴力,且許多都被強迫到性產業工作。因為沒有自立能力,這些受害者常無力反抗。
而Crystal也從服務華人的性侵倖存者中觀察到一些難以跨越的文化障礙,諸如華人愛面子、家醜不可外揚、懼怕權威、上下階級分明、將「性」相關話題視為禁忌等。再加上對美國的法律不了解、不信任,且又身為外來者,種種障礙導致性侵倖存者無法啟齒說出自己的秘密傷痛,所做的反應通常是關閉情緒,以逆來順受的態度面對性侵。Crystal使用藝術引導倖存者表達,讓說不出的苦痛與願望,都用藝術作品來呈現,進而達到療癒的效果。
台灣勵馨倡議權勢性侵的#MeToo經驗
最後則由來自台灣勵馨社工諮商部總督導李婉菁(Wan-Ching Li),以去年三件台灣知名權勢性侵案件,介紹勵馨基金會面對台灣社會權勢性侵的沉默現象,以及如何在台灣策略行動與發揮影響力。
去年2月,被譽為台灣文學新星的女作家林奕含,出版《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一書,一鳴驚人!全書根據真實故事改編,寫出年長補習班老師利用權勢關係「誘姦」未成年女學生的親身遭遇。而同年4月27日,她卻上吊自殺,結束她年僅26歲的生命!林奕含以工筆描繪性侵害倖存者的心理狀態,以細膩的筆觸寫出尖銳的質問!她的生命殞落與遺作撞擊台灣社會既存的權勢性侵議題,引發社會論辯著:什麼是權勢性侵?學生對老師的仰慕何以變成老師對學生的侵犯?除了說服自己「我愛他」這是愛情,否則如何活下去?性侵倖存者該如何自處?該如何為自己發聲? 婚姻中的另一半和家屬及社會看待與對待此性侵倖存者為破壞婚姻和家庭的第三者,加以譴責與撻伐?
另外,同年3月9日高雄一位匿名體操選手看到奧運會金牌得主亞歷山德拉.萊斯曼揭發拉里·納薩爾的美國體操性虐待醜聞,而於社群網站上指控就讀國中時,遭體操教練性侵長達十年。
第三件則為知名導演「豆導」鈕承澤遭劇組一名女子指控遭其性侵,豆導宣稱是「朝交往方向進行中的男女朋友。」以撇清被指控性侵犯,引發網路一片罵聲。其實,豆導此事件腳本,可說是台灣的日常。
親密關係性侵害迷思的台灣日常
話說「台灣的日常」是因為,整個台灣社會對情感式的親密關係有相當深的迷思,許多人不認為會在情感式的親密關係中發生性侵案件,甚至鼓勵與允許男性氣概展現─「主動強制」,默許主動、半強迫式,乃至壓力式、沒有同意之下的親密關係,而女性則被期待「被動順服」,沒有拒絕的權利!大多的人不認為這是性侵害,甚至視男性此調情行徑為傲!但反過來女性則會被貼上不莊重的標籤!
以上充分顯現台灣整體社會氛圍仍對於性別存有單一僵化的期待,在親密關係相處上更是刻板印象!這也都是集體父權文化意識─性別歧視與不平等,同時又利用或濫用不對等的特殊權力關係下,傷害對方身體與性自主權的具體行為展現。
因此,勵馨基金會作為台灣在地NPO,致力讓台灣迎向性別公義社會已邁入31歲,除了性/性別暴力創傷療癒的個人、家庭和社群的修復工作外,我們更積極地引領台灣社會正視權勢性侵議題,展開一系列的社會倡議與公眾教育行動。勵馨去年三波的社會倡議行動,分別是:第一波:3月21日記者會,為台灣正式啟動#Me Too運動,讓性侵害倖存者知道,勵馨基金會連結社會資源「接住你」,倡議社會大眾破除譴責性侵倖存者之迷思,帶動媒體效應,引動社會大眾支持與認同,成為性侵倖存者的重要他人;第二波:4月3日記者會,接軌全球反性騷擾、反性侵運動!第三波:4月21日#Me Too大遊行!最後眾人拿掉與拋開面具,象徵褪去性/性別暴力集體文化對我們的污名枷鎖!除了近二千人的遊行參與,也透過裝置藝術表達反性/性別暴力訴求,現場並設計各項活動體驗,以及性/性別暴力倖存者創傷療癒歷程的各項創作,讓民眾更加正視台灣社會權勢性侵的沉默現象。此外,勵馨更視V-DAY是一種社會運動,陰道獨白是一種手段,透過戲劇的方式作公眾教育,去年更是進行「勵馨30時代大戲《拾蒂》記者會#MeToo遍地開花」,倡議終止性/性別暴力。
揭開刑法228條權勢性交的黑數
同時為性侵倖存者的司法權益,持續司法倡議工作,包括去年「性侵被害人訴訟權在哪裏?」記者會,「歸零法官?—-性侵判刑從28年到無罪」記者會;積極倡議司法人員須去除性別偏見,聽見性侵倖存者被害人主體的聲音,呼籲偵訴合一;同時倡議司法人員須具備與理解權勢性侵對性侵倖存者造成身心創傷行為反應的特殊性與個別差異,讀懂性侵害心理衡鑑,明瞭性侵害證詞不一為常態,同時前後判刑依據須以理服人。
然而,台灣權勢性侵往往被認定為雙方合意性行為,實務上起訴和判刑件數偏低!即使倖存者勇於揭露往往、甚至被加害者的配偶控告通姦罪!最近,監察院一份調查報告指出,刑法第228條利用權勢性交罪、利用權勢猥褻罪、利用權勢性交未遂罪之起訴與判刑案件數偏低,多數被告都只被判決有期徒刑6個月到1年。(見 監察委員新聞稿) 近5年刑法第228條第1項權勢性交罪之件數,每年平均8件;刑法第228條第2項權勢猥褻罪,每年平均9件;刑法第228條第3項權勢性交未遂罪,自2015年後未有案件,5年合計僅2件,件數甚低。
勵馨認為,台灣社會必須重新檢視所謂的「雙方合意性行為」,揭開刑法228條載明的權勢性交的黑數,讓社會大眾認知任何權勢的誘姦就是性侵害,不應被認定為合意性交,不管是師生或是上司與員工之間的誘姦都屬刑法228條的「權勢性交」,它是傷害極大的性侵案件。持續倡議司法系統:
- 積極發展刑法第228條所載明的利用權勢性交罪之構成要件與證據法則之明確性;
- 檢討妨害性自主罪章之相關條文規定的法益保護體系。勵馨基金會以倡議行動,引動台灣持續發酵Only yes means yes「積極同意權」的社會對話與認同。
最後,婉菁以在勵馨接受專業助人工作伙伴們服務和陪伴的三位性侵害倖存者不同階段生命敘說療癒的作品,作為當天簡報結語前的分享。這三件作品來代表三位性侵害倖存者 願意貢獻自己自助受助,希望用作品來傳遞她們的心聲,帶來影響的可能,這些作品呈現出她們自己持續與性創傷共處,並持續走在創傷療癒和社會行動的旅程。
相信我們大家皆深知,性侵害是人類暴力史上最為殘忍的暴力行為!而要破除權勢性侵文化迷思,營造性別公義友善環境,性/性平教育、公眾教育、司法倡議,以及創傷知情照護工作缺一不可!
(作者為勵馨基金會社工諮商部總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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