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生產都是搏命,男性不該有一半決定權
by 澄心
沒有照顧人手、不想影響現有家庭生活,夫妻共同決定
在國外的小家庭旅遊期間,與先生使用保險套避孕,但保險套滑掉,本想說應該不是危險期,就沒放在心上。但由於自己記錄經期已經10幾年,對於自己的身體反應也很敏銳,在預定來潮的前兩天就驗孕,並確認懷上第三胎,彼時甚至不滿4W(編註:4週)。考慮到自己前兩胎都有嚴重的妊娠反應,劇吐到無法正常生活,加上預產期是9月1日,正好衝到兩個孩子的小學及幼稚園入學,在考慮到沒有照顧人手(現居縣市無親友)以及不想影響現有家庭生活的情況下,很快就跟先生決定進行人工流產。
很慶幸第一個掛號的醫生就用很開明的態度詢問意願,對於我們打算拿掉小孩的想法也沒有半點風涼話,只是中肯地建議7W內使用藥物流產即可,但要確認子宮內懷孕才可以執行,所以請我們再等一週,超音波可以照到胚囊再說。
由於已婚者施行人工流產需要伴侶到場陪同簽名,在考慮到先生工作時間的情況下,懷孕5W+2(編註:5週又2天)時找了另一間診所諮詢,確認正常懷孕後,在當下就領藥,選擇週末在家中進行藥物流產。彼時我已經開始害喜4天,胃酸不斷溢出,反胃、頭暈乏力,就跟懷前兩胎一樣。
關於人工流產這件事,身體承擔風險高,應由女性決定
按照醫生建議的方式服藥後,藥流的過程遠比想像中平順,沒有痛得死去活來的悲鳴,只有輕微的身體不適及虛脫感,就像某次量比較多的經期。週日的晚餐後我忍不住大吐一場,由於腹腔壓力,很明顯有類似大血塊的東西被排出。當時我想,應該沒問題了。隔天回診照超音波,醫生也確認流乾淨了。開了收縮藥及鐵劑給我,囑咐再回診一次即可,就這樣結束了我第一次希望也是最後一次人工流產。這件事除了我跟先生,只有兩個好友知道。
我想我是幸運的,有價值觀很同步的配偶。說實在話,我覺得人工流產這件事,成年以後,不論結婚與否,應該都由女性決定即可。因為懷孕這件事情,不管怎麼說,付出最多也最可能受傷的就是孕婦本身。每一次生產都是搏命,男性再怎麼說孩子身體裡有他們的基因有他們的血,事實上就是,除了受孕外,在懷孕這件事上,他們是完全沒被影響到的存在,所以也不應該有一半的決定權呀。否則若是被配偶設計或半強迫懷孕的婦女怎麼辦?如果可以不需要配偶的簽名,對於這個她們其實並不願意懷上的意外,她們就可以悄悄讓他/她離去。如果一定要配偶同意才能執行人工流產,在商量、溝通的曠日廢時下,很可能就拖過了可以流產的期限,而不得不生下一個一輩子的牽掛。
就因為我已經有了兩個孩子也親自養育,我知道孩子與養育兩者間的互相影響跟意義有多大。我不後悔我拿掉了第三胎,在我的能力範圍之內,我選擇讓現有的生活穩定延續,不讓老大或老二在面臨人生比較重要的變化(入學)時,有母親無法專心陪伴的難過經驗。
(本文由網氏進行標題、註解、標點符號編輯。感謝台灣女人連線授權轉載,原文取自「曾經在人工流產決定上徘徊的那些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