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媽媽是同志

by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我是小夏,我的媽媽是同志,除了讓我對性向認同有更大的空間之外,我跟其他人沒有什麼不同,過著平凡充實的生活,但因為我是在同志媽媽的教養之下長大的,因此希望我的故事對大家有些啟發或幫助。

我在嘉義出生,台北長大,住過西門町、中和、三重等地,因為工作或房東要賣房子等原因,前後搬過二十幾次家。國小三年級的時候,媽媽帶著我跟妹妹離開爸爸住的地方,因為他賭博、喝酒又不工作,還會搶媽媽的錢用,甚至毆打媽媽。在我還小的時候,媽媽的壓力很大,一個女人要持家、維持生計、照顧小孩,還要面對品行不佳的丈夫。當她壓力很大、壓抑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偶爾會「抖猴」打小孩,打完後自己一邊哭,再一邊幫小孩擦藥。媽媽忍受了爸爸十年,後來決定帶我們離開。但他們到現在還沒簽字離婚,因為爸爸不肯放人。

媽媽以前自己當過法師,並自己組一個團,曾當了十多年的團長。在陣頭中當法師,這樣的工作比較是社會底層的象徵。加上她又是女同志,因而承載了雙重的污名。在我十一、二歲的時候,曾耳聞親戚們的流言「她媽媽是同性戀,變態」等話語,小時候聽到別人這般批評媽媽,我覺得既難過又疑惑,啟發了我主動去找相關的書籍來閱讀,偏偏又常接收到新聞媒體的負面報導。倒是妹妹比較豁達,我問妹妹:「以前妳有聽到這些批評媽媽的話嗎?」妹妹說:「沒有啊,就算有,也不用管他。」她對這些惡意的言語充耳不聞。

Photo by Jon Ovington
Photo by Jon Ovington

我的媽媽十多歲就跟女生談戀愛,二十歲相親結婚前,都在工廠上班,結了婚後,還繼續跟女生談戀愛,在母親那個年代,女人好像非嫁不可,沒有單身的條件或自由,因而造成老一輩的拉子多半都結過婚。母親婚後也會帶女友回家,但她從來沒有跟我說她是「同性戀」,但是我們就自然知道了。後來我媽也會帶女友一起回北港探視外公。年邁的外公雖然看不見,但仍可以聽和感覺,我想他也知道媽媽及媽媽女友的關係。我們都叫媽媽的女友「阿姨」,小時候以為阿姨會搶走媽媽,會跟阿姨吃醋。媽媽前後交往過一些「阿姨」們,年紀多半比媽媽小,常常需要她花心力去照顧,不過,後來媽媽交了一個大她十多歲的「鐵阿姨」,這位阿姨對照顧小孩比較有經驗,且會照顧媽媽,她們兩個交往後,我覺得自己像有「兩個媽媽」。前陣子她們到三峽同居、種菜、賣檳榔,我偶爾會去幫她們種菜。老媽今年五十歲了,她們兩人相互扶持,我也比較放心。

我曾試探過媽媽,如果我也是同志,覺得如何?媽媽說最好不要,她覺得自己是女同志並沒什麼不好,但她知道這條路很辛苦,所以不希望小孩也是。鐵阿姨則很有氣魄的對媽媽吐槽:「自己選擇這樣,還敢管人家。」

我看過關於單親家庭的子女有兩種說法,一種是渴望完整家庭所以早婚,另一種是不相信感情所以不婚,我們家兩種都有,但我認為那不代表什麼,只是眾多價值觀中的一種,不表示我們的人格有所偏差,反而可以擁有更寬廣、更豐富的人生。

就我自己而言,我喜歡男生也喜歡女生,但無法接受絕對陽剛或絕對溫柔的,男生身上有女生特質、或女生有男性特質的,比較完美。我的經歷與同年紀的小孩不同,而媽媽教會我最重要的事情,是怎麼樣去當自己,不受旁人的影響左右,做自己相信的事情,當然她沒有用這樣的語言告訴我,是我自己在她身上學到的。

最後,我想告訴女同志媽媽們:相信自己對小孩的愛,而不是被社會的偏見與壓力擊垮。不管父母身分如何,小孩總會經歷面對自己的過程,也許小孩將來會有叛逆期,那只是一個成長的階段、青少年認識自己的方式。而讓小孩知道亦不一定透過言語,可以在生活中,讓小孩自然而然理解同志媽媽,例如,可以告訴孩子「媽媽有一個很好的朋友,是女生,媽媽想跟她生活在一起」。我自己的經歷是,當自己談戀愛以後,就會明白媽媽也是需要人陪的,因為,每個人都需要一個伴,也都有各自不同的生命歷程要去親身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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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當我們同在一家─給想生小孩的女同志》,感謝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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