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們是台灣的媳婦

by 李麗芬

阿蘭,出生在泰北,卻嫁到雲林鄉下,一轉眼已經十幾年了。夫家開棺材店,丈夫行動有些不方便,有兩個小孩,都上了小學。因為我同樣出生在雲林鄉下, 所以第一眼看到她就覺得親切,有點害羞的笑容、流利的台語,活脫脫像是鄉下隔壁鄰居的嫂子,完全看不出來她是非本地人。她總是稱呼我姊姊,雖然我一再表示 年齡比她小,後來我發現,這是來自泰緬無國籍婦女尊敬人的方式。

阿蘭和來自泰緬無國籍新娘們,有一個共同的故事:她們都出生在貧窮的家庭,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接受婚姻仲介的安排遠 嫁台灣,每一位都算是明媒正娶、公開宴客、有結婚證書,只是身份是假的,因為她們打出生就沒有國籍,所以只好花約二十至四十萬元不等的金錢向婚姻仲介買假 護照,也因此無法入籍夫家,成為幽靈人口。小孩的戶口也產生問題,遇到好意的承辦人員會讓他報戶口,然後再加註母親的姓名,有的承辦人則執意母親身份不明 而不願意協助登錄,所以我們也發現一些荒謬的個案,同樣父母生養的四個小孩,前二個有戶籍,後兩個就沒有戶籍。沒戶籍的小孩要上學了,只好用寄讀的方式, 只是過了義務教育階段後,要參加考試,也因身份問題無法應試。

這樣的問題一拖就十幾年了,這段時間她們無法可想、求告無門,最擔心的是小孩已經長大,不能繼續讀書該怎麼辦。一直到 許多民間團體開始關心她們,經過多年的奮鬥,終於在「入出國與移民法」中為她們爭到化暗為明的機會,可以歸化成為中華民國的國民。只是法是通過了,但警方 卻要求她們這群無國籍的人出示無國籍證明,這種比登天還難的要求,抹煞了當初立法的美意。經過一次一次的請願與協調,警方同意不再堅持「無國籍證明」,而 我們關心的四十三位婦女、十五個小孩、十七個男性,目前已陸續取得加註無國籍之外僑人居留證。

身份問題終於有了解決,但是雖然法律視她們為外國人,按規定一年只要在台居留270天即可,可是別忘了她們本身沒有國 籍,所以在取得身份的七年中,她們必須留在台灣,不能回去看已經老邁的雙親,這一直是她們心中的痛,現在她們心中最大的心願就是希望政府能夠基於人道立 場,專案處理她們的問題,以解她們思親之苦。另外,因為大部分婦女的家庭經濟都不富裕,所以相關福利提供也是她們所需的。

因戰爭所造成的悲劇,她們成為世界孤兒的痛苦已經承受數十年了,現在她們是台灣的媳婦,也希望我們的社會、政府給她們多一點溫暖與協助。

(本文作者為中華民國終止童妓協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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