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母親與她的婚紗(一)戰後至五零年代新式結婚的摩登風尚
by 康傳榆
余逸君的結婚照片拍攝時間約莫為民國33年(1944年)中日抗戰勝利以前,實際的年份已不可考,地點則是在上海。
這甚至不是當年最正式的那一幀結婚照─正式的結婚照在一次夫妻爭執中,被脾氣火爆的余逸君撕毀了。不過,兩者之間並無太大的差異,因為正處於抗戰期間,對市井小民而言,沒有時間訂製、也無法購得禮服,所以,新郎穿軍裝,新娘則穿著的為當時流行於年輕女性之間的藍色陰丹士林布旗袍。
蔣宋的世紀婚禮,引領更迭新娘禮服潮流
陰丹士林布為人工染料「Indanthrene」直譯,於清朝末年傳入中國,因色澤鮮豔且耐曬、耐洗,又被稱為「洋靛」,後來由德國人創辦的德浮洋行取得專利,其他廠商則必須經過洋行許可、方能使用「陰丹士林布」一詞作為宣傳。德孚洋行以「永不褪色」為招牌,在民國初年的年輕女性(特別是女學生)之間,蔚為風尚,甚至成為二零至三零年代上海姑娘的經典形象。
西式婚禮儀式與拍攝結婚紀念照的「新式結婚」大約在清末民初時期流傳到東方,然而穿著白紗與新娘更換不同禮服的流行,據說還是來自1927年蔣介石與宋美齡的世紀婚禮(註):上午在教堂舉辦西式婚禮,宋美齡穿著自己設計的銀白色改良式旗袍、戴著1920年代流行的西式壓眉蕾絲頭紗、手持捧花;下午於宋宅的中式宴客,她則改為肩上披著白紗、頭戴花冠(旗袍有說是同一件、有說是換了一件)不過,在1950年代以前,似乎除了特別富裕或「洋氣」的姑娘,大部份的女性結婚時仍然習慣穿著民初改良的合身旗袍,普通人家可能只是裁幾件新衣、或換上最好的家當而已。
余逸君結婚的當下,因為正在逃難,自然無法宴客,只在雲南獨山娘家開的小吃攤簡單請親朋好友吃頓便飯,她的兒子憶起往事,笑說:
「當年從長沙逃難到雲南的路途中,她與丈夫一度失散,好不容易帶著孩子找到丈夫、卻發現他跟著部隊好吃好喝,從此,這件事便被掛在她嘴邊唸了一輩子。」
五零年代租借而來的西式白紗
與余逸君相隔十多年、在民國46年(1957年)於台南結婚的陳美雪、以及民國56年(1967年)結婚的林月慧則是另一番風景。
兩位女孩雖然有機會穿上西式白紗,卻都是向照相館或禮服公司租借。當時為了因應日漸普及的結婚紀念照流行、再加上不是人人有能力購買或訂製禮服,除了禮服公司提供租借服務之外,一般照相館也會放幾件新娘白紗供來拍照的新人租用。陳美雪回憶,丈夫當時為職業軍人,雖然軍階至少校、可經濟並不寬裕,新郎西裝還是向在報社當記者的兄弟商借、新娘白紗則是兩人在台南至今依然存在的美慕里照相館租借、於台南砲兵學校集體結婚與宴客。
不過,由於陳美雪跟著一位當裁縫的堂姊學過做裳,當時母親便拿了點錢、讓她去堂姊家剪幾塊布自己縫製新衣,所以她印象最深刻的反而不是租借的白紗,而是親自設計、裁縫的宴客洋裝。那件洋裝為粉紅色、有著橢圓小點植絨花樣的薄紗材質,陳美雪按自己的喜好設計了交領與小連袖、並特別斜裁兩邊較長的裙片,自然垂墜在身側相當好看。
林月慧的新娘白紗是由姊姊帶去「萬國新娘婚紗」租借,新郎西裝則是在台中的上海西服店購買,然後一起在著名的林寫真館拍照留念。林寫真館由林草創立於1901年,民國41年(1952年)由台灣早期著名的人像攝影師林權助接手。由於林權助擅長並熱愛實事紀錄,為六零、七零年代的中台灣留下了大量的真實社會影像。
租來的婚戒、載著新娘的三輪腳踏車、以及媒妁之言
六零年代台灣經濟尚未完全進入黃金時代,相較只能穿一次的新娘白紗,新郎西裝由於可重複穿著、實用性較高,一般人比較願意花錢購買或訂製,許多人甚至連結婚戒指都用租的。既使花錢買,也有不少人後來因生活因素典當,陳美雪便是因為年幼的女兒身體不佳,只好將婚戒轉賣換錢。林月慧或許相對幸運一些,婚戒由丈夫找銀樓自行打造,婚宴辦在台中平等街的東亞食堂,大概請了三十幾桌;喜餅則訂了太陽堂的肉餅和芝麻餅。
台灣「自由戀愛」與「新式結婚」雖然於日據時代開始流行,但大部份市井小民仍相當習慣透過雙親或長輩的媒妁之言、甚至童養媳等傳統習俗步入婚姻。因此,無論是余逸君、陳美雪、或林月慧都是相親結婚。
余逸君因為逃難期間,母親希望盡快將女兒嫁予(註)可以依靠的男人而委託親戚朋友介紹;陳美雪則是因為丈夫為兄長的同事,雙親與兄長們都見過一輪了才被告知,她笑說:「在訂婚之前,只見過一次面,我端完茶就躲回房間了,連長什麼樣都沒看清楚,直到訂完婚、一起坐在院子的長椅寮(閩南語)才真正說上話。」
林月慧目前已經八十多歲的丈夫陳先生用日語混雜著閩南語,哈哈大笑地說:「我們是說媒認識,她看我又帥又老實啦!而且我們一個三十二、一個三十一,都是老新郎、老新娘了啦!好不容易敲定婚期又突然被政府叫去教育召集,只好再晚一點結婚。」
值得一提的是,在汽車尚未普及、人與人之間關係仍緊密的年代,大部份新人迎娶都會請有車的鄰家幫忙,實在借不到就用三輪腳踏車。陳美雪女士回憶,自己的大嫂就是因為婚期剛好遇到家中長輩過世,按傳統禮俗必須百日之內完婚,因為臨時找不到車,便雇了一台三輪車將新娘從隔壁縣接過來結婚。
註:蔣宋美齡的婚禮資料出自中國出版的《近代中國的新式婚喪》、《山河小歲月》、《民國太太的廚房》,以及上海2016年舉辦的《她們.風華絕代:宋氏三姊妹特展》。
(作者為英國伯明罕城市大學藝術設計史研究所畢業,曾先後於英國百年精品百貨擔任女裝採購企劃助理、中國設計師品牌華東區項目公關經理與設計管理副理、以及多間電子與平面媒體特約撰稿,現為「紀物書館」幕後管理員之一)
註:怎麼樣都不肯改掉「嫁」字,因為我們認為如此才能體現不同年代人們當下的思維與面貌,哪怕如今看來可能隱含貶義,但既然我們無法改寫過去、至少必須理解才能改變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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