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作春泥更護花 認識環保自然葬
by 郭慧娟
很多人對環保自然葬一知半解也很好奇,每次到社區跟長輩「開講」,總有阿公阿嬤追著問:
「老師,什麼是樹葬?骨灰是埋的還是灑的?是放在樹的哪邊?」
「我們家有一塊山地,可以埋在某一棵樹下嗎?」
「海葬是灑在海邊?可以灑在家附近的河邊嗎?」
「哪裡可以樹葬?樹葬要多少錢?」
樹葬、花葬、灑葬、草地葬統稱「環保自然葬」
有一次,一位阿公跟我說:「我以後要用樹葬,我決定了,而且有跟家裡孩子們說。」我問阿公:「您為什麼想要用樹葬?現在很多人還是將骨灰火化後晉塔,您知道樹葬怎麼做嗎?孩子們又怎麼說?」阿公回稱:「樹葬簡單、乾淨、省錢、不麻煩後輩子孫;我有看電視報導,就是在樹旁邊挖一個穴,再把骨灰放進去,骨灰會變成肥料滋養大地;孩子們聽了沒有意見,就說尊重我。」
還有幾位長輩告訴我:「感覺樹葬或海葬不麻煩,骨灰埋了就沒事了,省得後輩子孫還要掃墓、到塔裡拜拜;還有也省錢,現在有的不用錢,有的只要幾千塊,人死了也就那麼回事。」
所謂「樹葬」、「花葬」、「灑葬」、「草地葬」等,統稱都屬「環保自然葬」,之所以會開始推展這種葬法,主要是現代考量地狹人稠、土地資源有限,基於節省土地資源及回歸大自然的理念,將火化後再處理(或研磨)之骨灰,以或拋、或灑、或植存等方式,灑或埋藏於合法指定之大自然處所,不造墓、不立碑、不留記號、不做永久存放設施,俾使骨灰於一段時日後融合於大自然,為不占空間的骨灰處理方式。
「樹葬」與「花葬」是指在公墓內將骨灰藏納於土中,再植花樹於上,或於樹木根部周圍埋藏骨灰的安葬方式。實施樹葬的骨灰須經研磨裝入容器,其容器材質應易於自然腐化,且不含毒素成份。早前多使用玉米澱粉製作、可分解的骨灰罐,現在有的使用易分解的棉紙袋,有的直接將骨灰植存入土中。目前國內可實施環保自然葬的地點,有公墓內31處,公墓外2處,選擇此種葬法的民眾累計超過3萬多名。
海葬突破傳統「入土為安」觀念
「海葬」則是將研磨處理過的骨灰(或裝入無毒性易分解材質容器)拋灑於政府劃定的一定海域。火化後的骨灰,需經過再處理,使其成為小顆粒或細粉,目前的作法是用雙層環保袋包裹盛裝,並加入五彩石增添重量,當船行駛至外海,由家屬為亡者做最後祝福祈語後,將環保袋伴隨鮮花拋向海中,於眾人默禱下,目送骨灰沉入海中。骨灰撒海,突破傳統「入土為安」觀念。
目前國內可辦理海葬的縣市有: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花蓮縣及臺東縣,參加政府舉辦聯合海葬的家屬一律不收取任何費用。
另外,所謂「灑葬」和「植存」是在政府劃定的特定綠化地點、花園或森林,以拋灑或埋藏骨灰的方式進行,同樣是不立墓碑、不造墳、不記亡者姓名,以供永續循環使用。 目前全國公墓外可供骨灰植存的地點有2處,為金山環保生命園區、三芝櫻花生命園區。
樹葬、花葬區重覆埋藏骨灰,非永遠占據那棵樹或洞穴
也就是說,選擇各式環保自然葬,依照法令《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必須將骨灰植存或灑在合法的環保葬區,而不是隨便綠樹、花圃、海邊、河邊都可以埋藏或灑骨灰,即使要海葬,也要在政府劃定的海域(一般要出海6,000公尺以外)才可以。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即選擇樹葬、花葬等環保自然葬,要能接受骨灰會在一段時間後,就化作春泥更護花,而不是永遠占有那棵樹或那個洞穴,也就是可能一、兩年之後,當骨灰化作春泥,滋養大地後,會再有其他骨灰植存進來,樹葬、花葬區是重覆埋藏骨灰的。
當越來越多人選擇環保自然葬,原有的公墓或納骨塔就能拿來做為其他公共建設,像蓋公園、圖書館、老人照護中心、運動中心等,而原來陰森森的公墓或納骨塔,也轉變成像公園般風景幽雅的樹葬區,我們就能留給後代子孫更多乾淨、美好的生活空間。
(作者為南華大學生死學系兼任講師、臺灣殯葬資訊網總編輯兼主筆)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