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同婆角色的小月:最信任的人是異性戀婚姻裡的老公
by 小華
訪談:小華、莊蕙綺、智偉、柚子、杜
訪談日期:2017年9月14日
一見到小月,我們幾位參與訪談的夥伴其實都在心裡驚呼:「好年輕喔!」、「這是辣妹啊!」、「保養得太好了!」不敢相信眼前小月就是我們持續想找、在同志圈內極為難尋的「五十五歲以上、認同偏婆」的受訪者。小月是從他LINE上加入的拉子群組裡,看到友人貼出熱線徵求「婆」受訪的訊息。訪談這年正好55歲的小月,藉由這個群組和拉子朋友們緊密聯繫,大家經常相約爬山、運動。平常勤於鍛鍊的小月肌肉精實,身形維持得很好,看起來比同齡的人年輕許多。
小月在得知「尋人」訊息後,主動打電話到熱線告知願意受訪,讓我們很高興同志口述歷史計畫又可以多一個「婆」觀點敘事。「我跟先生分居了十幾年,自己一個人住,還是維持很好的關係,兒子二十五歲,跟爸爸住,所以我自己一個人可以比較輕鬆自由。」仍是已婚身分的他,熱情爽朗地與我們述說一路走來的生命故事。
成長與初戀
1962年生的小月成長於台北的外省人家庭,父親以前是文職公務人員,母親是家庭主婦,兩人在1950年代從中國大陸來到台灣落腳。小月在家中排行老二,家庭成員還有姊姊、弟弟。在他成長的1970、1980年代,正值台灣經濟快速發展時期,原本是家庭主婦的母親,都能找到外商電子工廠作業員的工作,家中算是經濟狀況不錯的小康家庭。
小月最早的同志戀情發生在高中時代,但後來回想起來,國中時期已經有一些對同性的情愫暗自萌芽著。小月當時讀的是女子中學,剪了一頭打薄的西瓜皮短髮,班上有同學把他當男生看,會主動挑逗他,也發生過幾個女生為他爭風吃醋的事。他在班上也有喜歡的同學,但那個女生不太理他,對於女生之間的感情,小月心裡隱約會覺得「怪怪的」。
國中時,爸爸會從服務單位抱回剛創刊的《時報周刊》過期雜誌,小月因此讀到其中連載的郭良蕙小說《兩種以外的》。這部小說於1978年初次發表(後改名為《第三性》出版),寫出當年女同性戀圈內「湯包」(Tomboy,後來一般所稱的「T」)、「婆子」的愛戀樣貌,在仍會查禁「妨害善良風俗」出版品的戒嚴年代,是極為難得的題材,可說是台灣女同志文學的先驅之作。也許因為在班上與女生的曖昧情感,小月一讀到小說就覺得像被打中一樣,深受其中描寫的女女愛情故事吸引:「我覺得如獲至寶!每個禮拜都盼望快點有新的故事出來。」
真正和女生談戀愛是在高二的時候。小月高中考上了北一女,初戀對象羅敏是同班同學,也是校內田徑隊。但兩人在高一時互動不多,會開始走得近,還是因為小月暗戀建中男生未果,落寞少女自導自演了失戀戲碼,在班上獨來獨往的姿態引來當班長的羅敏關心。羅敏開始常主動找他講話、教他功課,兩人愈來愈投契,放學後總是找理由待在外面多相處,捨不得回家,坐上公車也必定要十八相送一番。高二的一個星期三下午,兩人到小月家看書休息,小月終於忍不住偷親了羅敏,慌張地對他說別想太多,沒想到羅敏對著臉紅心跳的他回應:「還好你先,要不就我先了。」
高二下學期是兩人的甜蜜期。問起兩人是否有明顯的角色區分,小月回憶道:「我會刻意去依賴他。」羅敏家中衣櫃的裙子比小月還多,但在一起的時候,小月會希望他不要穿裙子,所以羅敏放學後會特地換上長褲,兩人再去西門町逛街吃冰。小月記得當時班上比較好、「好到有點怪怪的」同學有三、四對,他們並不是唯一的一對。然而甜蜜在一起之後,兩人功課卻也退步了,但進了北一女,上大學幾乎是唯一的目標。1980年前後,大學聯考錄取率約只有29%,到了升高三的暑假,聯考壓力逼近,兩人為了追回課業成績,小月提出「約法三章」計畫,擬了規定要減少膩在一起的時間:一星期只能通一次電話,上課不能傳紙條,假日也不相約去圖書館。
羅敏遵照約定走,兩人互動時間大為減少,但小月在班上看著羅敏能和其他同學談笑風生反而不開心了。為此兩人開始時有爭執,羅敏刻意疏遠他,讓小月十分痛苦,高三後期他再找羅敏談,向他表示大學可以填相同志願繼續在一起,沒想到羅敏回應他:「我將來是要結婚生小孩的,我不可能跟你這樣子。」甚至對小月說:「我只要一想到我跟你,我就覺得噁心、想吐。」
甜蜜的初戀演變至此,小月徹底崩潰,同時間父母婚姻關係也出了些狀況,還有轉眼即將到來的聯考,難以面對一切的小月,在聯考前夕割腕,想一走了之。父母親以為小月因為家事和聯考帶來難以承受的壓力自殺,而不知道失戀帶給他的巨大打擊。一段當事人自己都視為「不正常」的同性愛戀,成為小月苦澀的初戀回憶,影響至鉅卻必須深埋心底。十多年後已結婚生子的他,因為翻開高中日記陷入過往回憶中,曾打電話給羅敏想約他見面聊聊,當時懷著第三胎的羅敏依然拒絕了,像是不願意面對從前那段「黑歷史」一般。
結了婚,卻闖進圈子
沒參加大學聯考的小月,後來考上夜間部大學。就像一般大學生會過的校園生活,小月參加迎新、跑舞會、交男朋友,很自然而然地走在主流社會預設的道路上。1989年,27歲的小月與交往的第二任男朋友結婚。這段時間怎麼看待過去高中的經歷呢?小月說:「高中那段是天時地利人和,後來上大學沒有這個人,我會覺得我根本就不是女同志。」他覺得自己對同性戀「已經完全免疫了」。大學班上遇過剃平頭、打扮男性化的女生,當時還沒看過T、婆樣貌存在的他,也完全不會聯想到同學可能是女同志,甚至心裡會暗自批判這種「不男不女」的打扮。
小月要結婚時非常開心,覺得可以有自己的家庭了,人生過得十分順利。他婚後也馬上生了小孩,1994年時,因為想要自己照顧兒子,他投入幼教產業自行創業。隔年經營的事業漸上軌道,兒子也開始去上學,小月這時想努力懷第二胎但失敗,只能暫時放棄,雖然老公一直對他很好,夫妻之間卻也感覺是雲淡風輕的情感了。婚後原本生活重心都在老公、小孩的他,一時間似乎閒了下來,只剩下自己要面對。
而在此不久之前,1994年發生的北一女兩位資優生自殺事件震撼了社會,兩人遺書中的一句「在社會生存的本質就不適合我們」,至今仍舊令許多同志朋友感到痛心。小月當時看著事件的新聞報導,心中有無限感慨。高中時曾加入校刊社的他,對寫作一直很有興趣,這個悲劇也讓小月動念想把初戀經歷寫成短篇小說,希望投稿參加文學獎徵選。於是他翻開高中日記,看著一幕幕細節,思緒又回到痛苦的往日回憶中。1996年初,小月鼓起勇氣打電話給多年沒聯絡的羅敏,邀約他見面但被冷淡婉拒。後來小說無法繼續寫下去而放棄了,幾年後小月讀到曾獲得《聯合報》小說獎首獎的曹麗娟短篇小說〈童女之舞〉,回想自己當時的寫作計畫,他心想,原來女同志小說是可以被接受並獲獎的。
其實1990年代眾聲喧嘩的社會環境可說是前所未有,台灣在1987年解除戒嚴,文化活動上,壓抑已久的各種力量紛紛尋找出口等待爆發。1990年代前期,同志文學開始躍上檯面大放異彩,書寫同志題材獲得文學獎或出版後成為經典的作品,在1990至1995年期間相繼問世,包括凌煙《失聲畫眉》、曹麗娟《童女之舞》、朱天文《荒人手記》、邱妙津《鱷魚手記》、陳雪《惡女書》等等。台北文化地標之一的誠品書店敦南店,也在1995年搬遷到新址開業(大塊編按:該店已於2020年5月31日關店)。1996年,小月邀約羅敏被拒後不久去逛誠品時,偶然發現由台灣第一個女同志團體「我們之間」發行的《女朋友》雜誌(於1994年10月創刊),驚喜地買了回家。
除了從《女朋友》的文章中,看見眾多和自己一樣有愛戀同性經驗的女生,出於好奇,小月也曾循著雜誌上刊登的T吧資訊,晚上瞞著老公偷偷到離家不遠的「石牆」T吧探險。不久後,想找人傾吐的小月撥打了《女朋友》刊登的諮詢電話,至今他都還記得,當時《女朋友》的志工「雜毛貓」,氣喘吁吁說著自己穿雨衣衝進屋裡接電話的生動畫面。電話中雜毛貓邀小月參加即將舉辦的「歐蕾」(old lesbian,熟齡女同志)聚會。很願意多認識圈內人的小月,在1997年第一次去參加了歐蕾聚會,正式涉入「圈子」,開啟了與女同志圈密不可分的新一頁生命史。
活躍的T吧生活
1995、1996年網路還不普及,T吧仍是很多女同志認識圈內人的主要社交場所。但小月一開始沒想太多,只覺得生活苦悶,去T吧喝酒既好玩,又都是女生很安全,便開始常跑T吧。參加歐蕾聚會後認識更多朋友,又被帶去更多不同的T吧。1997至2000年這段期間,豐富精彩的T吧夜生活成為30幾歲人妻小月的日常調劑,他幾乎每個禮拜都會光顧T吧,後來還帶著幾個人妻朋友一起去玩。有趣的是,幾位原本是他老公朋友太太的閨密,上T吧後像是情欲獲得瞭解放一般,也都跟T發展出同性戀情,有的後來還跟先生離了婚。
小月記得第一次踏入T吧「石牆」,其他客人邀他同坐聊天,劈頭就問他:「喜歡T還是P?」沒接觸過圈內文化的他一頭霧水,後來他知道了「頭髮剪短短的就是T」。小月當時比較欣賞帥氣型的女生,自己平常打扮也是走帥氣俐落路線,被問了以後回去就把長髮剪短。去歐蕾聚會時他自稱是T,其他人對他說:「T是不擦口紅的,你是『娘T』。」於是他趕緊去把口紅擦掉,想扮演好一般T的形象。但後來T吧混久了,他發現自己的「菜」都是比較偏T的模樣。
小月和朋友們在T吧玩得很開,和白天沉悶的人妻生活大不相同。他有較好的經濟能力,為人又「阿莎力」,經常出手大方請喝啤酒,喊拳他也很會玩,在T吧總是得到很多讚美,那裡工作的美眉們還曾大讚他是「全場最有氣質的T」,讓他很有優越感,只要喊一聲就會有很多「跟班」跟著他去哪個T吧玩。他記得那時期玩得最刺激的要屬台北延平南路上的「Bon」了,星期六晚上會有「超級十八禁」的特別節目。化著美豔大濃妝的公關,「全身是光溜溜的,只披了一件薄紗,大家手上拿了紅包,裡面放一百塊,紅包揚一揚,他就跨坐在你身上,在你身上磨來磨去,把你的頭往他胸部靠!」第一次體驗時他大開眼界。
當然夜裡酒喝多了,擦槍走火發生衝突、打架這類事件也不會少。有一回小月帶了三個友人去新莊一家新開張的T吧捧場,店老闆是他玩T吧認識的朋友,但只點了幾道簡單的菜、喝的酒也不多,卻被削凱子一樣地開了一萬兩千元的帳單。店老闆過去也曾有金錢上佔他便宜的紀錄,生氣的他一個拳頭就往玻璃桌上「啪!」地打下去,後來和同行友人把場子給砸得面目全非。那時期小月會去另一家台北林森北路上的T吧「Alivila」,就他所知也被人拿球棒砸店過,重新整修後在1998年因為華視記者偷拍事件關了門。
後來小月會開始減少上T吧的次數,也是因為一次嚴重的打架事件。一回小月跟朋友去Bon,當時剛失戀的他喝多了有點茫,一個平常他當哥兒們的T說要送他回家,上路前T對他表白,說每次看小月跟誰談戀愛、失戀,又跟誰戀愛、又失戀,難道從沒考慮過他嗎?只把他當朋友的小月聽了覺得反感,加上酒醉,便想把緊跟上計程車的T趕走,後來兩人下車在路上發生嚴重扭打,身材不似對方高壯的小月一度被掐住脖子,幾乎覺得自己快死了。因為被打成「豬頭」樣,隔天老公看到後問他:「被女人打的?」之後帶小月去驗傷、備案,還問他是否需要幫忙「私了」。他老公當時知道,和小月一起出去玩的閨密當中,有人因為愛上T而鬧離婚,那次打架事件發生後,也更清楚小月平常晚上出門是跟什麼樣的朋友圈玩了。經歷過那次事件後,小月開始收斂,不再每個禮拜跑T吧。
一段段的戀愛難題
T吧跑得最多的那兩三年間,小月交往過大概10個女友,年紀都比他小,最小的差了12歲。或許是因為大環境對同性情欲的壓抑,能夠找到「同類人」的機會因此更顯珍貴而充滿吸引力,小月說:「當你跟這圈子比較close的時候,好像你交女朋友就沒辦法停了,你跟這女朋友分了之後,就會想要去交下一個。」開始上T吧半年多,大約在1997年,他遇上第一個喜歡的T。當時對方也有伴,但他自承年輕時荷爾蒙作用下,打著一張追愛的旗子,什麼也不管就去愛了,成為奪愛的第三者,私下約會時他也轉變成比較女人的打扮。那時候對方提出會跟女友分手,希望小月也能離婚兩人在一起,陷入熱戀的他因此第一次向老公開口提離婚。
小月說老公是個很好的人,老老實實上班,把薪水全部交給他。他很掙扎離婚會重重傷了老公的心,兒子又還小,但他覺得自己高中時已經失去過一次,不能再失去,掙扎之下還是告訴老公對他已經沒有愛,想離婚。因為擔心老公會有不理智的反應,當時並未告訴他有了新感情。然而老公不答應離婚要求,兩人形式上的婚姻關係也就一直維持下去。小月後來曾被幾個交往女友質疑為何不離婚,讓他無奈地覺得,已婚女同志在圈內像是被貼了存心欺騙人的標籤一樣。但始終沒有離婚的他其實也痛苦過、煎熬自責過,如果拿出勇氣「做自己」向家人出櫃,這樣的勇氣更有可能是像利刃一般,不僅毀了自己,也血淋淋地傷了家人。
邁入2000年之際,網路發展已十分興盛,同志們透過BBS、網站、聊天室等網路平台交友成為趨勢,當年在女同志圈相當出名的「TO-GET-HER」網站原名「我的拉子烘焙機」,1996年末開站時,僅是簡單的個人網頁,至2000年已發展成用戶及討論區眾多的拉子虛擬社區。小月當時因為在「TO-GET-HER」回應文章認識一些在美國居住的拉子,其中一位有名校博士學位的網友阿丹來自香港,與他在想法上特別合得來。兩人前前後後往返了少說三五百封郵件,阿丹對小月展開熱烈追求,多次從美國飛來台灣找他。阿丹當時是任職於紐約知名會計事務所的高收入人士,為了追求小月,希望他能跟著自己一起到美國生活,阿丹把小月出的各項難題一一解決了,像是幫他一步步把無心繼續經營的事業結束掉,也承諾能幫忙辦手續,讓小月帶兒子一起出國念書,出國後每個月給他一大筆開銷也不成問題。
面對如此強勢的戀人,小月確實被打動。他也承認當中還帶了點虛榮心,幻想能帶兒子去美國生活,讓他說一口流利的英語。因此他再度向老公提離婚,告知想帶兒子出國,但老公斷然拒絕小月帶走兒子,也怕年邁父母傷心不願離婚,不過表明小月要怎樣就怎樣不會管他,小月於是獨自跟著阿丹前往美國。兩人在美國有過一段快樂時光,平常阿丹上班,小月去語言學校上課,下了課就回到俯瞰河景的三十樓豪宅替阿丹做飯,照顧他的生活起居。空閒時兩人也會四處旅行,小月回憶:「以前通e-mail,他說『有機會我要帶你去加州、去大峽谷、去歐洲……』,後來慢慢發現他都一一實現他的諾言。」
小月在這段戀情中像是長了翅膀,可以到處飛,看看外面的世界,然而也因為共同生活親密相處下,讓他感受到來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兩人,始終有很多地方無法磨合。此外,在美國期間碰上2003年台灣SARS疫情最嚴重的時候,看到家人都在台灣經歷恐慌,讓他背負了強烈的罪惡感。而在美國生活不適應,經濟上完全需依賴阿丹,向來經濟獨立的他也缺乏安全感,慢慢發現待在美國並不是他想要過的日子。一次小月因為簽證問題回台灣短暫停留,經朋友介紹認識了長髮T小晨開始交往,之後台、美兩段關係重疊了快一年時間,他決定和阿丹提分手,結束在美國的生活。分手是一段艱難的過程,小月雖覺虧欠阿丹,也不得不狠下心旋風般地離開。阿丹曾說,自從到美國留學、工作始終孤單,與小月在一起的時間是自己笑容最多的時候。
小月與小晨交往了大約9年時間,是他交往最久的一任。小晨小他7歲,小月受訪時,他們已分手4年,後來小月一直維持單身。問起為什麼能和小晨維持較長關係,小月說,小晨的優點是從來不會要求他離婚,小月如果和夫家有家族聚會,小晨也大都能體諒他。歷經幾次為追求愛情提離婚無法達成後,小月也不願再為離婚的事煩心,他會向交往對象表明,不能接受他的已婚身分就走吧。以前玩T吧時期小月仍和老公同住一個屋簷下,必須地下化的女女戀情也難以長久;SARS時期,他在台北投資買了自己的房子,從美國回台灣後能和老公分居,也因此和小晨可以比較穩定發展。但相對來說,小晨不像阿丹願意積極幫小月處理難題,同居期間家用也多由小月負擔,小晨沒有共同分擔的心意,漸漸地讓小月感到不值得繼續付出。
異性戀婚姻裡的婆
小月長久以來與女生交往的事,家人都做何反應呢?他談起跟小晨交往時,本來偶爾會帶兒子一起外出,直到有一天接到老公電話:「你要在外面怎麼樣我都不管你,你搞同性戀也好、交女朋友也好,請你不要帶著我的兒子!」老公一方面給小月空間,另一方面也怕兒子被「帶壞」。小月未曾和兒子聊過以往的同性戀情,但這幾年曾看過兒子與朋友的合照裡有T,和兒子聊起來知道他對同志的態度開放,也就安心了些。小月在30幾歲時曾因為想離婚跟媽媽出櫃,媽媽無法接受他「居然為了跟個女人在一起」想離婚,哭得比小月老公更慘,甚至激動地向小月下跪。不同世代的親人反應,也呼應了愈來愈進步開放的社會環境。
小月還提到了家族裡有位關係緊密的表親也是個婆,訪談時已經和伴侶在一起27年!小月大概在30幾歲時知道這位表親也是同志,曾誇他是「圈內偶像」,能夠維持那麼久的關係,還問表親有什麼祕訣可以傳授。「他說就是『忍』字,我的解讀是,除了忍身邊人的毛病、價值觀差異,也要忍住不對滿街的菜動心!」
小月身為一直在異性戀婚姻關係中的婆,我們也想知道,對他來說,兩種情感關係最主要的差異何在?他表示,跟小晨在一起9年,分手後他回想這段生命中「最穩定」的女女關係:「我的感覺是,一個字,『虛』。」小月覺得跟先生戀愛、結婚,兩人朝明確的共同目標前進,有了家庭以後會有實實在在「生命共同體」的感覺,會願意互相犧牲,比如說一方工作調動就全家一起搬遷。他認為以往的女女關係無法給他這種實在感,也因他始終未離婚,有家庭、有婚姻往往成為他與同性伴侶爭執時的「原罪」。
「我享受過嫁給一個人,有個家庭的那種『擁有感』。」小月這麼說。婚後生了男孩也讓他有成就感,作為一個被老公呵護的女人時,他覺得十分幸福,可以「理直氣壯」讓男人賺錢養家、分擔家用、做粗重活,「因為我就是女生,男人養家天經地義」;但和女人在一起時,就遇過對方質疑:「大家都是女人,為什麼要我做這些?」有時候這類矛盾會讓小月覺得「跟個男人比較輕鬆」,當然前提是要碰到好男人。但在訪談過程中,小月也提到自己現在能一個人自在過日子,某種程度上也是「用錢在買自由」,小月自豪自己沒花過老公一毛錢,即使分居也沒有少給過兒子的教育費,甚至繼續幫老公負擔房貸。而他能夠在婚姻關係中保有和女生交往的自由,或許也和他自己掌握經濟優勢有關。
小月曾經想過,假設自己沒和男人結婚,而是一個「更pure」的婆,他覺得自己還是沒辦法盡情地在圈內享受戀愛的美好,因為到了20幾、30歲,他仍然會因為「母性」想生小孩。我們問小月,以後台灣的同志伴侶也能結婚、生養小孩了,如果當年高中愛上女生的他有這種環境呢?小月認為一定會有差別,如果不需再躲藏在黑暗中,思考方式也會不同,但進入婚姻會有更多的責任,「同志對婚姻也不必太樂觀。」他曾跟朋友開玩笑說:「台灣會變成亞洲第一個同志可以結婚的國家,也會變成同志離婚率最高的國家。」我們和小月聊到,荷蘭有統計指出,女同志離婚率在所有婚姻類型中是最高的,小月猜測一大原因可能在於女同志的性關係,激情來得快也退卻得快。「因為女生懂女生,開始在蜜月期的時候,那種性關係不管是平凡還是激情,都是非常誘人的,可是很不幸,很多女生對伴侶的性冷感又發生得早。」
老後生活
小月與阿丹分手回台灣後,曾經到中國的精品業工作過一陣子,但也因為勞累讓身體狀況變差。好在他多年來理財得宜,因此決定提早退休。現在的他過著閒適的退休生活,平常會去老人社服機構當志工,也會和LINE上拉子群組的朋友們相約爬山、運動,這些朋友多半是他過去經由「TO-GET-HER」和「2girl.net女子拉拉學園」(俗稱「2G」)網站認識。他說自己現在的狀態是「無欲則剛,做我自己」,動情激素在50歲過後就減退不少,對於情感也不強求了,十分享受現在一個人自由自在,回到家也不需顧慮到另一半的幸福。雖說現在同志交友管道很通暢,像他認識的一些年輕朋友用LesPark這類交友app可以很容易找伴,他也並不羨慕,覺得情感太容易「無縫接軌」是很傷人的事。
到了這個階段,他說,愛情已經不是生活的全部。小月說現在一個人慣了,無法與人共同生活,但人老了很難說,也許之後身邊需要有個可以互相扶持的人,會和老公同住也不一定。畢竟放眼身邊,他唯一信任也願意照顧對方的,就是20幾年來沒有交往過其他對象,也一直瞭解他、對他好的老公。
後記
與小月的訪談,從一個結了婚的「婆」口中聽他說對交往過的T失望,說和男人在一起比較輕鬆,老實說訪談當時曾受到衝擊。但一邊整理他的故事,一邊搜尋背景資料想像他走過的年代之後,我得以更深刻地理解小月的處境。
在異性戀婚姻那麼「理所當然」的大環境下,小月需要借異性戀婚姻達成他諸如生子等等也是理所當然的人生目標,而婚姻、家庭帶來的責任和糾葛,往往進入了以後就很難脫身。另一方面,與女生的愛情雖然美好愉悅,他法律上的人妻身分,勢必也會讓與他交往的T在意這種無法「名正言順」的關係,導致衝突。如果小月生在一個同志能有未來、可以名正言順結婚生子的環境,愛過男人也愛女人的他,不管是人生想像、與同性伴侶的關係,一定也會有很不同的樣貌吧。小月很激動自己常被圈內人貼上「欺騙者」的標籤,聽他細細述說自己的故事後,我也感受到,無論是「婆」、「雙性戀」、「人妻」、「人母」,這些身分標籤下的他,遇見了愛,付出的都是真心。
撰文者簡介
小華
生於1970年代中期,外表很T然而內心並不強悍。初戀發生在校長宣稱「我們學校沒有同性戀」的北一女,一九九○年代上大學時正好迎來台灣剛剛湧現的同志運動浪潮,當年藉由玩BBS、參加大學女同志社團接觸同志社群,為自己的認同找到力量。現在是多半與戲劇角色戀愛、經常想遠離社群軟體的勞碌上班族,做著處理文字的工作。儘管已向家人出櫃10多年,每天踏出家門依然感受到要和這社會的巨大惡意對抗。但在台灣走向婚姻平權的40幾歲人生,回看高中時那個害怕同志身分曝光會被逐出家門的自己,對於曾為運動付出過的以及此刻正在戰鬥中的同志們,只有無限感激。
(感謝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及大塊出版授權轉載自《阿媽的女朋友:彩虹熟女的多彩青春》,本文原標題為「小月——異性戀婚姻裡的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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