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給了你什麼?又拿走了什麼?

by 密斯

西雅圖「世紀抗爭」暫時的小小勝利

1999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世界各國政府部門的經濟首長聚集於美國西北岸的西雅圖市,正準備針對WTO三次部長級會議的議程,進行一連串密 集的討論、研究與協商之際;世界各地的民間組織與社運團體亦陸續來到西雅圖市,打破了這座城市向來引以為傲的寧靜與優雅,發動了一場被媒體稱之為「世紀抗 爭」的大規模街頭遊行示威。示威者要求WTO的成員們正視自由貿易所帶來的嚴重貧富差距與龐大環境成本;示威者的訴求與行為引發西雅圖警方的激烈反應,並 導致流血衝突。不過,衝突事件也讓WTO部長級會議因而停擺;對參與「世紀抗爭」的民間組織與社運團體來說,這算是一個小小的甜美勝利。

這則消息是1999年12月初國際版的頭條新聞,不知道你還有多少印象?如果你從來不看報紙的國際版;那麼我可以想像,你可能是在去年大老遠地跑到公賣局去排隊買「紅標米酒」時,妳才隱約地感受:WTO這個看來既遙遠又陌生的字眼,原來也會對你的日常生活造成影響!

除了菸酒漲價之外,WTO還影響了什麼?

是的,台灣即將加入WTO,所以,長久以來,由於菸酒公賣制度而被壓低價格的「紅標米酒」,將因專賣制度的廢止而漲價數倍,預期漲價的心理機制造成人 們一窩蜂地搶購與囤積米酒,「紅標米酒」頓時從原本在雜貨店、便利商店隨處可見的民生必需品,變成了有錢也不見得買到的珍貴商品。當然,影響所及的不僅僅 是「紅標米酒」的價格(其實,像我做西點常用到的國產蘭姆酒也從八十九元漲到二百元);對於洋菸與洋酒的進口商來說,公賣制度的廢止亦意味著國產菸酒將喪 失庇護,洋菸及洋酒將與國產的煙酒立足於同一起跑線相互競爭。對菸酒消費者來說,選擇的確變多了。

看到這兒,也許你會說:我討壓菸味,也滴酒不沾,甚至連在廚房煎煮炒炸時也沒有用米酒作佐料的習慣,WTO對煙酒公賣制度的影響,在我的生活裡絲毫沒 起任何作用。那麼,我想再提醒你:去年十一月份,立法院在審議「農業發展條例」時,行政院農委會與立委諸公們為農地是否開放農舍興建而鬧得不可開交的新 聞,眼尖的你可能發現WTO的字眼又悄悄地浮現在報紙上。因為,台灣加入WTO後,國外的農產品將開放進口,面對國外大規模與跨國企業式的農業經營手法, 政府不得不試著開放農地買賣,導入資金挹注農地開發,以增加台灣本土農業的競爭力。

就如你所見的,在老農派立委的堅持之下,農業發展條例於去年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未來農地將「有限度地」開放農舍興建。可想而知地,台灣未來的農村景 觀勢必因農業發展條例的通過,起了劇烈地變化。雖然,誰也無法精確地描繪出這變化的面貌,但可以想像地,未來的台灣農村將不再是那個你所熟悉的阿公阿媽賴 以維生的農村。

或許,你不是一個懷舊的人,你並不在乎台灣農村景觀將湧進的風雲變化。你最關心的是:究竟台灣加入WTO,整個台灣社會的發展會不會更好?而你的生活 福祉有沒有因此而增加?嗯,到底,WTO是不是「值得欲求」的好東西?在思索關於「好或不好」這種帶有價值成分的問題之前,我想,我們應該回到一個更根本 的問題:究竟,WTO是什麼?

WTO究竟是什麼?

WTO究竟是什麼?

1995年1月,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 and Trade,簡稱GATT)正式變身,並更名為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簡稱WTO)。成立四年,至今WTO已經擁有一百三十四個成員國家(預計,台灣與中國亦於今年底前加入WTO),並制訂了七百 頁的具強制力的條例。無疑地,WTO是一個新興的,且強而有力的全球性統治體系。

WTO在國際上的法律地位可比擬聯合國,但它的運作卻完全是黑箱作業,毫無民主可言,尋常百姓根本無從監督與參與。事實上,當初WTO的促成者,即跨 國企業的經營者、以及其所聘用的律師,根本也不希望它的運作吻合民主機制。這些促成者冀望藉著WTO發揮的力量,來剷除現代國家對跨國企業追求極大利潤時 所造成的種種限制與阻撓。WTO所訴求的主要理念就是「全球自由貿易」(global free trade),WTO的終極目標就是將全球模塑成一個所有交易皆毫無障礙的龐大自由市場。那麼,什麼是「自由市場」呢?

打從人們開始用貝殼與珠子交換有無時,市場便出現了;但這樣的傳統市場從來就不夠「自由」。因為,所有的傳統市場都深植於社會脈絡之中;為了維持社會的凝聚與秩序,它必須受到某種程度的管制與約束。比方說:

  • 天主教與回教皆明訂戒律,嚴禁高利貸;
  • 中世紀的工匠公會組織就設立最低薪資水準,並針對貨物訂定標準與價格;
  • 因社會規範或法有明文,某些東西不得買賣,例如公共空間、性愛、腐壞的食物、或者法院判決;
  • 法律規定政府在採購時必須優惠某個城市、或某個區域的人民,女性或弱勢者,或者其它特定的群體;
  • 政府要求產品必須標示其原料、或者製造方法(例如「有機生產」);
  • 國家訂定抑製獨佔、鼓助競爭的法律;
  • 一七九五年起,英國即開始訂定所有職業皆適用最低薪資水準;
  • 政府開始立法規定生產方法必須考量到瀕臨絕種生物的保育問題(例如,不能會對稀有海龜造成傷害的方法來補獲蝦子);
  • 禁用童工;
  • 國家經營某些公共服務的行業(例如,市立醫院);
  • 工時限制;
  • 禁止外資持有當地企業百分之百的股權;
  • 政府利用關稅提高進口商品的價格,以保護當地廠商;
  • 政府利用補貼的方式來獎勵某些產業的發展(舉個妳最熟悉的例子,當初政府為促進產業升級,半導體業者至今仍享免稅待遇);等等…。從上面列出的清單看來,不僅國家立法會對市場造成限制,社會既有的價值與規範、以及這些價值規範對社會成員所造成的影響,亦對市場形成約束,讓市場無 法完全「自由」。事實上,就如歷史所呈現,市場自出現以來,一直就受社會的約束與限制。到了晚近,現代國家出現後,它甚至將管制市場,以保障人民的經濟安 全,視作重要任務。

    一種完全沒有約束、不受管制、毫無障礙的自由市場,從來沒有自行出現。只有憑藉著強大的國家力量,這樣自由市場才有可能。翻閱人類歷史,這樣的自由市 場體制相當罕有–只有在十九世紀後半的英國,這種自由市場、或者稱為自由放任(laissez faire)的體制,曾經輝煌一時,不過它維續的時間亦僅僅一時而已,此外,這當中不知犧牲多少人的基本尊嚴與福祉。如果,妳看過狄更生的《塊肉餘生 記》,妳一定能明白:為了短暫地實踐「自由市場經濟」這樣的烏托邦理念,當時的英國社會付出了什麼樣的代價!歷史告訴我們:當市場完全放任,絲毫不受社會 的限制與國家的管制時,那麼,我們生存的自然環境將遭受嚴重的摧殘,貧富差距成倍數增加,有人富可敵國,但有人卻連溫飽都成問題,更不用論作為人的基本尊 嚴。

    現在,跨國企業已耗費了近二十年的時間向世界各國推銷「自由市場」的理念–這個烏托邦式的社會工程實驗規模之浩大,將讓你大開眼戒。而WTO便是進行這個偉大社會工程實驗過程中的重要工具。

    強國與跨國企業擁有強勢仲裁力原則上,WTO的條例是一百三十四個會員國取得共識後制訂出來的,但實際上,所謂的QUAD(四人為一組)會員國(美國、日本、加拿大以及歐聯)卻能 關起門來秘密會商,影響條例的訂定。在WTO裡頭,QUAD會員國就像九百碲重的大猩猩。而在QUAD會員國裡頭,跨國企業掌有絕大的影響力,就如基督教 會之於中世紀歐州所掌有的影響力。

    WTO的會員國可以檢視彼此的法律與規定是否違反WTO所訂定的條例。會員國間有紛爭出現時,由三位貿易官所組成的裁判團居間仲裁,而這三位貿易官通 常是跨國企業的律師。WTO並未針對會員國間的利益衝突特別制定法令,三位裁判也不會對涉入紛爭的會員國的國內法有所尊重。裁判過程並不公開。判決作出之 後,敗訴的會員國只有三種選擇:1).修改國家的法律,以遵從WTO的條例;2).每年償付補償金給勝訴的國家;或者3).不妥協,接受貿易制裁(該國貨 品將無法進口至WTO的會員國)。

    看到這兒,你應該能明白,為什麼加入WTO,政府必須廢止行之有年的煙酒專賣制度,並修訂農業發展條例,開放農地買賣!因為,煙酒專賣制度以及對外國 農產品所設的進口限制,都是「自由貿易」的障礙。未來,台灣加入WTO、成為WTO的會員國之後,Made in Taiwan的商品銷售至其它國家可能遭遇障礙將因此減少,變得更為暢通;但同樣地,台灣亦有義務清除其它區域或國家所製造的商品要販售至這裡時可能遭逢 的阻礙–比方說,米酒每瓶售價才二十幾元的,這種低廉的售價對洋酒製造商來說就是一種自由貿易的障礙–讓國外的商品順暢地進入台灣市場。

    所以,你可以想像得到:對進出口的貿易商、以及專門製造出口商品的廠商來說,加入WTO的確是個大利多。因為,這代表台灣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將 因貿易障礙的減少而大為增加;而對於奉「經濟發展」為圭臬的政府官員來而言,這簡直是個不可多得的超級利益。那麼,對你來說呢?

    擁有更多商品選擇,我們要付出的代價是什麼?如果,純就消費者的觀點來說,你作為一個消費者的選擇自由的確因之擴充。雖然,料理用的紅標米酒變貴了,但你可以買到價格更為便宜的洋菸與洋酒。此 外,我們食用的稻米也不一定要用國產的在來米、或者蓬來米了,從美國或者東南亞進口的稻米也是另一種選擇(雖然,台灣的稻農可能因此而遭受巨大損失)。當 然,除酒與米之外,還有更多、更便宜的進口商品,供你選擇。因此,單以市場供給需求的效率與效益而言,WTO的確是個滿不錯的東西。但你有沒有想過,成就 這經濟效率與效益所付出的代價是什麼?

    也許,其他國家的經驗能給你一些啟示。

    歐聯曾經立法嚴禁經過荷爾蒙處理的肉品在歐聯會員國境內販售;但這樣的規定引起美國的不滿,而在WTO中提出抗議。儘管有科學家提出詳細報告指出美國 肉品中所含的荷爾蒙絕對有「致癌」危險,但WTO裡由三位律師所組成的裁判團卻判決歐聯這種「預警原則」的作法是不科學的,並不足以作為限制美國牛肉進口 的正當理由。歐聯因此敗訴,必須每年償付美國一億五千萬美金以補償美國牛肉業者過去所損失的利益。WTO成立至今不過短短四年,但它卻已摧毀了各國民間組 織與社運團體耗費了三十多年的時間、辛苦建立的環境管制法規與政策!

    嗯,到底WTO是不是個「值得欲求」的好東西?就經濟的效率與效益而言,它可能算是個「值得欲求」的好東西。但,效率與效益並不是衡量事物好壞的唯一 價值,這若大的世界裡總還有某些成分是無法用效率與效益加以計算的:那些逐漸在地球上消逝的自然資源,不必說了;還有你跟我那種共同的、非資本主義式的記 憶–從前巷口老阿婆開的小雜貨店,裡頭的陳列雖然比不上二十四小時便利商店的窗明几淨與有系統,販售的商品種類也乏善可陳,但店家與社區居民間那種深厚 的人際互動,卻是現代便利商店花了上億預算在電視拼命打廣告,高唱「作你的好鄰居」,怎麼也無法比擬的!

    1999年底在西雅圖市爆發的「世紀抗爭」,雖讓WTO千禧年回合的談判因而受挫;但,WTO依然穩固,它不會因示威者的抗爭而動搖其基本路線。參與 抗爭的民間組織與社運團體要求WTO應開放予世人監督及檢視,在新回合談判進行之前,所有的行動與措施必須被重新評估。如果這場「世紀抗爭」喚醒了妳對 WTO的關注,建議你至http://www.rachel.org,當中有更多關於WTO以及西雅圖抗爭的資料。

    註:本篇文章部分內容摘譯自 Peter Montague and Jim Puckett, 1999, “The WTO and Free Trade, Part 1,” Rachel’s Environment and Health Weekly, #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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