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密伴侶跟蹤暴力樣態多元化

by 江妙瑩採訪整理

「妳覺得有沒有被跟蹤?」
「沒有啊,我不覺得有人在後面跟蹤我!」
「妳覺得妳丈夫最近的行為有什麼和以前不一樣的地方?」
「有啊,他每天都像拷問犯人一樣,問我去哪裡,見了哪些人,甚至打電話給我的老闆、客戶,確認我在不在,而且還會檢查我的發票……」

以上為社工人員與親密關係暴力求助者的一段對話。

由於台灣長期缺乏對親密伴侶跟蹤暴力的宣導教育,「多數人以為尾隨在後才叫跟蹤」,現代婦女基金會社工部研究發展組主任王秋嵐希望打破對跟蹤暴力的迷思,她說,事實上,美國、澳洲等許多國家對「跟蹤(stalking)」的定義較為寬鬆,包括遠距、靠近或直接接觸,跟蹤者是有意圖的、重複發生、接近被害人,透過言語的暴力威脅傷害被害人,除了加害人的尾隨外,若是委託第三人,例如親朋好友或徵信社,凡對被害人造成恐懼的事實,在國外都可構成跟蹤的要件。

儘管國外法律對跟蹤暴力的定義較為廣泛,可是在實務上,要舉證親密伴侶的跟蹤行為著實不易。王秋嵐說,加害人經常以「我剛好走在同一條路上,不行嗎」等理由掩飾其意圖。王秋嵐進一步說,加害人的跟蹤行為,背後常常是控制與占有的心理慾望,有的是懷疑被害人外遇、另交異性朋友,或者被害人要求分手而心生不甘。現代婦女基金會曾在去年(2011)針對服務的親密伴侶暴力被害婦女調查,有三成四的人表達遭到親密伴侶跟蹤、監視或惡性打擾,其中高危機列管案件中,遭受親密伴侶暴力加害人跟蹤、監視或惡性打擾的比例,更是高達六成三的比例。

Light or Eye stalk? Photo by Digital Sextant

由於親密伴侶長期緊密生活在一起,加害人較其他人更能容易了解另一半所有的秘密和生活瑣事,甚至也清楚親密伴侶暴力被害人及其家人、親友的生活習慣、工作地點、常出入的場所等等,因而提高加害人威脅及騷擾的機會,王秋嵐認為,親密伴侶暴力的跟蹤行為再犯率多很高,潛藏著許多犯罪黑數。同時,跟蹤行為具有不定時與不可預測的特性,絕大部分同時存在其他精神虐待、肢體暴力、經濟和行動控制等暴力型態,可以說遭受跟蹤的親密伴侶被害人,不論是身體和心理上的威脅,皆存在著相當高的潛在危險性與致命性。

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觀察,跟蹤暴力這類型的親密關係暴力行為可分為直接和間接跟蹤。直接跟蹤指的是可以直接面對面看到或接觸到被害人,如打電話、簡訊或MSN、Facebook、Gmail等網路通訊工具;另一種是尾隨在被害人之後,王秋嵐說,有的被害人幾乎不定時在住家或辦公室樓下轉角處看到跟蹤者出沒、徘徊、停留或者突然出現,跟著她去拜訪客戶;還有一名受害人搬家、換工作,盡一切方法不讓跟蹤者找到,結果辦理手機門號留下地址,就被加害人找到了,這種突然出現的行為或者想要同歸於盡的心理,往往令受害人更加害怕!

有的跟蹤者不必與受害人直接接觸,透過工具、策略或委託親朋好友、徵信社等間接跟蹤行為達到掌控受害人行蹤,了解其生活行為。王秋嵐說,像是入侵受害人的電腦、盗用帳號,這類網路跟蹤雖然沒有造成身體上的直接傷害,卻讓受害人覺得隱私受到侵犯,嚴重失去安全感。有的跟蹤者以受害人的家人、朋友、同事的安全為要脅,造成受害人心生恐懼而自我孤立,也阻絕了受害人向外求援的機會。令王秋嵐印象深刻的是,這種間接跟蹤手法,有的加害人根本不必露臉,只要在受害人的住家門口、辦公桌上留下小小紙條、小禮物,或者足以辨識加害人存在的物品,都可以讓受害人害怕到夜夜失眠。

面對多元樣態的親密伴侶跟蹤暴力,王秋嵐認為,現行法令雖對跟蹤暴力的規範不足,除了透過修法、婦女團體提供自我保護的因應策略外,提高全民敏感度也很重要,不論是在職場、家庭內的每一個人需建立起防暴意識外,包括警政司法系統人員也需強化多元跟蹤手法的認知,進而增加保護令對跟蹤暴力的保護功效。

延伸閱讀

資料來源

  • 現代婦女基金會
  • 邱筱媛(2011)《親密伴侶跟蹤之研究:受暴婦女的經驗與回應方式》。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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