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咪,萬一我變成同性戀?

by 施又熙

「媽咪,萬一我變成同性戀,妳會怎樣?」

這是女兒芃芃跟我曾經有過的兩次嚴肅對話,一次在進入公立國中時,一次在進入私立女高前,兩次都帶著詢問與試探的眼神跟語氣,兩次我的答案都一樣,並無二致。

2011法國圖盧茲市同志大遊行。Photo by Guillaume Paumier

「寶貝,首先,同性戀不會是『變成』,同性戀只有是與不是的差別。」

「什麼意思?」升國中前她問。

「同性戀目前沒有絕對證據說是天生或後天的,但我們認為,同性戀絕對不是會傳染的疾病,也不是妳想成為同志就可以成為同志,或不想成為同志就可以變成非同性戀者的,其實都只有妳是或不是同志,妳喜歡或不喜歡同性,當然也有雙性戀,但不是妳身邊都是同志,妳就會『變成同志』,這是首先要跟妳講清楚的。」

然後女兒點頭如搗蒜,當然我知道這個問題的重點在於如果她是同志,我會接受嗎?
「如果妳是同志,那就是同志啊,我不會覺得怎樣,只是在這個社會上,妳的路會比較難走,但對於我來說,妳是異性戀也好,同性戀也好,都是我的女兒,我的寶貝,重要的是妳是個善良的好女孩,而且最重要是妳要幸福快樂。」

女兒不用說當然是很感動地看著我,不過我還是告誡了一下,「如果有一天妳發現自己是同性戀,記得趕快跟我說一下就對了,不要自己在那裡委屈」,我看她簡直快要噴淚了,「不過有一點是一定要提醒的,不管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安全性行為很重要,不可以在這件事情上面隨便對待,然後生病,這樣就不是一件好事情。」

女兒又繼續猛點頭。

「所以妳現在是要跟我出櫃嗎?」還記得三年前我這樣問她,女兒大笑地說,「不是啦,我覺得我應該還是比較喜歡男生啦。」

那為什麼她會問我呢?其實我一直都知道一位她小學的好朋友,女性,在小學時就已經覺得自己是同志,只喜歡女生,到了國中畢業依然如此,但是就如同大多數的同志一樣,不敢讓父母知道,理由很簡單,孩子說:「他們會很失望。」所以從國一到國三,女兒常常都要聽那位朋友訴苦,所以女兒起了詢問我的念頭,加上後來國中畢業後,申請進入私立女高,孩子不知道打哪聽來女校總是很多心機或是很容易「變成」同性戀,所以又問了我第二次。

當然我還是再一次向她解釋,不會因為周圍有同性戀就會「變成」同性戀,也許女校會有比較多親暱的舉動,像是手牽手走路,但是這跟同性戀還是有根本上的不同,只有本來就是同性戀或不是的問題而已。而且青澀少女跟少年本來也就常常在探索自己的性取向,這是成熟路上必經的道路。

這些對話好像很可愛,其實也很嚴肅,為什麼孩子對於自己的性取向會如此擔心?是擔心自己愛錯對象?還是擔心不被社會、家庭、家長所見容?答案應該是很清楚的。而我答覆也不是隨意給予的,或是不負責任的以為不見得會發生敷衍應答了事,事實上,正因為這是要負責任的答案,所以許久以前,我就認真思考過這件事,如果將來我的女兒發現自己是同志,我的態度如何?我可以接受嗎?我會比較希望她是異性戀者嗎?萬一她是同志,我會想要她「變回」異性戀者嗎?異性戀者真的就是「對的」?是「健全的」?是幸福的?

這一切的答覆其實都只朝向一個答案,我希望她真正幸福真正快樂,也因著這樣的期望,我發現最深沈的恐懼是,如果她是同志,她的感情路將會走得比一般人辛苦,而非她是同志這個本質,所以我知道我對她只會無條件地支持她。這些答案都是經過百轉千迴的假想與思慮,是我認為一個為人母的基本價值,如何理解我們的孩子,如何支持我們的孩子。

就醫學上來看,要符合同性戀有幾項必須同時成立的條件:一、無論在社交活動、在投注感情的對象上、在性行為的伴侶上,均持續是以同性別的人為主要的對象;二、在個人心理的自我認同上,也要是個同性戀者;三、前兩個條件從外表上並不一定看得出來。(參考 周勵志〈密友或愛人〉)

同性戀從來就不是疾病,要成為疾病、病態首要有三種先決條件:有症狀,當事人有主觀、自覺的不適感,並會主動地欲求改善。我想,同性戀者其實絕大多數都不會有這樣的感受,更多的是父母發現孩子的性向之後,急急忙忙拉到精神科去希望醫師可以把孩子變成正常人。

到底什麼是正常?為人父母者很容易把自己的價值觀整個套用或強用在孩子身上,有些是毒性教條,自己都不曾發現,卻一昧地要求孩子跟我們一樣,到底怎樣才是較為正確的?你我真的完全知道嗎?同性戀的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比異性戀的孩子還要承受更多的折磨與痛苦,如果我們的孩子發現自己是同性戀,請相信我,他們將會感到無比的無助與困頓,因為他們知道這是不能說的祕密,因為這就是這個世界、這個社會所帶給他們的壓迫感受,請想想這將是多麼沈重的人生負荷?!

前幾日,因著最近多元成家方案沸沸湯湯,女兒跟同學間也都會討論相關話題,當提到同性婚姻議題時,女兒告訴她們我對於如果她是同性戀的看法,聽說同學們讚嘆不已,直說我很開明。女兒回來跟我講時,語氣中難掩得意,覺得她媽讓她很驕傲,但我聽了其實有點心酸,對於孩子自然的支持,怎麼在這個議題上卻會讓大家覺得非常開明非常讚嘆呢?到底,大家如何看待同性感情或同性婚姻呢?

對我而言,這不就是一個根本人權的問題嗎?難道,不是嗎?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臺灣向日葵全人關懷協會理事,個人部落格:看了.就愛了

想讀又煕更多的文章:

觀看次數: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