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篇四】尋找消音的軌跡,再思移工性侵害案件

by 李凱莉

為了穩定家庭經濟,支付孩子的就學及先生的醫療費用,西蒂(化名)遠渡重洋,來到台灣做家庭監護工。剛到台灣一個多月,雇主開始有親暱的言語和舉動,沒多久,趁其他家人外出,只剩兩人時,強行猥褻。一開始,西蒂心裡害怕,不敢反抗,但是,第二次又再發生時,西蒂鼓起勇氣,一直大叫,拜託雇主不要這樣做,雇主才暫時停止。之後,她聯繫印尼親友,告知被侵害一事,當消息輾轉傳回仲介耳邊時,仲介曾要求雇主注意行為,但是,仲介的提醒卻讓雇主心虛,對西蒂大發雷霆,加重工作份量。西蒂發現不對勁,立刻打給1955,獲得警方協助,安全帶到庇護所安置。因為在第一時間點尋求協助、驗傷、又有仲介和家人的證詞,西蒂的司法流程相對順利,最終,雇主也受到法律制裁。

提供移工性侵害案件的友善司法協助系統,十分重要。photo credit:flickr@Photocapy CC BY-SA 2.0

證據力不足導致移工受性侵多無法起訴

但是,並不是每一個移工性侵害案件都如此順利,還給被害人應有的正義。勵馨基金會從2014至2015年的女性移工服務中發現,兩年共有14件性侵害案件,僅有2件起訴並定罪。當我們進一步分析檢方的不起訴原因時,發現爭點多落於單一指述無法認定、案發時間與通報時間脫離太久、案發後仍與被告共處、證詞反覆,以及仲介(證人)並未聽聞性侵一事等等,也就是證據力不足等問題,以致無法順利起訴。

但是,如同兒童和心智障礙的性侵害案件,身處異鄉的移工有其語言文化及心理狀況的特殊性,需有合適通譯搭配協助,除此之外,司法系統更要暸解移工困境和需求,提升偵辦知能。特別是對於家事移工來說,因為其工作場域是在家庭內的封閉環境,對外聯繫及資訊取得不便,加上貸款壓力大,必須持續工作還債,不能隨便停工等等因素,處境更是艱難;遑論性侵後的羞恥感、創傷反應以及仲介功能不彰等因素,皆會延後被害人的求救時間,並產生證詞反覆等情事。種種情況,都需要司法人員具備跨文化知能,耐心處理,以能確保語言和文化居於弱勢的移工在司法流程中獲得應有的司法人權,免遭不當對待。

除此之外,在移工案件量方面,我們也看到,仲介消極處理、恐嚇威脅不得張揚、羅織罪名予以遣返或是事發後私下和解等狀況,讓許多被害人噤口不語,使得浮出檯面的案件極少。因此,我們也才誤以為2015年移工的性侵害人數「只有」122人(見 性侵虐待若起訴 禁聘外勞僅2年),人數之少,需再觀察。

司法流程需配合移工的社會文化與跨國移動與時俱進

勵馨要提醒的是,雖然現行防治系統已稱完備,但是,移工處境及其社會文化與現行性騷擾/性侵害防治系統之間的訊息落差,更是讓多數移工不知、不敢且不能獲得協助的根本原因。也因此,我們會看到,2016年9月,移工以自拍證據,上傳網路的方式以自救;同年10月,歷經12年的前立委性侵菲傭案,在發生私下和解,棄權返國及以跨國視訊推翻原證詞等事件後,判決終獲確定。這種種狀況都讓我們看到,移工族群的跨國流動及語言文化等特質,現行的防治網絡以及司法系統需有因應及精進之處,防治網絡不僅包括本國系統,也應該含括移工族群、仲介機制和母國政府資源,網絡間更需就法律議題和司法流程,清楚說明,提供友善的司法協助,更能事先預防事件發生。

因此,除了現有的安置庇護和性侵害被害人服務之外,勵馨同步進行政策倡議和專業知能訓練。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修法方面,特別針對脆弱處境的被害人,倡議仲介(就業服務業者)的通報責任,同時,提醒雇主其於性別工作平等法上的法律責任 ;另外,勵馨也將持續辦理專業訓練,提昇社政和勞政專業人員的工作知能,了解案主經歷性侵害後的創傷議題,避免創傷經驗隨著時間發酵,影響移工後續工作的穩定性,衍生其他爭議。在司法方面,期待檢調和司法系統能夠增強跨文化知能,強化偵辦技巧,在司法的理與法之外,都能看到這一個個案件,不僅僅是某個工人數據,而是一個女性或男性、一個家庭和一個家族的傷痕故事。

以尊重出發,持續提昇整體防治系統的效能,協助移工在台穩定工作,也讓台灣社會的照顧、製造和漁獲等產業,在移工勞動力的補充之下,能有健全成長。

(作者為勵馨基金會研發處專員)

相關新聞

我們一起來關心2016年性別人權的發展。文章如下:

@女性人權篇

@同志人權篇

@同婚修法篇

@人身安全篇

@長期照顧篇

@托育政策篇

@新移民篇

@媒體識讀篇

延伸閱讀

觀看次數: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