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未成年性侵受害少女走在復原的路上

by 網氏

2015年網氏曾經報導「終止少年性侵害事件的創新方案」,訪談了承接桃園市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以下簡稱防治中心)「性侵害兒童及少年行為人輔導服務方案」負責人、也是桃園市助人專業促進協會(簡稱助人協會)現任理事王燦槐,她暢談「以家庭為中心」的概念,為台灣兒童及少年性侵害案件開創跨專業、跨領域分工的創新服務模式,陪伴及協助兒童及少年性侵害當事人走過司法、心理療癒等歷程。

photo credit:unsplash@Jamie Street

依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顯示,2011 年通報被害人未滿16歲、加害人未滿18歲性侵害被害人數(含強制性交等所有性侵害案件)為 1,260 人,其中強制性交案件被害人數占49.21%;2012 年同樣的統計為 1,464 人,其中強制性交被害人數占49.12%。可見,在未成年人之間的性侵害案件中,涉及違反意願的強制性交或性侵害,以及不涉及違反意願,非強制性行為的兩小無猜事件約各占一半左右。

助人協會協助的正是涉及違反意願的強制性交當事人,2年來,以社工、心理與法律跨專業整合性的服務團隊,陪伴未成年性侵受害少女逐漸走在復原的路上。本期網氏,邀請參與此服務團隊的律師、心理輔導員及社工分享,她/他們如何各自扮演專業角色,在尋求司法正義的過程中,讓青少女看見自己美好、重拾力量的同時,不讓司法程序成為她們療癒的阻力。

文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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