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家暴身體化思維 –家庭暴力防治法七週年新況

根據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的統計,自民國88年1月至94年10月止,家庭暴力的通報次數共254,403件次,其中八成以上為婚姻暴力,而受虐者為女性居多。面對台灣每年大約有15萬名的受暴婦女,已施行7年的家庭暴力防治法為受暴婦女提供了多少協助?

網氏每年在6月24日週年前夕,邀請網友一起檢視家庭暴力事件的發展現況與政府機關的執行成效。去年開始,我們發現社會大眾普遍將肢體虐待視為家暴的唯一標準,忽視了精神虐待對受害者的傷害也不小,今年我們邀請第一線醫療人員為您解析精神暴力的本質及其面貌。

為有效保護受暴婦女,我國家暴法採用美國的保護令模式,讓加害人暫時隔離,同時法令也規定加害人處遇計畫,施虐者必須接受心理輔導,杜絕再犯率,可是,我們卻發現法官核發處遇令的比例非常低,甚至不到保護令的十分之一,而依據第一線工作人員的觀察,加害人的再犯率又高達九成以上,以上種種令人憂心的現象,我們將在本期網氏中與您一起探討其中的缺失,最後,我們要邀請您再度關心受暴媽媽的處境,同時給予最大的支持與關懷。

網氏針對家庭暴力法的執行成效,逐年為網友分析整理,也邀請你一起關心、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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