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男性騷擾事件,沉默只會讓慣犯繼續行惡

by 江妙瑩

沒有什麼情面價值高過孩子的人權,沒有什麼慾望可以侵犯孩子的身體

「我比較想玩你」、「要不要一起洗澡」、「要不要吹(口交)」?當我們聽到男性講師對任何女性或少女說出以上性邀約的話或者撫摸下體的動作時,我們很直覺的認為,這名女性遭受了權勢性騷擾或者強制猥褻的侵害;為什麼置換受害者性別為男性時,這名講師的言行立即轉向成「愛說笑話,葷素不拘」?若忽略男性也可能是性暴力受害人的事實,沉默冷處理只會讓性騷擾、性侵害慣犯繼續行惡。

為使兒少相關工作的業師有紀錄可查,民團建議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Photo by Avel Chuklanov on Unsplash

「沒有什麼情面價值高過孩子的人權,沒有什麼慾望可以侵犯孩子的身體」這是文字工作者臥斧為作家陳昭如著作《沉默的島嶼:校園性侵害事件簿》所寫的推薦序,揭示孩子的身體自主權高於大人們的一切情感慾望、價值觀。該書同時提及學校往往因「維護校譽」或「減少麻煩」等理由,以致申訴的孩子常出現「講了也沒有用」的無助與無奈,使得保護孩子享有快樂受教權益的校園,竟成了性暴力加害人縱慾的社會死角。

由於民間團體鍥而不捨的關心與倡議,終於在 2009 年促成立法院修正教師法,訂立「狼師條款」──性侵學生的老師一律解聘,更重要的是,教育孩子學習反抗代表威權的老師對他的侵犯。

民團指控以兒少課程講師身分行侵害之舉

法令和制度都建置好了,孩子從此人身安全無虞?最近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少盟)、人本教育基金會(人本)連袂揭發一件兒少集體遭受性暴力事件,發生時間長達 7 年甚至更久,且遍及全台,已知有 8 人受害。台少盟及人本指控台南市政府前副發言人兼機要秘書易俊宏,利用擔任性別平等議題或兒少權利課程、營隊講師或工作人員身分之便,有多起猥褻、性騷擾未成年人的案例。

根據媒體報導,涉案的易俊宏出身綠黨,曾有綠黨同事提出性騷擾的前科。民團也調查出,易的言行騷擾行為,在兒少培力相關機關團體中「傳聞已久」,也有熟知他的人向教育部提醒其前科紀錄,但主辦兒少課程機關及承辦人員,從頭到尾都把這些事情當作麻煩事,沒有通報,沒有立案調查處理。

男強女弱的性別刻板印象使得男性經常畏於外界眼光,不願申訴或向外求助。Photo by Priscilla Du Preez on Unsplash

另一方面,這起性騷擾事件,涉嫌的易俊宏為政府聘請的講師,有政府背書取信於孩子。礙於講師權勢地位,部分孩子缺乏對申訴機關的信任,落入「講了也沒用」的弱勢處境;即便部分孩子勇於向承辦人員申訴,遇到不作為的承辦人員和主辦機關以輕忽的態度打發孩子,如此惡性循環,選擇沉默只會助長加害人肆無忌憚地放縱慾望、一而再再而三侵犯孩子。

性騷案難以舉證,案情導向「政治因素」,令人不恥!

台少盟和人本在記者會播放受害者舉發的影片後,陸續又有受害者在臉書(林楷庭歐孟哲)同樣指出易俊宏以前輩、講師身分,趁機言語騷擾、搭肩摟腰種種逾越身體界限的舉動或者性邀約之際,我們看到當事人易俊宏始終拒絕承認錯誤及道歉,僅在臉書上承認是「一個語言輕挑的人」,他深知性騷擾、猥褻通常存在於一對一情境,難以舉證,一邊假惺惺地「呼籲每一個指控者:如本人有任何具體犯罪事實,請務必提出告訴」發文,另一邊卻對舉發受害的孩子施壓要求撤案;甚至有友人為他辯駁稱「若被檢舉的話是性騷,我們應該已被性騷擾好幾次!」以玩笑之說為其卸責,將案情曝光導向「政治因素」,令人不恥!

涉嫌性騒擾兒少的前台南南副發言人易俊宏,被民團指控並公布姓名,避免再有孩子受害。截圖自台南市防疫記者會。

民團建議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提供與兒少相關的工作有紀錄可查

當政府提供的職務變成犯罪工具,再加上性騷擾或性侵害的發生經常處於二人私密環境,特別當受害者為男性時,囿於男強女弱的性別刻板印象,使得受害人更難以啟口。若果加害人因為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被開罰,人本指出,因為不是每一個公私立單位都能查詢到紀錄,所以沒辦法防堵他未來再擔任接觸兒少的工作。這也是促使台少盟及人本在出面指控的第一時間,選擇公布加害人姓名的重要因素,呼籲更多受害人安心站出來舉發進而獲得協助及支持,也希望運用輿論壓力不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由於涉案的政府機關包括台南市政府、屏東縣政府、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目前台南市政府已展開行政調查,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跨縣市、跨機關調查。青年發展署也稱,已將嫌疑人易俊宏從相關計畫審議業師名單中除名。台少盟和人本則進一步呼籲:

  • 擴大調查:清查易俊宏曾擔任講師的所有活動,通知活動的參與者並說明現有狀況,提供申訴專線、申訴信箱,並說明任何被不當對待的兒少,都可以訴說經歷,可自主決定是否要進行相關申訴、追訴。​
  • 政府機關要向所有受害者保證他訴說的經歷被確實保密,申訴專線或信箱的回應人員,要有處理性侵、性騷擾的溝通專業,避免二次傷害。
  • 政府機關應追究未通報、未立案、以及洩密的人員,並向公眾報告。​
  • 政府機關應確保調查終結前,易俊宏不會再接觸任何兒少,尤其不能再接觸被害人,或透過舊有群組向被害人施加壓力。​

他們同時建議行政院參照澳洲兒童工作證(Working With Children Check, WWCC)制度,讓每一個和兒少相關的工作,都可以有基本的確認,避免有暴力犯罪、性犯罪、性騷紀錄的人,擔任與兒少相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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