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惜每個為台灣工作的人

by 江妙瑩

今年(2009)暑假去越南探望調至胡志明市工作的家人,在往返的越南航空上,遇見許多到台灣工作的越南籍移工和新移民媽媽,利用機會和她們聊上幾句,關心她們的工作情形,了解到不同移工的勞動處境各有不同,需要政府針對不同職場移工的需求,進行細膩、個別化的配套措施,不論是國人或移工,讓每個為台灣工作的人獲得權益保障,也讓受照顧者獲得有尊嚴的照護品質。

Photo by 苦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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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是國際人權日,12月13日(2009)由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11個民間社團共同組成的「台灣移工聯盟(MENT)」連袂東南亞各國的移工及新移民走上街頭,要求「休假權」,她們手拿「還沒休假」海報,從台北火車站步行至勞委會。這項訴求從2003年發聲,七年來,政府仍無進展,規劃中的普及性長期照護制度又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讓廣大移工承擔政府不作為的苦痛。

「來台灣後,我從未睡飽過」這是在飛機上,阮氏妹(化名)向我吐露的第一件心聲。她說,和阿公、阿嬤(雇主的爸媽)住在一起,雇主和其他兄弟姊妹住在外地。阿公行動不便,要靠著枴杖;阿嬤健康還算好,只是行動很緩慢。「每天我煮完晚飯,他們兩人吃飽後,就上床睡覺了。我最珍惜每晚他們睡覺後的時光,可以做點自己的事,例如我在自修學華語」。可是,阮氏妹每天清晨三、四點就被叫醒,因為老人家起床了,必須展開她一天做家事、煮三餐和照顧老人家或陪伴上醫院的生活。

利用每三年續約機會回家鄉看女兒,阮氏妹說她幾乎每天都在補眠,讀小學的女兒都跟她抗議,難得回家一趟「媽媽卻都在睡覺」!

由於長時間在家照顧老人家,阮氏妹也失去與其他越南同鄉社交的機會。她說,雇主讓她每週日放假一天,「可是,我真的不知道要哪裡」往往上午出門晃一晃,中午就回家了,「因為在外面要多花錢,在雇主家,吃飯錢都可以省下來」,但,這樣一來,工作、放假的界限就模糊了。

自政府開放移工後,大量移工女性取代了台灣勞力,其身影遍布各行業,除了家務工、看護工、生產線工、農務工……,其中較容易被雇工剝削的移工,通常是隱身在個別家庭內以及社區型養護機構的移工,常常加班卻拿不到加班費。惡意的積欠薪資。

Anne(化名)是在梨山果園工作的移工,這次也是續約前的休假回家鄉,她說:「這次續約做完後,我再也不要到台灣了,真的太辛苦了!」Anne說,她除了做果園工作外,家務、照顧幼兒工作都要做,「反正雇主叫我做什麼,我就得做,護照在他手上,我怕他不還我……」

Photo by 苦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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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工作辛苦,阮氏妹和Anne也同時體貼雇主的處境,她們說,年輕雇主都在為事業打拼,一有休息時間,大家都很累了,「雇主有時也會慰勞我,買些禮物送我……」Anne笑笑說,果園若收成好,「過年時,雇主也是會給我分紅的」。

最近讀了日本學者上野千鶴子的《一個人的老後》,日本為因應高齡化社會,早早因應規劃了不同需求的醫療照護系統,提供銀髮族多樣的選擇。反觀台灣,現行的長期照護制度,仍以照顧低收入戶為主,儘管藍綠輪替執政,仍然無法執行有效的解決辦法,兼顧了少數雇主的利益,卻罔顧移工休假的基本人權。

馬政府原計畫經建會規劃的「長期照護保險」於2010年上路,但日前又以立法送審作業趕辦不及,改在2011年才能施行,由政府每年編列預算,補貼失能者的「服務給付」或「照顧津貼」,每年預計需要250億財源。可是,長期照護保險能夠解決家庭內移工的休假權嗎?這也是移工聯盟一再倡導要求訂立「家事服務法」,透過律法宣誓與公權力執行,雙管齊下,以達到斧底抽薪之計,疼惜每一位生活在台灣土地上的人。

(資料來源:台灣立報〈長照與移工系列─不給權利保障  把移工當機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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