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務轉彎處遇見男性婚暴被害人

by 林婉如、侯宜伶

身為現代婦女基金會的一員,以往我們服務的對象多半是長期遭受婚姻暴力的婦女。自98年度起因應台北市家暴中心的工作調整,我們開始接觸到較為多元的婚姻暴力類型,如雙方互毆、外遇引發暴力、偶發性暴力、精神疾病引發暴力等,服務對象更進一步擴展至「男性婚暴被害人」。

社會大眾對於婚姻暴力有所迷思,常直覺認為女性是受害者,而男性則是施暴者。然而依據內政部統計,全國家暴通報案件的男性受害者約占總通報案件的一成,證明男性也可能是婚姻暴力的受害者。

也許有人會問一個大男人怎麼會被打?怎麼不反擊?是不是先生的身形比較瘦弱,而太太較高壯、是個兇婆娘?或是覺得被打的男人個性很懦弱、沒主見?從服務經驗中歸納出男性婚暴被害人大概有下列幾種類型,一種是「偶發互毆」、第二種是「披著羊皮的相對人」,最後一種則是「真的被害人」。通常偶發、互毆的案件中,不論男性或女性被害人接到社工的關懷電話時,通常不太願意多說,回應多半是「沒什麼事啦」、「我沒事,是誤會」、「我們已經解決了」、「我們是互打,雙方都有錯,事後我們互相道歉,現在沒事了」等。針對這類案件,我們仍會對雙方進行暴力防治教育與家暴法的說明,並討論非暴力解決衝突及情緒管理的方法。

Photo by ch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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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面對「披著羊皮的相對人」(就是雖被通報為被害人,但實際上是加害人),社工與之接觸時,有的會直接拒絕服務,有的會楚楚可憐述說自已才是受害者,但當我們細問暴力發生的細節或原因時,他們通常會講得很含糊、言詞閃爍或是不正面回應。此類個案若有接受服務的意願,我們亦會嘗試連結「婚姻暴力相對人輔導方案」的資源予以協助。

而對於「真的被害人」,此類型的男性被害人通常不認為受暴意味著他的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他們會說:「女人能把我打成怎樣?再怎麼說男人的力氣還是比女人大……」、「受點傷怕什麼,我沒反擊只是怕傷了她」、「還好啦!不會有危險」、「這有什麼好怕的?」等。再加上男性情緒表達的需求不如女性高,男性被害人述說受暴過程時,較少帶有高漲的情緒、哭泣,反而是較為任務取向,有具體目標或詢問事項,例如希望接受法律諮詢、採取法律行動,或者期待有明確的處理方向。因此,我們會視其需求提供家暴、婚姻相關的資訊及資源予以協助。此外,從我們的服務經驗中亦發現,男性求助及被服務的意願較女性低;相較於女性,男性不太願意聲張受暴的狀況,因此約僅有一成的男性通報案件接受社工中長期的服務。

服務男性婚暴受害人,讓我們這群原本長期從事婦女服務的社工產生了新的挑戰,也讓我們對於與男性建立專業關係有了新的認識,更有機會檢視與突破過去以「婦女」為主體的婚暴服務內涵,並嘗試調整介入和工作重點。目前這樣的新工作內容實施不到一年,我們還需要累積更多的工作經驗及發展更多元的工作方法,讓婚姻暴力保護服務內容更加完備。

(作者為現代婦女基金會個案服務組社工專員,本文由現代婦女基金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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