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因為被咖啡燙到而投機致富的女人」不存在

by 小勤

上週五(2013.11.15)不小心燙傷了自己。一時沒拿穩杯子,熱燙燙的水就潑灑在我的腿上。雖然立刻衝進浴室用大量的冷水沖洗燙傷的部位,還是止不了一個個從表皮冒出的水泡,以及灼熱的疼痛。當下決定,得去給專業醫療人員處理。

剪報。網路截圖

燙傷的面積不算小,約莫三個巴掌大,傷部集中在右大腿及小腿。護士 L 很仔細的幫我測試受傷程度、清理傷口,接著密密實實地包紮。L讚許我第一時間處理得當,並叮嚀我處理這類的傷勢要有耐心。

這幾天帶著包紮得如木乃伊的右腿出現在同學、朋友面前,大家都很驚訝一杯熱水會造成這麼嚴重的燙傷。說實話,我自己也很驚訝。

這起意外,讓我想起了那位多年前被麥當勞咖啡燙傷的老太太。

如果妳/你的腦海閃過「阿!就是那個因為告了麥當勞變成億萬富翁的女人」這樣的跑馬燈,我不會訝異。因為這就是許多媒體餵養我們的訊息。

事實上,這個事件比我們想像的複雜很多很多。

(被麥當勞燙傷的老太太新聞影片)

老太太的名字是史黛拉‧里貝克(Stella Liebeck)。

1992年2月27日,79歲的史黛拉・里貝克坐著孫子的車,一起到麥當勞的得來速服務窗口買早餐。取餐後,兩人將車停在麥當勞的停車場。史黛拉想為自己的熱咖啡加點糖以及奶精,所以她把咖啡杯放置於雙膝之間加以固定,接著用手打開塑膠杯蓋。在這個過程中,熱咖啡意外地灑了出來。潑灑範圍遍佈她的下半身。 史黛拉的傷勢相當嚴重,在抵達醫院急診室前甚至一度休克。經過診療,醫護人員確認史黛拉百分之十六的身體被燙傷,而且百分之六是三度燙傷。

那杯咖啡的溫度,不僅是熱,而是傷人的燙。史黛拉接受了一週的入院治療,醫療費用高達上萬元美金(註一)。

由於史黛拉的傷勢真是令人驚訝的嚴重,她寫了封信給麥當勞,提出三個訴求,第一,請該分店確認是否是機器故障導致咖啡溫度過高;第二,如果按照麥當勞內部規定,咖啡溫度本來就應該這麼高,那麼請其考慮將溫度標準調低;第三,請麥當勞支付她因這起意外所負擔的醫療費用。

麥當勞回應僅願意支付八百元美金的賠償。

史黛拉與其委任律師不止一次嘗試與麥當勞和解,但對方均拒絕。因此,這起事件便進入訴訟程序。

在整場訴訟中,史黛拉‧里貝克的委任律師於陪審團面前呈現了下列重要的證據,而這些證據卻往往在後續的媒體報導中被忽略(註二):

  • 麥當勞內部的標準作業程序要求所有分店將其銷售的咖啡維持在華氏180到190度。(約攝氏82.2度至87.8度)
  • 此等溫度的咖啡若潑濺在皮膚上,將在三到七秒鐘之內造成三度燙傷。(傷勢已經穿透皮膚侵犯到肌肉與脂肪)
  • 三度燙傷需要皮膚移植、清創、按摩治療才能夠痊愈,醫療費用高達好幾萬美金。而即使接受妥善的治療,仍會造成劇烈的疼痛,留下永久的疤痕,與數個月至數年不等的行動不便。
  • 專家證人表示此等嚴重的傷害風險是無法被接受的。
  • 麥當勞承認於過於十年間一直知悉其所販賣的咖啡可能造成嚴重燙傷的風險。過去麥當勞曾接獲無數的相關訴訟與求償,卻無動於衷。
  • 從1982年到1992年,麥當勞販售的咖啡至少造成700名消費者燙傷,而其中許多人的傷勢均集中在性器官、會陰、大腿內側與臀部。
  • 不僅成年人,不少兒童與嬰兒亦曾被麥當勞滾燙的咖啡燙傷,有些是由於工作人員的缺失所造成的。
  • 過去,至少有一名消費者因咖啡直接從得來速點餐窗口掉落在其大腿上而受傷。她的大腿內側與其他部位三度燙傷,造成她多年來行動不便。
  • 麥當勞傳喚的證人於法庭上承認,消費者並沒有意識到該公司對咖啡溫度的規定所造成的風險以及嚴重性。
  • 麥當勞承認並未警告消費者此一風險,而且亦未提出合理的解釋。
  • 根據麥當勞所傳喚的證人所提供的證詞,該公司無意降低咖啡的溫度標準。其中一名證人說道:「不,我們並不打算改變現行的相關規定。」
  • 麥當勞承認其所販售的咖啡在遞給消費者的時候並「不適合飲用」,不論是潑濺出來或是喝入口,均會造成嚴重的燙傷。
  • 治療史黛拉的醫師作證表示,史黛拉的傷勢是他所見過最為嚴重的燙傷。

這則事故以及後續的求償,被大部份的媒體簡化成一則則看似聳動又荒謬的新聞標題,例如:「一名婦女因咖啡太燙而獲賠兩千九百萬美金(Local Women Wins 2.9 Million Over Burning-Hot Coffee)」。

這樣的說法不僅簡化事實,也扭曲了事實。

實際上,陪審團認為史黛拉‧里貝克必須為她的傷勢負擔部分的責任,因此酌減了她所提出的賠償金額。那麼哪來的兩千九百萬美金呢?那其實是陪審團作出的懲罰性賠償金額。陪審團認為麥當勞過於輕忽其對於消費者的責任,所以作出高額的懲罰性賠償的建議,要求麥當勞支付史黛拉兩個營業日的咖啡銷售收入,計算後的實際數額即為兩千九百萬美金。但是,這並不是史黛拉實際拿到的賠償金額。法官將金額削減至不到兩成。最終,為了避免長年訴訟,史黛拉與麥當勞達成了保密和解(註三)。根據紐約時報的報導,有消息指出她實際獲得的賠償金額不到五十萬美金。

過於簡化的事實、僅截取聳動數字的新聞傳播,讓我們只能吸收相當片面、偏頗的的訊息。尤有甚者,綜藝節目、戲劇、脫口秀,更把它當作說笑的題材。史黛拉‧里貝克被塑造成一個貪婪、投機、浪費司法資源的可惡婦人。至於麥當勞呢?則成了「真正的受害者」。

註一:在這起意外之後,史黛拉掉了百分之二十的體重,並且長時間依靠輪椅的輔助才得以行動。兩年之後,她的傷勢才復原。參考網路評論:‘Righting the Wrongs: The McDonald’s Coffee Case’。
註二:條列式的內容,摘譯自’FAQ About The McDonald’s Coffee Case and The Use of Fabricated Anecdotes’, Centre for Justice and Democracy at New York Law School. 詳細資訊請參考以下網頁:http://centerjd.org/content/faq-about-mcdonald’s-coffee-case-and-use-fabricated-anecdotes
註三:參考’The McDonald’s Hot Coffee Case’, Consumer Attorneys of California。詳細資訊請參考以下網頁:https://www.caoc.org/?pg=f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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