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母性保護職場環境和托育公共化政策同等重要

by 江妙瑩

日前在社交媒體上流傳著這則文章〈在職女性何時才能安心生孩子?——寫到分娩前一週的職場奮鬥記〉,作者江門壬分享做為一名在職女性從懷孕被職場逼退、帶孕求職受盡刁難、獲得派遣職後又擔心工作評價不敢請安胎假等一路遭受不友善對待的歷程,此時又看到行政院長賴清德為拼生育率,端出的「推動準公共化教保服務機制」與擴大育兒津貼(見 政院幼兒補助 月自付私幼學費4500元 私托業者月補6000元)。以江姓準媽媽的親身經驗而言,政府想以增加育兒津貼與私幼公共化來解決少子女化問題,恐怕是徒勞無功;若不能落實監督企業遵守法令,建構母性保護的職場環境,讓女性勞動者有懷孕的意願,能夠安心生產、順利返回工作崗位,何來新生人口接受政府的托育照顧政策?

推出托育公共化政策前,也應確保母性保護的職場環境不打折扣。Photo by Manuel Schinner on Unsplash

懷孕歧視未曾在台灣社會消失

即便施行了性別工作平等法,懷孕歧視未曾在台灣社會消失。1987年,國父紀念館和高雄市立文化中心因有「單身條款」對女性的歧視行為,遭到婦運團體遊行抗議,同時催生了「兩性工作平等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前身,見 台灣婦女資訊網「兩性工作平等法」三讀通過)」,31年來,職場準媽媽真的受到法令的保障?除了江姓準媽媽微弱的吶喊外,有多少準媽媽的聲音在「全民拼經濟」的聲浪中被淹沒了?

或許有人會認為江姓準媽媽所描述的職場記實不過是個案罷了,真是個案嗎?檢視政府所做出來的性別統計數據可不假吧,值得我們加以反思。 

2016年主要國家女性勞動參與率一覽表。資料取自2018年性別圖像

女性受教育程度高,經濟自主意識提升,年輕女性投入職場,勞動力逐年攀升顯而易見,特別是25-29歲女性的勞動力參與率逾9成,高於其他美國、日本、南韓、瑞典等主要國家,可是,一旦結婚,台灣女性退出職場的速度之快,隨著年齡增加急速下降,55歲以上已不到5成,低於以上主要國家(見圖)。

再進一步觀察其他細部統計,根據2016年資料,因結婚離職的女性占了已婚女性的25.45%,曾復職者又占了結婚離職女性的51.10%,連官方文件都表示「顯示仍有近5成女性勞動力因結婚因素就此退出勞動市場,人力之流失殊為可觀」!另一數據同時顯示,生育第一胎離職,之後復職的女性占了離職者的55.57%(即生育復職率),雖然較51.10%的結婚復職者的比例稍高,卻仍有4成4的女性生了孩子後離開職場(見 2016年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我們不禁想問,這4成4的比例有多少是被雇主惡意解雇?

建構母性保護職場環境何其難

去年(2017)年底一則新聞報導,一名懷孕4個月的女性在新公司工作1個月後卻遭到公司惡意解雇,理由是,面試時未告知懷孕,且試用期4周請假4次(見 「誰他X的會用孕婦」她怨被逼離職 同事卻不挺),當時引起相當多討論。「懷孕時面試要告知、懷孕期請假影響營運成本……」這些違反勞基法的職場陋習和歧視觀念,普遍充斥於大小企業。女性為國家承擔生育的重責大任若不見容於雇主,短視近利的企業何來源源不絕的勞動人口永續經營?勞動力流失損失的是國家整體的經濟動能,普遍受過教育的女性更是國家當前需要的優秀人力,可是,建構母性保護職場環境何其難!

民間團體不斷督促政府推動普及平價優質化的公共托育政策,這會兒賴揆端出來的牛肉,卻是提高對私幼業者的補助,民間團體即質疑「如何確保人民的納稅錢、政府的美意,不落入業者的口袋,而是實質回饋到教保人員的勞動條件……」(見 托育盟黃喬鈴:提高生育 需正港公共化服務七問行政院:圖利私幼業者?幾百億胡搞瞎搞,卻說不出使私幼落實公共利益之具體作法?),與其花大錢最終可能難見成效,政府倒不如拿出魄力,依法監督企業落實性別平等的職場,提供在職女性自由生育的選擇權,也擁有免於離職恐懼、安心待產生育、順利返回原工作崗位的友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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